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治理:交易费用经济学的视角

大学的基本难题是其产出和要素投入度量费用高。为了履行人才培养(知识传播)、科学研究(知识生产)、社会服务、文化引领等社会职能,大学必须承担进行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这样一个更为基础的社会职能。大学本质上

作者:谢作诗 陈刚 马汴京

一般认为,大学具有人才培养(知识传播)、科学研究(知识生产)、社会服务、文化引领等社会职能,需要具有学术自由、教授治学等大学精神(陈洪捷,2006;李福华、尹增刚,2007;孟韬,2011)。描绘理想意义上的大学精神及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职能并不困难,但探索一种大学治理结构,使大学精神及其承担的社会职能具有现实可操作性,实在是个难题。

所以不难理解,大学治理问题成为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众多学科关注的热点。已有文献从不同的角度,对于大学治理给予了比较充分的研究(张维迎,2004;蒋洪池,2006;陈钊,2006;龚怡祖,2009;孟韬,2011;Kehm & Lanzendorf, 2006; Bleiklie & Kogan, 2007; Vidovich & Currie, 2011; Xiong et al., 2011)。但是这些分析,第一,更多地是“应该怎样治理”的规范分析,而不是“为什么是这样治理”的实证分析,并且注重的多是一些看得见的、硬的制度建设,相对忽视那些看不见的、软的制度安排(大学文化);第二,没有把大学这样一种组织形式与企业等其他组织形式进行比较,在这种比较中一般化地理解大学的本质,因而并没有很好地把握大学的本质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大学治理的内在规定。

原则上,能够被替代性组织替代的一定不是该组织的本质,而不能被替代性组织替代的才可能是该组织的本质。大学最主要的职能里面,人才培养可以通过各种培训机构完成(贺国庆,1998;包尔生,2009);科学研究可以借助公司化运作的科研机构实现(陈洪捷,2006;包尔生,2009)。既然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也可以通过市场交易或其它组织形式来完成,那么,为什么还存在大学这种组织形式呢?大学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大学治理核心是什么?

为了便于分析,本文将大学基本职能简化为人才培养(传播知识)和科学研究(生产知识),以此为出发点,推演出大学精神和大学治理的内在规定性,进而概括出大学的本质。

本文分析表明:人才培养(知识传递)、科学研究(知识创新)的基本难题,是产出和要素投入的度量费用高。有效解决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的困难,乃是大学治理的基本问题。大学治理结构核心要围绕如何进行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而展开。大学之本质,并不在于人才培养(知识传播),也不在于科学研究(知识创新),而在于它是一套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的同行评价机制(制度安排);大学之治理,除了常见的硬制度安排,诸如午餐会、茶歇交流、工作论文报告会等口述传统这样的软制度(大学文化)同样至关重要。大学不是简单的技能培训和科学研究的单位,而是一个复杂的人文环境。当然,不同类型的学校由于其产出的度量费用不一样,其办学理念和治理结构也不一样。不同类型的大学,要实现治理结构的分离均衡。

这并不是说大学就不会或者不应该围绕其人才培养(知识传递)、科学研究(知识创新)职能而设计治理结构和构建文化,更不是说人才培养(知识传递)、科学研究(知识创新)就不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能,而是说大学在实现这些基本职能的同时,必须解决好其区别于其它替代组织而存在的特殊问题。大学要履行好人才培养(知识传播)、科学研究(知识生产)社会职能,必须承担并完成好协助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这样一个更为基础的社会职能。

随着政府放松了对经济资源的完全控制,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苏式高等教育模式已日渐式微,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早先的国际化传统。这种剧烈的教育体制变迁,为检验大学治理理论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天然试验场。令常人费解的是,在模仿西方重建高等教育评价体系过程中,不仅公众对中国大学治理颇有微词,高校教师对大学治理的不满也日益显性化。

该悖论意味着或许我们对于大学治理的深层含义认识还不深入。的确,中国大学在国际化过程中,模仿和学习更多的是硬的、看得见的制度和安排,相对忽视软的、看不见的制度和做法(大学文化);在未对“大学为何存在”的问题作出深刻理解的情况下,实践“应该怎么治理”往往顾此失彼,反而损害了高等教育改革的声誉。中国的大学治理实践说明,关于大学的本质是什么,该怎样进行大学治理等问题,还存在不少有待进一步探索的理论黑洞。

本文结构如下:接下来的第一部分对大学和企业进行比较;第二部分回答大学的本质;第三部分分析大学治理的逻辑;第四部分是结束语,对主要结论和引申含义给出概括性总结。

大学与企业:都是投入—产出转化器

当年科斯(Coase, 1937)问:为什么会有企业?他这一问,问出了一个诺贝尔经济学奖。[1]科斯的问题,通俗点讲就是:企业和市场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在科斯看来,企业和市场都是配置资源的一种协调机制。既然在新古典经济学那里市场能够有效配置资源,那么科斯自然要问,那为什么还有企业?换言之,科斯在把企业和市场同样视为是配置资源的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关注企业和市场二者不一样的地方。

本文讨论大学的精神及治理,不免也要问:大学与企业到底有什么一样和不一样的?

在最一般的意义上,它们没有不一样,都是投入—产出转化器,都是配置资源的协调机制。但两者又有重大不一样:企业生产的是有形的产品,大学生产的则是需要百年才能树得的人才(人才培养)和无形的知识(知识生产),而且大学对于人力要素的资本含量显然要求更高。无论是产出方面,还是要素投入方面,与企业相比大学都要面临高得多的度量费用。

先说知识生产。新生产的知识(创新),肯定不是大多数人能够评价的,只能由少数同行专家才能评价。在分工和专业化程度极高的今天,外行自然只能看热闹;即使同行读起不同细分领域的文献,也不是容易的事。如何评价新知识的价值,问题于是愈发变得突出。可是同行专家既不是新知识的消费者,也不承担研究者进行研究所发生的成本,那么,他怎么有激励做出真实评价呢?这和企业不一样,消费者有积极性对产品质量做出真实的评价。而且企业生产的是有形的产品,看得见、摸得着,消费者总可以通过试一试、品一品来对产品做出评价;可是知识就不一样了,看不见、摸不着,很难用直接的市场的办法对其做出评价。

再说人才培养(知识传播)。评价讲课质量是个难题。无可否认,对于讲课特别好的老师和特别差的老师容易做出教学评价,但是要对全体老师的教学做出一个可以比较的客观评价,绝对不是一件低成本的事情。不能简单用学生(“产品”)来评价老师(“生产者”)。且不说学生是众多老师共同培养的结果,不容易分解老师间的贡献;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事前要对人做出评价是更加困难的事情,而要事后评价,就算这个办法有效,也等不起。而且教学评价同样要面临的问题是:谁有激励对老师的工作做出真实的评价?按说,学生是大学教育的消费者,最有激励对老师的工作做出真实评价。可是学生同时又是老师劳动的“产品”,是被培养对象,如果被培养者能够完全评价培养者,那就不需要被培养了(张维迎,2004)。学生对老师的评价肯定是一个重要维度,但又绝对不是全部。过度强调学生对于老师的评价,就会发生老师放水讨好学生的事。这在那些过度强调“学评教”成绩的学校,已经有所发生。

如果说学术毕竟还有看发表文章数量、刊物档次,以及计算科研经费的“傻子”评价办法,那么对于教学连这样的“傻子”评价办法也很难找到。所以说归说,实际上各学校基本上是放弃了对于教学的考核的。有考核,但基本上仅限于对数量的考核。只要数量达标,一般都会通过,而且评职称的时候只要达到了基本要求一般不会做进一步的评价。

不过倒也不能说就完全放弃了对于教学的考核,科研考核其实是对于教学的间接考核。这类间接考核在经济社会中非常普遍,用学历去替代对于能力的考核便是典型例子。教学需要过程考核,科研只需水平考核。水平这种东西,一旦上去了,就不容易掉下来,无需年年对其进行考核——没有人可以轻松把课讲好,却刻意不讲好;另一方面,一个真正学得通透、对问题有研究的人,不可能把问题讲不清楚明白。更何况如张五常(2005)所言:跟一个学问渊博的讲者学习,即使学得十之一二,也能终生受用,但跟一个平庸的讲者学习,即使学得十之八九,也是不够用的。因此,问题其实不在于用科研替代教学的间接考核存在问题和不足,而在于我们的科研是不是真科研,学问是不是真学问。很大程度上,教学出了问题,反映的其实是科研考核出了问题;一个学风很差的学校,其学术水平是不可能真好的。

但是如前所述,学术评价本身也极端困难。既不能不考核,又不能过度考核。过度考核,当事人就会弄虚作假,因为界定学术作假的成本太高。过度考核,当事人就会只做短平快项目,而不去思考重大原创项目,因为后者风险太高,很可能一事无成。对于中国大学里发生的层出不穷的造假事件,不少人将其归咎于学术道德沦丧。可是正如朱锡庆(2011)所指出的:“这不是学术道德沦丧的结果,而是那一套极其愚蠢的定量评价制度逼良为娼产生的制度败象,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学术道德也跟着沦丧了。”这败象也表明我们还不全懂大学本质。

大学的本质: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的制度安排

学界和社会公认,人才培养(知识传播)、科学研究(知识生产)是大学的基本职能。[2]问题在于,为什么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要以大学组织的方式来实现?历史上,现代意义上的科学技术并不是在大学里产生的,而是在大学之外产生的(陈洪捷,2006;包尔生,2009)。在今天,也不是所有先进科学技术都是在大学产生的。早期的大学,就有过私人讲师(编外讲师)的制度安排,即有人选课就给你选课费,有几个人选课就给你几个人的选课费,没人选课你就待业呆在家里的一种制度安排(贺国庆,1998;包尔生,2009)。这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知识交易方式,是一种跟我们早晨去市场买菜所采用的交易方式没有本质区别的市场交易方式。原则上,今天的大学生仍然可以用这样的方式与老师交易知识。

历史至少表明,人才培养(知识传播)和科学研究(知识生产)是可以用替代性组织形式(合约安排)来完成的。既然其他组织形式也可以实现大学的职能,那为什么会有大学?换言之,我们要清楚:用大学组织形式来进行人才培养(知识传播)、科学研究(知识生产),其优势到底在哪里?是什么因素使得大学区别于其他组织形式而成为一种独立存在的?而既然人才培养(知识传播)、科学研究(知识生产)可以用替代性组织形式(合约安排)来完成,它们就不可能是大学的本质。那么,到底什么才是大学的本质呢?

人才培养(知识传播)、科学研究(知识生产)的基本难题,是产出和要素投入的度量费用高。因此要使以大学组织形式来进行人才培养(知识传播)和科学研究(知识生产)具有竞争优势,大学制度必须要能有效解决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的困难。正是知识生产和人才培养的高度量费用及其治理,才使得大学区别于其他组织形式而成为一种独立存在。

逻辑上,假如大学产出的度量费用与企业产出的度量费用完全一样,那么大学的治理结构大约就与企业的治理结构是一样的。之所以说大约,是因为除了要度量产出,还需要度量要素投入。即使产出的度量费用一样,但如果要素投入的度量费用不一样,治理结构还会有差异。但是,如果产出可以完全度量,那么理论上我们是不需要度量要素投入的。极端的例子,假如产出的度量费用极低,那么件工合约就会被采用,我们不需要对要素投入进行度量。如果产出的度量费用为零,那么所有生产都会采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件工合约来组织。

因此,有效解决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的困难,这既是大学治理的基本问题,也是大学作为一种独立存在的根本理由。大学治理的核心,是要建立一套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的机制(制度安排);大学治理结构,必须要围绕如何有效解决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而展开。

大学之本质,并不在于人才培养(知识传播),也不在于科学研究(知识生产),而在于它是一种协助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的机制(制度安排)。这样讲,在制度经济学看来其实并不是什么新奇的结论。一切的制度安排都是用来节约交易费用的,只不过大学制度节约的是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的费用,并且依靠一套特殊的治理结构(办法)来实现这种节约。

大学之所以存在的一个最直观的理由,就是我们可以通过对学校做评价从而间接对众多毕业生做出评价。通过对学校的一次性评价替代对于成千上万学生进行成千上万次的评价,这本身就是巨大的节约。毕业于北大、清华,我们理由认定你是优秀人才,毕业于差一点的学校,我们就有理由认定你是较优秀的人才。这也意味着,大学还有另外一个重要职能,就是“发文凭”。我们不必对此感到诧异。实际上,企业也给自己的产品“发文凭”。企业给产品发放的“文凭”就是商标。因为有商标,消费者购买商品(比如照相机)就可以看商标而不必一一地对每一台照相机进行质量鉴定,这大大节约了消费者鉴定产品(照相机)质量的费用。今天网络技术发达,坐在家里就可以听到世界上顶级大学的最好的课程。那么,众多的大学会不会因此而消失?不会。因为我们需要各种大学以对人才“发文凭”(划堆贴标签)的方式来协助人才评价,没有大学或者只有少数几个顶级大学都不能有效实现这一功能。

大学本质上是一套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的机制,这里包含一个关于大学评价的重要含义:虽然大学评价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但是如果一所大学经常出现假学术、假教授,那么这个大学就一定不可能是一所好大学,甚至都不能算作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大学。而一个没有品牌效应的大学,也不可能是一所好大学。今天的中国大学,热衷于更改校名,这虽然与政府的办学资源分配机制有关系,但也说明这些大学没有品牌含量,因而很难说是好大学。反观西方国家,麻省理工学院、伦敦经济学院,并不因为他们叫学院就不是一流的大学。

大学本质上是一套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的机制,这也意味着一些容易做出社会评价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大学可能未必具有竞争优势。这正是公司是科学技术发明另一重要主体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一些技能培训(如GRE培训、考研培训),大学其实并不具有优势的原因。

大学的治理:发表记录需与口述传统相并重

任何治理安排都是用来解决某种度量问题的。没有度量问题,激励与约束就不需要。

学术界发明了匿名评审制度来协助学术评价。这个制度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是也产生了新的问题。利益不相关,准确说是相关性不强,审稿人怎么有激励费时费力地去做出客观真实的评价?做过匿名审稿人的人大约有过这样的体验,宁肯找理由将一个可能是重大创新的东西枪毙掉,也不愿冒风险让一个可能出错的东西发表出来。前者,匿名审稿人无需承担责任;后者,如果让一个错误的东西发表出来,那么审稿人就会很难看。最直接的例子是,很多重大的原创性研究,并不是发表在《美国经济评论》等最知名的学术刊物上。严格来讲,假如匿名评审制度能够完全解决学术评价问题,那么大学这样的组织形式反倒是不需要了,我们用市场的办法,或者用治理企业的办法都能够很好地实现大学所承担的社会职能。

大学度量知识的关键是把同行专家弄到一起来,朝夕相处,进行学术讨论。这就是学术鉴定的口述传统。发表可以做假,但是口述传统是很难做假的。而且这种把同行专家弄到一起来做学术评价的机制,无疑有效解决了同行利益不相关的问题。我们注意到西方一流大学的发表考核机制,但是忽略了他们的文章在发表的过程中还有同行之间面对面口述交流的传统。他们的文章在正式发表之前一般都会有在同行中进行口述报告的过程。西方的学院,一楼大厅一般都有供大家交流座谈的地方,方便交流讨论。一般来说,他们还提供茶点便利大家在统一的茶歇时间交流讨论。西方大学里的咖啡厅,是极具特色的一个地方,那不是简单的喝茶休息的地方,也是进行口述交流的地方。2011年,笔者之一有幸访问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据介绍,他们的院长很多事情都不参加,但星期四的午餐会,如果不能参加,他会以书面的形式向大家解释他为什么不能参加。这些其实是极其重要的大学治理——软治理。

和西方相比,中国大学治理的差距恰恰在于缺乏口述传统这样的软治理,缺少大学文化。

口述传统和发表记录同等重要,大学软的制度安排(大学文化)与硬的制度安排同等重要。评价一个大学好与不好,有一个很重要的维度,就是看那里的日常学术讨论搞得怎么样。这种日常的学术讨论才是教授治学本来的含意,也才是教授治学之所以存在的理由所在。

教授治学要求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团队成员水平整体要高,二是团队成员水平整齐划一。只有大家都对学术有兴趣,这种日常的内部学术讨论才能搞起来;只有每个人都能从与他人的交流中获益,这种日常的内部学术讨论才构成纳什均衡。逻辑上,一个学术水平成正态分布的学术团队,这种日常的内部学术讨论才会构成纳什均衡从而能够搞起来;一个学术水平呈均匀分布的学术团队,这种日常的内部学术讨论不构成纳什均衡,因而也就不可能搞起来。

为此,要求有终身教授制度的安排:教师一旦获得终身教授资格,就要放弃对其进行考核。这不仅仅是因为学术难以考核,对于难以考核的东西不能强激励,否则行为会扭曲。更为重要的则是,假如所有教授始终要接受考核,那么在引进新人的时候他就可能把厉害的人拒之门外。另一方面,还得要把团队中水平差的淘汰出局。这就需要与终身教授制度相匹配的非升即走制度:在晋身为终身教授之前接受严格的考核,不能晋升,就得离开。终身教授、非升即走,这是一个制度的相互补充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匹配在一起,从根本上保证了教师团队具有较高的水平,并且整齐划一。没有终身教授、非升即走两个方面的共同规定,教授治学就会流为一句空话,大学也就不可能真正成为有效的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的机制。

学术要自由,也是源于学术的高度量费用。为什么乒乓球赛、田径赛不讲究自由,而学术竞赛就要自由?不是因为学术有多么重要、多么高尚,所以需要自由,而是因为学术难以度量,才需要学术自由。我们都不知道什么创新是正确的、有用的,没有自由怎么办?没有自由,知识进步就会停滞。假如很容易就能确知什么是有用的创新,那么学术不需要自由。

终身教授制度与学术自由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从根本上讲终身教授制度不是要保障学术自由,也保障不了学术自由。典型的例子是,在前苏联体制下大学也是终身教授制度,但是并没有因此而有学术自由。终身教授制度和学术自由本身一样,都是学术难以度量的产物。而由于大学用发文凭的方式承担着节约人才评价费用的职能,于是一定程度上追求课程设置、培养程序标准化恰恰具有合理性。自由不是体现在大学治理的所有方面,而是某些方面。

现在,我们可以对大学的本质做出一个更加精致的概括了:大学是一套利用同行评价协助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的机制。对于不同的学校,由于其产出的度量费用不一样,因此其办学理念和治理结构也就不应该一样。以科学创新和精英人才培养为导向的研究型大学,与以技能培养和就业驱动为导向的职业学院,其办学理念和治理结构就不应一样。不但不一样,而且两种评价机制还不兼容。解决的办法,是要实现两种大学的分离均衡。只有研究型大学才可以叫大学,其余应该叫做学院、职业大学。逻辑上,大而又集权的大学,不大可能是好大学。不过我们要强调,所有方面是互补的,改变一个方面而不改变其他方面可能适得其反。

结束语

大学的基本职能是人才培养(知识传播)、科学研究(知识生产)。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基本难题是其产出和要素投入度量费用高。由于大学的上述职能也可以通过其它组织形式来实现,因此大学作为一种独立于其它组织形式的存在,必须有区别于其它组织形式解决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的特殊之处。这并不是说大学就不会或者不应该围绕其人才培养(知识传递)、科学研究(知识创新)职能而设计治理结构和构建文化,更不是说人才培养(知识传递)、科学研究(知识创新)就不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能,而是说大学在实现这些基本职能的同时,必须解决好其区别于其它替代组织而存在的特殊问题。为了履行人才培养(知识传播)、科学研究(知识生产)职能,大学必须承担并完成好协助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这样一个更为基础的社会职能。大学本质上是一套知识度量和人才评价的同行评价机制。大学治理的核心是把同行专家弄到一起来,用口述传统对学术进行度量。这也是教授治学的核心。教授治学要求团队水平高,并且整齐划一,为此需要终生教授制度和非升即走制度做支撑。终身教授制度与学术自由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从根本上讲终身教授制度不是要保障学术自由,也保障不了学术自由。终身教授制度和学术自由本身一样,都是学术难以度量的产物。

科研即是对于教学的间接考核。教学出了问题,其实反映的是科研考核出了问题;学生不学反映的也是科研考核出了问题。没有经常性的学术研讨、讲座的大学不是好大学;经常出现假学术、假教授的大学不可能是好大学。大学的品牌价值本身就是节约人才评价费用的重要机制,“发文凭”(划堆贴商标)是大学的另一重要职能。没有品牌效应的大学同样不可能是一所好大学。更名热反映的是大学品牌价值低、学术评价和大学治理失败。课程设置、培养程序一定程度上的标准化恰恰具有合理性。自由不是体现在大学治理的所有方面,而是某些方面。低度量费用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大学未必有优势(如GRE培训、考研培训)。

大学治理除了各种硬的制度规定,还需软的制度环境(大学文化)。西方大学看似不经意的各种午餐会、茶歇交流、工作论文报告会、学术讲座,恰恰是大学治理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大学虽然发展迅速,但更多的是大学硬件和规模的扩张,大学的软件——知识度量机制还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还存在着颇多制度扭曲:如片面强调成果发表,忽视学术研究的口述传统,学术评议标准单一化、片面化,对学术成果过度考核等。这些制度扭曲已经产生大学教师的知识和人才生产行为严重变形、大学办学质量难以提高的不良后果。

大学的精神、大学的治理服务于大学的职能。不同的大学,有着不同的社会职能,其产出和要素投入的度量费用不一样,其大学精神和治理结构也就不应该一样。以科学创新和精英人才培养为导向的研究型大学,与以技能培养和就业驱动为导向的职业大学,其办学理念和治理结构就不应该一样。有必要实现两种大学的分离均衡。只有研究型大学才可以叫大学,其余应该叫做学院、职业大学。罗素讲过:参差多态乃幸福之源。大学的职能、大学的精神、大学的治理结构,没有也不可能具有标准模式,参差多态同样是教育繁荣昌盛之本,这也是我们平常所强调的办学特色了。但是,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因为困难同样不在于说明大学要办出自己的特色,教育要参差多态,而在于说明在怎样的(外部)组织结构下,大学才会追求特色,才会呈现出参差多态来。最重要的(外部)结构则是办学经费的配置模式;有什么样的经费配置模式,就有什么样的办学模式。不过,这已经超出了本文要讨论的范围。(原文发表于2013年第10期《教育研究》;作者:谢作诗,美国大唐集团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  浙江财经大学教授,欢迎光临我的百度百家:http://xiezuoshi.baijia.baidu.com)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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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捷,2006,《德国古典大学观及其对中国的影响》,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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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洪池,2006,21世纪美国大学治理面临的挑战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比较教育研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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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斯获得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主要贡献体现在《企业的性质》、《社会成本问题》两篇文章。

[2] 准确说是人才培养(知识传播)、科学研究(知识生产)、社会服务、文化引领四个基本职能。本文为了便于分析,将其简化为人才培养(传播知识)和科学研究(生产知识)两个基本职能。

谢作诗

《人人都是“资本家”》作者,有联系讲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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