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精卵的所有权

每个女人的前六名好友。

连先生:

你好。我是一位于29岁的女孩,有稳定工作,家境良好,大学毕业。 

2013年8月,经人介绍,一小我的2岁男孩经过热烈追求,当时没有同意(对方条件很一般,无稳定工作,未上过大学)。后来感觉到对方还是比较上进,对我也很上心,心地善良,后于今年1月开始交往。我们都以结婚为目的,本打算年底结婚,见过父母。

2月起,我们同居,矛盾显现。对方不太成熟,喜欢玩,自控力差,挣得不少,花得更不少。对我的关心越来越少。承诺过的事,做不到。比如假期时,放我鸽子。却带着2位前同事去外地玩,还告诉我去外地弄工作的事。他和其中一个女孩的聊天,亲亲抱抱,那个女孩在信息上是不太理他。手机相册,还是许多和女孩亲昵的照片。这是我在玩他手机时发现的。我也做个件傻事,加了那个女孩微信。通过一次电话,女孩说没觉得他在追求她,他们只是比较好的朋友。但她的确不知,他有女友。

昨晚我要求他早回,把这件事敞开说清楚。他却说,因为答应过和朋友聚会唱歌,无法早回。我说必须早回。他说就不回,你想怎么样?后来他提了分手。我说行。当晚我测验,发现自己怀孕了。

正常情况下,如果怀孕,两人就要提前结婚了。我们甚至讨论过小孩的户口问题(我不同意把它迁入到他的老家农村的,而是要和我一起,放在城市)。但现在,我让自己被动了。

只有2种可能,他希望我留下孩子,结婚;如果他说打掉孩子,那就彻底永远结束。我自己倾向于不要这个孩子。但他有权利知道这个真相。也希望知道,连先生,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S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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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什么是女性的好朋友?避孕套和安全的流产技术,可以跻身前五名。其他三个是:工作、教育和独立。男人最多只是第六名。 

早先怀孕是不可终止的事件,一旦发生,女性所有的人生规划全得打乱,专心生孩子去了。再不喜欢孩子的父亲,也不得不接受他。这可能就是你所说的:“正常情况下,如果怀孕,两人就要提前结婚了。”

这不是正常情况。正常情况是这样的,如果怀孕不是你所愿,孩子也不能降生在正常环境中,这次生殖会置你于不利境地(比如经济窘迫、职场受阻),中止这次怀孕显得更正常一些。

你不喜欢这男人,已经分手,那么打掉孩子,永远结束,是个正确选项。女性体内的一颗受精卵,它的主权是谁的?我认为是女性的,这意味着你有权放弃它,不需要告知已分手男友,更不必征得他同意。或许有人说,精子是男性的,所以受精卵男性也有份,但是性交可视为男性主动将精子赠予女性,性交完成后,精子的所有权已转移给女性。

婚姻和生殖,都将影响一生。不宜将就,除非你想将就你的人生。

祝开心。

连岳

连岳为你邮箱:lianyue4u@163.com;我的新浪微博@连岳岳岳岳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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