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扒梦响强音20亿元估值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一家音乐娱乐公司的估值究竟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

今天我们来扒一扒估值超20亿元的梦响强音。

梦响强音

灿星文化旗下公司

估值20.22亿元

那么,

它的估值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浙富控股完全退出,

梦响强音的IPO计划夭折了吗?

灿星文化,

它将成为中国第一家上市的节目制作公司吗?

梦响强音历史

1、 梦响强音成立于2012年12月6日,是由自然人李堂志和张红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初始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其中李堂志占股85%,张红占股15%。

2、 2013年1月10日,李堂志和张红将所持有的梦响强音全部转让给华人文化(上海)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人文化”)。

3、 2013年12月30日,梦响强音增资1200万元,其中:上海民星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600万元、西藏璀灿星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

4、 2014年3月26日,梦响强音再次增资1500万元,其中:民星文化出资1200万元,西藏璀灿星河文化出资300万元。

5、 2014年3月27日,西藏璀灿星河文化受让华人文化所持的9.99%股权。

6、 2014年4月28日,浙富控股受让西藏璀灿星河文化所持有的梦响强音39.99%股权。

7、 2015年1月10日,华人文化将持有的梦响强音0.01%股权全额减资推出,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为2,999.7万元。

8、 2015年4月2日,西藏璀灿星河文化认缴0.3万元,取得梦响强音0.01%股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3千万元。

9、 2015年9月28日,浙富控股与田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20%的股份,价格为4.58亿元。

10、2015年11月26日,浙富控股向民星合伙出售浙富控股持有的梦响强音转让2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4.58亿元。

今天,我们以梦响强音为案例,分析一家音乐娱乐公司的估值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评估方为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梦响强音的资产里还包括其拥有的梦响当然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51%的控股权。

评估方法:收益法、市场法

评估范围内的主要资产(201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

1、 流动资产账面值:约2.58亿元。其中:

货币资金账面值约8052万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1.21%;

应收账款的账面值约为1.4亿元,

主要为应收演艺服务费,

这部分占到流动资产的比例为54.27%

预付账款的账面值约为1873万元,

主要为预付浙江卫视广告费,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7.26%;

其它应收账款账面值约1875万元,

主要为各项目组的暂借款,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7.27%。

2、 固定资产:

设备类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原值约为336万,

净值约为298万元,

主要为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

3、 长期待摊费用:

主要是《中国好声音》第四季度的版权费,

约为1617万元。

4、 其它无形资产:

中国好声音的标示图形

5、 艺人演艺合约:

《中国好声音》

《中国好歌曲》学员

吴莫愁

丁丁

金志文等

114名艺人的演艺合约。

6、歌曲版权:

《卷珠帘》、

《蒲公英在飞》、

《再见吧,喵小姐》等

92首歌曲版权。

如何选择评估计算方法也非常有讲究!

企业价值评估一般使用“资产基础法”,也就是说,以梦响强音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以及表外的各项资产、负债价值,以此来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但是,对于梦响强音来说,一家文化传媒类的公司,资产基础法难以客观反映公司的股权价值。尤其是《中国好声音》具有较高的收视率,未来收益具有一定的可预测性。因此,梦响强音的估值适用“收益法”评估。

何谓“收益法”?指的是通过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那么市场法呢?

市场法指的是将梦响强音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和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而市场法上比较适用的两种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参考企业比较法相对来说,比较好操作,因为只需要找到可类比的上市公司即可。

在梦响强音的评估案例中,资产评估方万隆(上海)最终选择了“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来计算,再综合分析两种方法下的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并最终确定其中一种方法的结果来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计算有省略,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第一、  收益法模型及参数选择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权益自由现金流折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单独评估的资产价值。

好吧!啥是权益自由现金流折现值?它也有一个公式。

权益自由现金流折现值=

明确的预测期内权益自由现金流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后权益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怎么确定一家艺人经纪公司的预测期呢?根据其与艺人签订的演艺合同以及行业周期来看,8年是合适的。因此,梦响强音(2012年成立)明确的预测期选取到2020年。

主营业务方向明确,收益期按照“永续”来确定。

权益自由现金流又是什么东东呢?它也有公式,计算公式如下:

(预测期内每年)权益自由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影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企业所得税+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付息债务的增加(减少)

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

第二、市场法模型及参数选择

采用参考企业比较法对标的权益的价值进行估算。

计算公式: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

可比公司的资产类或收益类比率乘数*资产类或收益类比率乘数修正系数*被评估单位资产类或收益类指标*(1-不可流通折扣率)

两者之间的差异为911万元

从估值角度看,由于市场法选取的可比公司为同行业公司,但演艺业务上,演艺经纪占公司总业务的比例仍有一定差距。故此,评估公司选择了估值更高的“收益法”。

基于此评估报告,9月29日,11月26日,浙富控股向民星合伙出售浙富控股持有的梦响强音两次转让20%的股权,每次的转让价款为4.58亿元。

据了解,转让20%的股权,将计入浙富控股投资收益2987万元,扣除中介费用、过户费用等后预计将增加该公司2015年1-9月的净利润2226万元。

与此同时,考虑到梦响强音的证券化路径有所调整,灿星文化或将进一步整合梦响强音,2015年9月28日,浙富控股与上海灿星文化签署了《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之框架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认购灿星文化增资完成后6%-10%的股权,未知其现金投资多少,有待进一步披露。浙富控股逐步出售梦响强音的股权并投资灿星文化,系公司根据投资标的的整合及证券化路径变化做出的主动积极的调整。

资料显示,灿星文化主要从事电视节目制作业务,与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响强音”)有长期的合作关系,灿星文化独家授权梦响强音其制作和/或运营的影视节目的品牌管理开发运营、艺人经纪、衍生产品开发、现场演出、音频内容运营相关的一切权利,梦响强音系灿星文化的下游公司。

查询上海民星文化的工商资料,合伙人信息为上海望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田明系民星合伙的实际控制人,梦响强音的法定代表人。

在一份名为《关于出售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20%股权的补充公告》中,我们看到浙富控股披露的“业绩对赌”:民星合伙及田明向浙富控股承诺,梦响强音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亿元、和2.8亿元、3.0亿元、3.0亿元,若低于承诺值,需逐年按照股权比例向浙富控股予以现金补偿。

然而,根据浙富的公告,梦响强音2014年度净利润为2.26亿元,达到对赌协议的要求,但2015年1-8月,梦响强音净利润约为1.48亿,第四季度想要按计划完成全年2.8亿元的目标实在是太难了,几乎不可能在短短三个月赚到余下的1.32亿元。

据媒体报道,梦响强音原计划是在A股借壳上市。在2014年4月8日和3月25日,浙富控股分两次收购了梦响强音共计40%的股权,作价8.4亿元。按照当时40%及8.4亿元的金额来看,梦响强音当时的估值已达21亿元。

在2015年4月,星空华文传媒CEO、梦响强音董事长田明曾表示,出售梦响强音的股份只是为了给MBO筹集资金。未来梦响强音希望能在国内借壳上市,各种收购方式、借壳方式都在考虑范围之内。

但现在看来,显然IPO规划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浙富控股退出梦响强音,意味着梦响强音IPO的计划基本夭折浙富控股转投灿星文化,应该是为接下来灿星文化上市做准备。

最近,上海星空传媒灿星制作副总裁陆伟公开表示,公司的想法是希望将来能够成为全中国最大的一个音乐产业平台,不是音乐行业的操盘手,也不是金主。陆伟说:“我们只是个平台,就是我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吸纳那些有志于投资音乐产业的人,也可以从当中培养出来那些想要去面对市场的人,这是我们的野心和想法。”

《中国好声音》、《中国好歌曲》之后,最近,灿星打造的《中国之星》再度火热荧屏,成为话题之王。与央视合作的《了不起的挑战》,是灿星第一次尝试棚外节目,弥补自己的短板。

据我们所知,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单独上市的“节目制作公司”。

预计未来三五年内,中国将陆续有一批包括灿星在内的节目制作公司奔向资本市场,那么,灿星会是第一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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