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的死源于转型太慢和版权问题

快播的死源于转型太慢和版权问题

备受关注的快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于1月7日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庭审中双方激辨,并且快播CEO有许多精彩的辩论,不过笔者思考的是快播为什么会死,认为快播的死在于转型太慢以及版权问题。

版权成本快速上升

2010年国家版权局提出加强对视频的版权管理,国内的视频网站兴起了版权战。酷6网起诉优酷侵犯其视频版权、盛大指责优酷等侵犯其电视剧《三国》的版权、乐视起诉天线视频等,自这一年其国内的视频企业开始日益重视版权。

业内最重视版权的视频企业是乐视,这家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收购视频版权,在国家开始加强视频版权管理后,它成为得益者之一,这体现在其年报中。2011年乐视网的版权分销是3.56亿,2012年增加到5.5亿,版权成为它的主要收入来源,这当中向它购买版权的企业包括迅雷、优酷、土豆等。

10年时间,版权费用上升数十倍。2006年当时大热的电视剧《武林外传》的80集新媒体版权仅仅卖了10万元,2015年的热播剧《芈月传》、《虎妈猫爸》每集就接近200万,上升了千倍以上;2008年《非诚勿扰》的新媒体版权不到100万,《天将雄狮》的新媒体版权高达3000万,上升了30倍!

从优酷的成本中也可以看出版权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在日益上升,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优酷的内容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分别是23.6%、34.9%、49.2%、47%,沉重的内容成本成为优酷的沉重负担,而其他无法承担版权成本的小视频企业纷纷倒闭,最终视频的市场份额逐渐开始走向集中。

快播转型太慢

2007年快播成立,只是比优酷晚了一年,但是快播的发展却很快,到2012年9月快播已经拥有3亿安装量,这一年中国网民数量才5.38万,可见快播的发展之快。

面对国家版权局在2010年就开始加强版权管理和各视频企业纷纷强化视频版权管理的情况下,快播却没有及时转型。2011年7月北京市版权局依照国家版权局的工作部署开始对快播进行跟踪调查,2012年7月国家版权局牵头多个部委联合对快播进行调查。

其时其他视频企业则展开了合作,2012年优酷土豆宣布合并,同年搜狐、爱奇艺和腾讯宣布资源互通应对版权竞争,百度收购PPS与爱奇艺进行整合,各个视频企业纷纷展开版权投入。

2013年国家版权局认定快播公司构成盗版事实,开出25万元罚单,并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快播才认识到这次是“来真的了”,2014年快播表示将投资1亿元购买版权、不低于3000万投入支持国内微剧创新。可是这点钱只能买两三部电影的新媒体版权而已!

到后来视频企业基本纳入BAT旗下,快播在2014年才开始强化版权投资为时已晚,即使当时不因为侵权倒下,其也因为庞大的版权成本而难以为继成为其他资本的口中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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