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被“奶茶妹妹”起诉一事,搅动一池舆论春水的华汉,终于彻底的在裸奔。
经由被“奶茶妹妹”起诉一事,搅动一池舆论春水的华汉,终于彻底的在裸奔。
华汉眼中的华汉
“功成名就的富二代”:身价19亿RMB,又名万达二公子(王思明)、“京城三少”、北影校草……
“睡女星无数的前男友”:曾号称杨幂前男友、刘诗诗前男友、景甜前男友、董洁前男友、周冬雨前男友,杨紫前男友……
“人至贱则无敌”:当法院要求华汉向奶茶妹妹在搜狐网和个人微博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相应损失费时,他的姿态是这样的:
原以为事情尘埃落定,但几天后他又发微博道:
随之又称:
接着又说:
至此,对于华汉是何方神圣,想必每个人都已有一个清晰的答案——无底线的借势炒作,以此出名牟利,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华汉们”,互联网的蠹虫
华汉可能只有一个,但类似华汉的人其实不少。日前被王健林起诉索赔一千万的那位,被黄圣依宣传人员泼果汁的那位,诸如此类,归根结底和华汉走的是一个路数。
而“华汉们”的出现,就不得不提到互联网的发展。
上图显示的是2005—2014年我国网民规模和普及率。而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6.6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正是互联网以极快的速度飞入寻常百姓家,首先就让华汉们的炒作有了潜在且庞大的受众基础。
而论坛、贴吧、博客、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的发展,让华汉们可以实现零成本的病毒式传播。总之每个人都有颗八卦的心,尤其对于明星的隐私,更是表现出一种恶趣味。而“华汉”又常常以某星的前男友或捧红了某星的身份自居,自然会受到人们的一些关注。
自媒体的发展,则让这种情况尤甚。“人人都有麦克风”,一个重要结果就是话语权的“去中心化”、“去权威化”,而如此一来就给了华汉们很大的可乘之机。正如网上说的,“你的粉丝超过了100,你就是一本内刊;超过1000,你就是个布告栏;超过1万,你就是一本杂志;超过10万,你就是一份都市报;超过100万,你就是一份全国性报纸;超过1000万,你就是电视台。”也正因此,王健林会因一篇文章索赔1000万RMB,黄圣依会因一篇文章陷入“泼果汁门”。
当然,在此期间,华汉们一直游走在法律和道德的灰色区间。说其真的违反法律和道德,似乎有待商榷,但要说其没有,也挺让人别扭。
怎么让“华汉们”难以生存
与宣传、营销紧密相关的炒作,其实本没有原罪,但一旦丧失底线,却是实实在在的作恶。助长急功近利之风、侵犯他人权利不说,更是稀释社会信任,让阴谋论的产生有了坚实的社会土壤。
怎么让“华汉们”难以生存?首先应该是即便在网络空间,法律规范也不能缺席。潜在受害者应勇于拿起法律之间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但吊轨的是,多数人选择沉默。如果说大多数人是因为维权成本太高,因此选择不了了之,但华汉的那些“前女友们”——杨幂、刘诗诗、景甜等个个都是白富美,何以没有一个出面澄清、抨击一下谣言呢?
另外,法律监管应跟得上互联网的发展。就好比新媒体,在今年6月份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新媒体蓝皮书《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No.6(2015)》中显示,有59%的假新闻首发于微博,32%的假新闻首发于网络媒体,7%的假新闻首发于微信。由此可见,加强对新媒体的监管,倒逼行业规范的养成,依旧任重而道远。
而在这之中最为关键的,是要匣清网络空间中的言论自由问题。这是一个十分纠结又必须得缕清的问题。当初的“中国自媒体第一案”——“阿里起诉葛甲”,曾引发人们对此进行广泛的讨论,但其中有一种声音值得商榷。
有人认为,阿里作为一家巨无霸型的企业,却跟一个小小的自媒体人较真,有失一家企业应有的胸襟和态度,并且如此一来威胁到每个人说话的权利。此番态度其实涉嫌道德绑架并有和稀泥的意味。
现实中,企业尤其是公众人物,是该让渡出部分权利,具备“经得起多大的诋毁,就受得起多大的赞美”的胸怀。但并不意味着企业或公众人物就该无限度的忍受外界一些流言蜚语的骚扰、抹黑。当其不想再忍,拿起法律之剑时,非但无可厚非,更是值得赞赏。毕竟,一旦对簿公堂,往往是以事实说话、以法律为准绳。就像王健林索赔1000万元,法院肯定不会就判被告赔偿原告1000万元,终归是要从《侵权责任法》、《中国媒体侵权责任案件法律适用指引》等法理中,来为案件作出客观、公正的判决。
换言之,当言论自由不再和稀泥,谣言蜚语不再有遮羞布,“华汉们”首先就不会、不敢满嘴跑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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