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本质上是孤独的,要不要交个朋友呢?
中国人,你为什么爱下跪?
(《保印说国民性》)
曹保印
导读:只要下跪,只要下跪一次,你就得次次下跪;只要你在一次下跪中磕头,你就得在次次下跪中磕头;只要你在一次磕头中磕出血来,你就得在次次磕头中磕出血来。最终,高高在上者对待低低在下者,就像主人对待狗一样,扔给你一根骨头,轻蔑地说:“啃去吧!软骨头的狗!”
说国民性,道国民性,苦辣酸甜,绵延千年。劣根多少,美德几何,吾国吾民,听我评说。欢迎收看《保印说国民性》,我是主持人曹保印,一个真正的中国人。
在本期《保印说国民性》中,我给大家聊一聊“中国人的下跪”。
下跪,恐怕每一个中国人都知道这是什么样的动作,这个动作又表示着什么样的含义。在今天的中国,下跪无非是如下含义:第一,跪鬼神。在很多寺庙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大批中国人下跪,向那些神佛祈求保佑自己以及全家平安,或者说实现自己的某一个心愿,这叫跪求神佛。另外一种下跪,则是在结婚的时候,跪天地、跪父母、夫妻跪拜。当然,在现在的很多婚礼仪式中,已经不再采取跪拜的方式,而且采取鞠躬对拜。对于天地、父母,也往往不再跪,而是鞠躬。再一个跪,也是我今天想重点谈的,就是表达一种屈辱,下跪上、民跪官、弱者跪强者。在这一点上,中国人的膝盖依然非常软。
跪,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没有看到有详细的历史记载。但是,跪作为一种礼节,它是出现在周礼中的。在周礼中,对于跪以及跪的形式都有明确规定,比如怎么样跪、朝什么方向跪,才能表达出尊重的意思,什么样姿态的跪才是跪国王。作为礼节,我们知道周礼中有非常多的繁琐规定,所以跪的形式事实上也分得比较细,但不管怎么细法,都得是膝盖着地,手放在地上,然后磕头。当然,磕头也有讲究,怎么磕、磕多少都是规定好的。这是跪的一整套程序。
那么,中国人为什么会喜欢跪呢?现在的普遍说法是,在中国的汉朝以前,没有凳子,那个时候人们吃饭、说话、谈事情,怎么办呢,就在地上铺一个席子,有钱的或者是有地位的,当然是铺上更好的东西,大多数人基本上就是席地而坐。坐的时候,也不像我们现在坐在椅子或凳子上,或者说坐在地上,屁股直接挨着地。那个时候的坐不是这样的,人们是坐在自己的脚后跟上,和现在日本人的跪基本一样。这样,坐的时候,如果对面是自己尊贵的客人,主人向客人致礼或者向客人致谢的时候,自然就要将身子挺一挺。这一挺,屁股就离开了脚后跟,膝盖直接挨着地,这就叫做跪了。这种跪并不磕头,跪和磕头并不是必然联系在一起的成套动作,而只是向客人致敬的礼节。跪并且磕头,这就是在行大礼、重礼。
既然没有发明椅子、凳子,更不用说沙发,所以说跪在汉代之前,它仅仅就只是一个日常礼节而已,或者说,只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坐姿必然导致的一种礼节。因此,在汉代以前,跪都是很正常的,并没有任何表示屈辱的意思,更不必说屈服。但是,汉代以后发明了椅子、凳子,有了椅子、凳子,人们自然就愿意坐在椅子、凳子上,而不愿意再坐在自己脚后跟上了。可是,椅子、凳子倒是有了,屁股也离开脚后跟了,但是膝盖却没有能够离开地,于是跪依然保留下来,并且一直传到了今天。
不过,就算椅、凳发明之后,从汉一直到唐,下对上、民对官、官对皇帝等,一般也并不跪,而是“平起平坐”,大臣要表示对皇帝的尊敬,也只是从椅子上站起来。等到了宋代,贵族阶层消失,平民阶层兴起,文人执政之后,就失去了唐代官员出身贵族的胸怀和大气,觉得臣就是臣,皇帝就是皇帝,不可以“平起平坐”,于是,宋代的官员们再见皇帝的时候,就没资格坐椅子上了,而是皇帝坐着,臣子们站着。如果大臣要表示对皇帝的尊敬,就向皇帝作揖,“跪”是轻易不能用的,那是只有跪天、跪地、跪父母等非常重大的仪式时才用的礼仪。所以,等到了南宋灭亡,文天祥被俘后被押解到大都,忽必烈要他跪时,他才会说“南揖北跪”,跪是你们胡人的风俗,我们“南人”是作揖的。
在文天祥这样的“南人”看来,忽必烈命令的跪,已经不再是致敬的礼仪,也不是表达对客人的尊重,而是完完全全变成了屈辱、屈服的象征。所以,他坚持不跪,以示自己的气节。然而,宋既然亡了,宋的礼仪自然也随之而亡,于是,风俗、礼仪自然就要采用胜利者的,失败者根本不可能有资格讨价还价,所以,跪就成了常见的礼仪。皇帝是至高无上的权威,是统治者的最高层,所以,对于他以及他所代表的朝廷,就要求行礼必须要“高大上”,以示威权。即便如此,臣子见皇帝,也不过三跪四叩或五叩,而不是后来的三跪九叩。等到了明朝初年,流民出身的明太祖朱元璋嫌麻烦,就简化了各种繁琐的礼仪,比如他遣使至蕃国安南时,该国王对香案及诏书就只行五拜礼,并跪香案前,三上香,俯伏,也就是行五拜三叩礼。
清灭明,问鼎中原后,这种礼仪又做了改变,就是以三跪九叩的拜天之礼,取代了明朝的五拜三叩之礼。清代定制,除了要对天子行三跪九叩礼,朝贡之国觐见时也必须尊照这种礼仪。不过,因为各国礼仪、习俗不一样,一旦遇有拒绝行此大礼的抗议,清代统治者就往往以天朝上国自居,轻易屈尊降贵免此大礼,便自觉有失大国脸面,所以,在“礼仪之争”常常绝不让步,以至于闹出了很多外交风波。
事实上,从元代开始,除了跪天、跪地、跪父母的礼仪之跪,在其他场合中,跪正式转变成屈辱、屈服的象征。由此,我们才会看到,老百姓见了官要跪,见了强者也要跪,以表示自己的服从。不仅如此,小官见了大官也要跪,大官见了皇上更要跪,我们在古装电视剧中经常会看到,官员见到皇帝时,一跪一大片,重大活动时甚至能跪满宫里宫外,殿里殿外,什么时候皇帝说了“免礼平身”,什么时候官员们才敢站起来;站起来之后,也不敢正面去看皇上,还必须要继续低着头,什么时候皇上再说“长起面来,恕你无罪”,什么时候官员们才敢看皇上。
就这样,跪开始在中国人身上烙下极深的屈辱烙印。人们经常说,“士可杀,不可辱”,堂堂三尺男子汉,天可跪、地可跪、父母可跪,除此之外,皆不可跪,宁死不跪。可是,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呢?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很多人依然采取跪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低姿态,通过跪的低姿态表示一种乞求,包括在网络语言中,我们也经常看到“跪求”的说法。
我的朋友、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主持人雨亭,曾经在一次聊天的时候对我说,“我最讨厌有人在微博上‘跪求’我做什么事,你越是说‘跪求’,我越是不会去做,无论是转发还是评论。为什么呢?我感觉这种做法太下贱了,让人看不起。请帮忙就是请帮忙,没什么丢人的,干嘛非要把自己弄得那么下贱,‘跪求’这个,‘跪求’那个,没骨气。”不过,雨亭的这种硬汉态度,事实上在网络中是少数,大多数人看了这种下贱的“跪求”,往往就会动动手指,转一转,评一评,帮帮忙。
“跪求”,事实上并不仅仅是网络语言,在现实生活中,我也经常看到很多人就是采取实质性跪求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某种诉求。比如说,很多因为征地、拆迁觉得自己被剥削、被损害甚至被侮辱的老百姓,往往采取下跪的方式,在公权机构门口或者是在道路上、公开场合拦领导喊冤,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这种表达就是放低自己的姿态,通过自我的屈辱甚至羞辱,获取被诉求者的同情与怜悯,然后获得可能的被赏赐的关注。
有一次,我看到这样一个新闻,说是某地的污染比较严重,老百姓实在忍受不住了,于是,在知道县长要路过自己的村庄之后,像古代的那些老百姓一样,这个地方的男女老少数百口人,在县长车辆到来的时候,竟然齐刷刷地全部下跪在地,拦路呈情,希望县长重视污染的问题。结果呢,县长并没有下车,而只是让陪同人员下车过问了一下,由此媒体就做了一番报道,批评这个县长,说太不重视民意民情了。我记得,当时我在电视台做这期节目的时候,压抑不住自己的愤怒,就在节目中说,你们这些人干嘛要下跪呢,为什么不能站起来?为什么要跪着做人,而不能堂堂正正做人呢?为什么不能站着表达自己合法的利益诉求,而非要跪下去呢?这一跪,奴性十足。当然,我知道,对这些老百姓来说,他们认为我们都给你县长下跪了,我们都如此羞辱自己了,你总得答应我们,替我们着想吧。而实际上,你越是如此放低自己,如此贬低自己,如此羞辱自己,越是解决不了问题。道理很简单,你这样做让人看不起,是示弱,不是示强。
最近,更发生了一件令人愤怒的事情。有媒体报道,某地村民饱受当地村干部的盘剥,在上告无门的情况下,在地区副专员来村视察之际,全村三百老少,齐刷刷跪在专员的专车前请愿,岂料这位专员老爷不但不分青红皂白,反而指斥村民是“跪着的暴动”。当网友在微博上传出这个消息之后,“跪着的暴动”这五个字,引发了网民的热烈讨论。很多人说,官员这样做还有一丁点儿良心吗?百姓们都集体下跪了,还怎么可能“暴动”?是啊,下跪已经是最低姿态、最顺民化的表达了,更已经是屈辱到不能再屈辱的自我羞辱了,以此来表达自己合法的利益诉求,根本不是什么“暴动”,连丝毫的暴力都说不上,官老爷你却称之为“跪着的暴动”,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这种下跪的方式,不仅仅被人看不起,而且可以被罪化。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去跪呢?在这样的官老爷面前,站起来,比跪下去更有力量!
所以说,我一再强调的是,中国人是只能跪着活呢,还是应该并且可以站着生?中国人的下跪,已经跪了好几千年。从没有凳子的时候开始跪,到有了凳子、椅子、沙发之后依然跪,这只能说明,等级社会、等级观念依然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中广泛流行,也说明奴性在中国人的身体中继续发酵。弱者对于强者,百姓对于官员,总是希望用屈辱和自我羞辱的方式,让别人可怜自己,但事实上,就算得到了这样的可怜,自己付出的又是无比沉重的代价。这是人格的代价,也是尊严的代价,还是权利自动放弃的代价。我一向说,我们可以站着生,也可以跪着生。跪着生,那是屈辱的生;而站着生,则是堂堂正正的生。我们站着维权,或者跪着维权,这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姿态。下跪,让人跪得没有尊严;而站,却可以让人获得正义的力量,打败邪恶,用硬骨头争取自己的权利,捍卫自己的权利。
可是,为什么中国人如此喜欢下跪呢?显然,这和权力更多地屈辱、羞辱老百姓有关。因为老百姓既然不能用权利来维护自己合法的正当权益,甚至连权利本身都没有,而权力的拥有者往往采取高压的态势,逼着老百姓就范;不但逼着你就范,而且逼着你下跪着就范,任我宰割。为了活命,人们只好矮化自己、弱化自己,而矮化自己、弱化自己的最方便、最快捷、最外化的表现形式,就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最好再磕上几个响头。如果能磕得头上出包,甚至头上出血,那是最理想不过的了。可是,最终我们看到,只要下跪,只要下跪一次,你就得次次下跪;只要你在一次下跪中磕头,你就得在次次下跪中磕头;只要你在一次磕头中磕出血来,你就得在次次磕头中磕出血来。最终,高高在上者对待低低在下者,就像主人对待狗一样,扔给你一根骨头,轻蔑地说:“啃去吧!软骨头的狗,哈哈哈!”这根骨头真有那么好吃吗?这样的骨头又有什么味道呢?如果我们就像狗一样屈辱地活着,这种活还能够叫活吗?这种活法还叫人的活法吗?
事实上,跪作为一种礼节,早在中华民国的时候就被废除了。孙中山成为中华民国大总统之后,实行礼制革新,废除了这种屈辱的跪礼,推行新的平等礼仪。比如说,人见了人,只需要鞠躬脱帽致意,就表示尊敬了对方,至少是官与官之间,民与官之间,不再行这种跪礼。中华民国政府对普通老百姓之间行礼,要不要跪没有做规定,但是,仅从官对官、民对官不必再下跪的礼仪新规,就可以看出孙中山所推崇的核心价值观,那就是人与人平等。
大官与小官之间不用再跪,因为无论是大官还是小官,都是人民公仆,大家是平等的;至于官员和老百姓之间,百姓就更不能对官员下跪,有多少主人要向仆人下跪呢?当然没有。所以说,这就强调了人人平等的观念。在这个事情上,还曾经有过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故事。孙中山成为临时大总统以后,有一个80岁的老盐商想见见这位大总统,老盐商觉得,大总统也相当于皇帝啊,所以见了孙中山之后,赶紧跪下来行礼,三跪九叩。孙中山一见,连忙把老人扶起来说,现在不行这个旧礼了,现在行新礼,我们彼此脱帽鞠躬就行。我在大总统位一天,就是为大家服务一天,我是你们的仆人,哪有主人给仆人下跪的道理啊!所以,你以后千万不要跪了,见了多大的官都不要跪了。听了大总统这番话,老人激动地说,这才是真正的好皇帝啊!。老人并不知道,他面前站着的不是什么皇帝,而是代表着民主的百姓公仆。
可是,孙中山先生所推行的这种公仆理念,为什么到了今天的中国社会,还有那么多的老百姓要跪官员呢?这就说明,官员并没有像孙中山先生所设计的政治理念那样,意识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而是相反,他们依然高高在上,对待百姓依然用俯视的姿态,仿佛自己就是皇帝!正是因为这样,百姓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才会采取下跪的自我屈辱、自我羞辱的办法。我们想一想,从孙中山成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到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多年,时代已经来到了21世纪,可人们的平等观念,却在 事实上没有丝毫进步,有些地方甚至还在退步。对这种情况,难道我们还不该沉痛反思吗?
我说中国人国民性中的下跪,也就是想强调,人与人之间,百姓与官员之间,都应该平等对待。每一个人都有独立的人格,每一个人的尊严都要捍卫,只有这样,我们这个社会才是文明的社会,才是一个人性化的社会。可是,怎么样才能让中国人的膝盖不那么软呢,怎么样让每一个中国人都能从跪着的状态,转变到站立起来的姿态呢?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在我看来,恐怕还是束缚公权力,张扬公民的私权利。私权利在公权力面前,时刻拥有着合法的独立与尊严。公权力不可以随意侵犯私权利,公权力在私权利面前必须要合法地让步,而不是相反,非法步步逼迫百姓,损害与侮辱百姓。
公权力是什么?先是公,其次才是权。被授予公权力的是谁?当然是老百姓。如果老百姓不给你这些权力,你能够拥有这些权力吗?所以说,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要监督公权力,让所有的公权力都在也只能在法律框架之内运行;与此同时,私权利也同样在法律的框架下自由而独立地运行。现任总理就曾经在公开场合郑重其事地这样说:对政府部门来说,法无授权不可行;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法无禁止即可行。也就是说,对公权力来说,如果法律没有给你明文规定,没有给你明文授权,你是不可以去使用权力的;否则,一旦违规去做了,必须就会伤及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对公民来说,我的权利是天赋的,并不公权力拥有者给我的,因此只要是法律不禁止的事情,公民都可以去做,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得侵犯。这种理念,并不是李克强总理的发明,而是法律的基本精神,法律的基本常识。这种最基本的理念,如果真能在今天的中国推行开来,普及下去,那么中国人下跪的频率绝对不会像现在这么高,而且中国人也不会轻易就去下跪。
想一想,作为普通百姓,我只要有自己正当的合法利益诉求,那么,我就只需要到法庭之上,去主张自己的权利。除法庭之外,不必去求任何人。同时,法官不受任何外界影响,独立判案,只要是法官做出的裁决,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执行。如果司法有了这样良性的运行,还有多少老百姓愿意采取下跪这种屈辱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恐怕一旦遇到了不公不平之事,大家都只会去法庭讨说法,也都只愿意去法庭讨说法。而法庭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也能牢牢守住这道防线,对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利益集团都不法外施恩,也都不受其影响和左右,那就不仅仅可以让我们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而且可以彻底摆脱中国人国民性中的下跪奴性。到时候,中国人才真的可以做到上跪天,下跪地,中跪父母,也就是跪天、跪地、跪父母。这是何等有尊严的事情!
至于跪本身,作为一种礼节,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但也只是回到跪的起点,也就是仅仅只是表示尊重的礼节。当然,就算是表示尊重,事实上我们也没有必要非得采取这种跪的方式。只要你心中有父母,就足够了。只要你知道,在你的头顶之上,有一个苍天在,有一个良知在,有一种敬畏在,有一份冥冥之中的力量监督着你,那么你就不会也不敢做逆天之事,你就不会也不敢做昧良心之事。因为你做的所有事情,“天”都知道,“神”都知道。我从来都相信一个道理,如果你做好事,你就一定会得到好报。如果你做坏事,不要觉得一时之间没有受到报应,早早晚晚你都会受到报应。
我这么说,并不是因为我相信佛教中的五道轮回之说,因果报应之说,而是我觉得,一个做坏事的人,因为你做了太多的坏事,总有一天,你会因为曾经做过的这些坏事,而掉入自己挖下的陷阱、坟墓。你一次次做坏事,一次次种下恶的种子,最终,恶之种会长出恶之芽,恶之芽会开出恶之花,恶之花会结出恶之果,恶一层层传递,一层层加码,必须会形成巨大的恶,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这是正常逻辑。所以说,就算不相信五道轮回之说,不相信报应之说,如果一个人总是在坏事,那么,他一定既不得好生,也不得好死,死了也不会得到好葬。
如果说,我们真能够在法律框架之内,运行我们的一切生活,安排我们的一切工作,我们的权利既不会受到公权力挑战,也不会有如此森严的等级观念——一旦没有了等级观念,一旦所有的公权力都被关进了牢笼,那么,我们就完全可以在这个世界上自由奔走,我们中国人的幸福指数和尊严指数就会大大提高。
中国人下跪了那么多年,屈辱和自我羞辱地活了那么多年,是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候了!只要我们意识到了下跪的屈辱和羞辱,只要我们真心愿意去改变,中国人完全能够堂堂正正地站起来。我特别想对大家强调,在今天的法制社会建设过程中,网络如此发达,我们的话语权也不是完全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呈现,那么,我们就完全可以运用自己的合法权利,去依法监督公权力,同时进一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激发出来的力量和能量,真真正正、坦坦荡荡、不卑不亢地站起来,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动不动就软了自己的膝盖,跪下身去,磕下头去。
下跪给我们带来的只有奴性,站起来给我们带来的才是尊严。既然如此,就都别跪了,站起来吧,你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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