原定26日晚20:30分进行的《消失的凶手》3D超级电视超前点映临时取消,那么, 造成此次“互联网+点映”创新探索夭折的原因何在?
文/李俊慧
扼杀一次探索或创新,最短需要多久?
国内电影院线联盟给出的答案是:慢则半日,快则分分钟。
日前,原定11月26日晚20时30分在乐视超级电视中“小范围点映”的《消失的凶手》,在距离播出前3小时,被紧急“喊停”了。
不过,这次喊停的主角不是大家所熟悉的“总局”,而是“院线联盟”。
据一份疑似乐视影业在26日发给部分超级电视用户的短信中称,因特殊原因,原定今晚20:30分进行的《消失的凶手》3D超级电视超前点映临时取消,改成线下观影的形式。我们非常抱歉给您带来的不便,作为补偿赠送您两张《消失的凶手》电影票及一个月全屏影视会员。
乐视会员官方微博在最新的致歉微博中则表示,为了这次颠覆,乐乐和@乐视超级电视 努力了很久,我们天真的以为牺牲票房便可成全“全屏影视会员”超前点映!但是对不起,有太多原因我们不能抵抗……
那么,乐视口中所谓“不能抵抗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这场前期造势轰轰烈烈的超级电视“超前点映”缘何在最后3个小时被紧急喊停?
早在10月27日,乐视CEO贾跃亭就公开宣布,乐视将在全球首推超前点映模式,让广大乐迷早于线下电影院提前观看到最新的电影,《消失的凶手》是该模式的首次尝试,未来乐视每年还将提供8-10部超前点映的3D大片。
当时,贾跃亭信心满满的样子应该还留在很多人脑海中。随后,围绕此“超前点映模式”,乐视开展了大规模的前期造势和筹备工作。
按照乐视此前的计划,26日晚,此次“超前点映模式”分为两个部分,其一,3D超级电视用户可在家中坐享“点映”福利;其二,乐视全国超2700家LePar体验店将同期举办《消失的凶手》观影活动。
按照乐视的测算,预计将有大量付费会员在家里的电视以及超过12万影迷和乐迷们在LePar体验店内,先于影院体验到这部国产悬疑侦探大片。
就在11月24日乐视儿童发布会上,乐视致新总裁梁军在发布会上再次提到该影片会早于院线1天在乐视超级电视上点映。
不过,可惜的是,这部由尔冬升监制、罗志良导演,刘青云、林家栋、李小璐、江一燕、郭晓东、凤小岳等一众巨星主演的国产悬疑动作大片,在正式上映前,先上演了一幕“悬疑剧”,在超前点映的最后3小时被紧急喊停了。
谈及“喊停”原因时,乐视影业在公告中表示“为了消弭误会,维护影院院线利益”。而在网上曝光的包括新影联、金逸、中影星美等在内的多家院线紧急通知中,致使“超前点映模式”半路夭折的原因,其实是几大院线以“暂缓排映”或“减少排映”相要挟。
星美给出的“暂缓排映”理由是,乐视“超前点映模式”,严重损害了影院的放映利益,有违通行的“窗口期”国际惯例和国内市场规则。
新影联“取消排片”的原因是,乐视“超前点映模式”严重损害行业及市场的健康发展,影响极其恶劣。
一时间,乐视“超前点映模式”,似乎不仅违反了国际惯例,还成了国内电影行业及市场的“毒瘤”。
那么,“超前点映模式”真的是“十恶不赦”的魔鬼吗?
事实上,早在《卧虎藏龙2》上演时,就已有类似乐视“超前点映模式”的做法。当时,流媒体巨擘Netflix和电影发行商The Weinstein Company(TWC)签署协议,与IMAX影院同步上映《卧虎藏龙2》,供全球逾40国的5000万订户收看。
事实上,“超前点映”本身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并日渐成为电影行业的通行做法。所谓“点映”,本身是相对公映而言的,通常做法是在个别城市或个别影院进行预先放映。
当前,大多数影片在正式公映前,制片方或发行方都会组织一定范围的“点映”,一来看看各类用户对电影的反应,二来为影片正式公映进行宣传造势。
不论测试用户反应,还是宣传造势,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服务公映,也就是为了保证票房利益,而院线方一般也会参考“点映”的情况,综合考量用户反应、媒体评价等多种因素制定相应的排映计划。
但令人不解的,已经成为行业通行做法的“点映”,为什么“+互联网”后,就变成了洪水猛兽?
星美“暂缓排映”的通知中提及“目前,国内影院的票房收入是中国电影市场高速发展的主力军和动力源。乐视公司的做法是无视影院票房收入的私利行为,不利于国内电影市场的发展。”
显然,按照乐视“超前点映模式”测算,预计将有10多万人享受提前“点映”,如果按照45元一张票计算,当日线下票房将达近500万元。
因此,所谓有违“国际惯例”是假,提前不知情也未必为真,各大院线担心票房利益受到冲击或院线收入流失才是根源所在。
更重要的是,面对“互联网+点映”或“点映+互联网”这种创新模式,院线思维还停留在传统“点映”模式中,尚无法真正拥抱互联网带来的积极变化。
值得一提的是,乐视影业在早先的公告中也提及,乐视会员部门采购了1000万影院电影票。显然,作为制片方的乐视,不仅投入巨资拍摄影片,在上映后又自掏腰包1000万兜底院线票房,还主动放弃院线分成,但还是不能换来传统院线对“互联网+点映”创新模式尝试的支持或包容。
其实,乐视“超前点映模式”首战失败,不仅是乐视的遗憾,更是“互联网+”行动计划,尤其是“互联网+电影”探索的遗憾。
但归根到底,最终损害的还是影迷的利益和全新体验。不论传统的“线下点映”,还是乐视的“线上点映”,其本质都是为了给影迷提供不一样的观影体验,形成良好的观影口碑,最终服务于票房。
面对汹涌而至的互联网浪潮,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都选择抵抗而不是拥抱,但是,更多的事实证明,传统行业对新模式的抵触、反感或扼杀,其实恰恰是新模式不断发展壮大的驱动力。
只不过,面对“互联网+点映”或“点映+互联网”这种创新模式,传统院线还未准备好,尚无法调整好姿势,真正拥抱互联网给电影行业带来的全新体验或积极变化。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首发idonews专栏,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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