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专车“上海模式”:“专车”就是出租车

按照上海交委的试点方案,是将“专车”看做出租行业的新业态予以管理和规范试点,并非为滴滴平台或滴滴专车模式“量身打造”的管理方案。

文/李俊慧

“专车就是出租车”。

此前被媒体热议的专车管理“上海模式”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日前,百家作者独家获悉,针对滴滴获颁“上海市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证”的法律依据,有出租车司机于10月15日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月25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交委”)对申请人进行了正式书面答复。

在名为“告知书”共计8页的书面答复中,上海交委首度公开了《本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的全部细节,包括试点依据、方案原则、参与条件、管理要求等各种信息。

试点依据:部门规章+地方条例+意见

上海交委披露的试点方案显示,上海就专车管理开展试点工作,是依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国家“互联网+交通”行动计划等意见提出。

从试点管理出发点来看,是将滴滴等专车平台纳入出租车行业予以管理,并非新创设了一类监管模式。

事实上,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以及《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需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三项许可。

此前,滴滴作为专车平台拿到的号称“中国乃至全球范围内颁给网络约租车平台的第一张许可证”,实际上是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而对于其平台上的专车车辆及司机也需按照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要求,依法取得“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两项许可。

简单说,按照上海交委的试点方案,是将“专车”看做出租行业的新业态予以管理和规范试点,并非为滴滴平台或滴滴专车模式“量身打造”的管理方案。

试点原则:临时性且不与国家方案相悖

专车管理上海试点方案强调,“以现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网络平台实施准入制”、“以出租汽车企业管理规定为基础,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特点,合理补充和适当调整对网络平台的管理要求,通过规范网络平台的经营服务行为,实现其与普通出租汽车错位竞争、优势互补、和谐发展”。

资料显示,上海专车管理试点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至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之前。对于符合条件的网络平台企业,将核发《上海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书》,明确经营范围为约租车网络平台,经营期限暂定1年。

显然,根据上海交委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是暂时性或临时性的,最终需要根据国家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规定予以调整。

更重要的是,在上海试点方案中,纳入规范管理的专车是要与普通出租车(即所谓“巡游出租车”)实现错位竞争。

而纵观试点方案全文,其试点的原则、思路、要求及框架与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开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无太大出入。

上海模式:缘何会被媒体及公众广泛误解?

10月8日,滴滴公司向社会公告滴滴快的专车平台获颁上海市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后,引发全国热议。

其中,所谓“政府管平台,平台管车辆”更是被概括为专车管理的“上海模式”,见诸各大媒体报端。

但实际情况是,上海交委披露的专车管理试点方案中,并没有所谓“政府管平台,平台管车辆”表述。

在试点方案中对专车平台的“七点要求”中,最后一点是:专车平台“按照市交委的相关要求,对接入平台的网络预约车辆和人员实施日常管理工作”。

如果孤立看此条表述,确实容易让人误解为试点方案思路是“政府管平台,平台管车辆”。但是,结合上海试点方案全文及以及其试点依据、原则等内容,此要求实际上是将滴滴等专车平台作为出租汽车企业,明确其对平台上的司机和车辆承担日常管理义务。

一如普通出租汽车企业需要对其旗下的车辆及司机承担日常管理义务,滴滴等专车平台也应对其平台上的车辆及司机承担日常管理义务。

只不过,原本是义务性要求,却被滴滴当作授权性许可,并概括为“政府管平台,平台管车辆”创新模式予以大力宣传。

专车监管:《暂行办法》发布驶入“快车道”

10月10日,交通部会同多部门起草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交通部起草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

随后,专车监管模式引发社会广泛热议,各种研讨会及专家意见和争论的此起彼伏,堪称国内公众参与度最高的一次公开立法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在征求意见期间,所谓“政府管平台,平台管车辆”的上海模式,一度成为各类专家群起质疑《暂行办法》合理性和正当性的依据和参考。

如今,伴随上海试点方案全貌尽出,足以说明很多专家或媒体实际上是被人有意误导,无意中成为了个别平台抵制政府创新监管的“帮手”。

之所以产生“专车新规暂缓出台”的呼声或公开信,根源在于,按照上海试点方案,如果《暂行办法》被搁置,个别已经取得合法牌照的专车平台,就可以继续保持其合法性,继续以试点的名义长期运营。

据接近决策部门的消息人士表示,《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的公众意见征求工作已经结束,相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

而按照以往通行做法,相关政策的完善、修改及正式发布应可控可期,在履行完国家有关文件及规章审查程序后,有望尽快正式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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