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数字音乐平台“三大三小”收费模式还不清晰

佟雪娜:“国内现在是三大三小,三大是阿里、QQ、海洋,三小是虾米、多米、网易,这些平台的收费模式还不清晰。”

11月28日,由法制网主办的“网络音乐正版化——机遇与挑战”互联网法律记者沙龙在《法制日报社》举行。活动邀请了中国音著协、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华纳唱片、腾讯公司的相关专家和学者参加了主题讨论。嘉宾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分享了对于网络音乐版权的一些看法和对正版化的期待。

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副教授佟雪娜则从产业的角度,介绍了国外音乐产业发达国家的一些经验,希望能对国内音乐平台有所借鉴。

以下是佟雪娜分享的国内外数字音乐产业现状及对数字音乐版权的看法:

如今,数字音乐已经主宰了音乐产业,实体唱片连续十几年下滑,数字音乐连续十几年上涨。2014年,全球数字音乐收入达68.5亿美元,全球数字渠道收入首次与实体收入持平,都为46%。

音乐订阅服务近年来呈上升趋势,成为数字音乐增长的主要动力。2014年,音乐订阅服务收入上涨了39%,达到15.7亿美元。音乐订阅服务收入占全球数字音乐总收入比例从2013年的18%上升至23%。

2014年,全世界约有4100万人在使用音乐订阅服务,远远高于2010年首次统计的800万和2013年的2800万。

从全球来看,业务组合不断发生变化,很多业务并存,包括音乐订阅服务、光盘、黑胶唱片、下载和表演权许可的多元化收入渠道。在这个收入构成中,2014年的主要变化是流媒体的崛起、实体和下载收入的下滑。广告支持和订阅流媒体收入占全球数字音乐收入的32%,高于2013年的25%。这部分收入正在追赶下载服务,有望取代后者,成为最主要的数字收入来源。

从国内来看,2014年数字音乐市场规模达491.2亿元,比上年增长11.5%。数字音乐分为三种:第一种是PC端,包括网页端。第二种是移动端,包括移动端的网页端及APP,移动端、网页端可以忽略不算,只按APP的市场规模来算。第三种是增值业务,主要指中移动、中联通、中电信的彩铃等一些增值业务。其中PC端音乐市场规模51.2亿元,同比增长17.4%;移动端音乐市场规模33.8亿元,同比增长10.9%;电信音乐增值业务406.2亿元,同比增长10.8%。

2014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版权许可收益达1.37亿元,同比增长22.36%;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版权许可收入为1.39亿元,同比减少2.1%,主要受卡拉OK行业经营下滑的影响。2014年中国音乐产业总规模达到2851.5亿元,其中核心层、关联层和拓展层的产业规模分别是650.61亿元、1357.61亿元、843.28亿元,分别占总规模的22.82%、47.61%、29.57%。

在传统唱片时代,传统市场要有租金、空间、人员的一些费用,市场呈现二八法则,音乐产业20%的大热门唱片占据了80%的利润。

数字音乐时代到来后,这些瓶颈被打破,不需要空间、不需要人员,只需要一个服务器,长尾时代就到来了,虽然产品销量不高,但是数量很大、种类很多。这就给一些小型的产业带来希望,比如虾米音乐、网易云音乐,在虾米音乐可以搜到原来在百度上搜不到的或者质量不高的歌曲,使用户黏性非常高。

在数字音乐产业链上,最主要的链条环节有:第一是CP,包括唱片公司、音乐制作人;第二是SP,也就是各大音乐平台,国内现在是三大三小,三大是阿里、QQ、海洋,三小是虾米、多米、网易,这些平台的收费模式还不清晰。

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首先要把数字音乐版权做好,做到数字音乐产品品牌化,做一些必要的广告,让数字音乐产业规模越来越大,这是基本条件。

在这个产业链上,有CP、SP,到了用户这里,中间还有OP电信运营商,首先国家在司法和行政手段上给予一定的法律和制度保障,SP与国家司法和行政机关要进行配合,从发达国家看,每进入一个音乐平台必然要登陆,输入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中国应该也采取这种方式进行登陆,这非常有利于SP和政府共同监测哪些人进行侵权,下载免费的盗版软件。

国外用户的账户和密码是与本人的邮箱、借记卡绑定的,违规后,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暂时冻结账户,第三次永久冻结账户。分阶段享用系统,这是每个国家和SP联合执行的措施,非常有效。

从消费者的角度,外力已经发生作用了,国外不会有任何人免费下载音乐,即使他们免费下载了也不敢说,这说明法律意识比较强。那么,我们如何让消费者愿意为音乐买单,怎样真正提高消费者的意识?就要用音乐产品+音乐服务。音乐产品就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拿到我们想要的音乐,音乐服务是包月或包年服务,让消费者知道,花了十块钱可以听到多少首歌,还可以在我的朋友圈里让朋友知道谁在听这首歌,唱这首歌的背景或者歌手的演唱会信息,得到打折的演唱会门票等等。

有了这些服务,国外的订阅用户数是持续增长的,包一年、两年或者包月下载,但这种下载不是永久下载,到期后如果不付费了,原先下载的就没有了。有的国家采用的是一种“租赁制度”,基本都是靠“音乐产品+音乐服务“及其他服务的综合方式。

作为SP,可以运用大数据平台对消费者进行非常精准的分析。获取更大数量的作品,从而获得更多的客户,让消费者自愿掏钱下载音乐。

国外采取的方法是广告、问卷、赠送礼品、下载APP得虚拟货币等,未来的趋势一定是产业平台和社交、体验、推广的深度结合。比如,阿黛尔的推广平台是和数字平台结合,阿黛尔数字音乐在平台上播放60次可以得9美分,在YouTube播放1000次可以获得1美元,在其他平台上播放,也可以选择从收入中拿走25%,或者每次0.1美分的收入,在iTunes上播出一次,可以获得20美分的收入,用的是多种营销方式。

未来的数字音乐产业,肯定是以融合的态势发展,这种融合态势必然以数字音乐保护为前提。版权保护,必须有合理竞争的版权组织机构,如美国有三家机构,形成了很好的竞争机制。

具体的操作方法是要有音乐产品、技术保障、国家司法和制度保障,还有我们不断发展的音乐服务。当每一个音乐平台的音乐产品做得很好时,我们还要做市场推广服务,也就是精准营销,这样,中国的数字音乐产业才会发展得越来越完善,版权保护才会做得越来越好,才能在国际平台上与其他发达国家媲美。

注:图表来自中国传媒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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