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皮影戏哪去了?

现在都讲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保护,这个很有必要。非物质文如何保护,确实是一个大问题。这个问题不比较,没有差距感,一比较,差距感就出来了。近说日本,远说西方,他们对非物质文化
遗产的保护,要比我们

比较哈耶克与老子的路径思考

2014年07月19日02:59 新京报

【这篇文章是写给《新京报》的原稿,与报载文字略有出入。删改稿见报时,我正在江苏、浙江、上海、河南等地接力宣传两本新书《民国红粉》和《北大教授与〈新青年〉》。韦森教授于7月25日在微信中给我留言说:“耀杰兄一路平安!没能参加季风的读书会,非常遗憾!另,上周六《新京报》的大作的观点非常赞同。实际上,我在2009年读加拿大汉学家卜正民(Timothy Brook)的《纵乐的困惑》时,就意识到哈耶克的思想与老子是完全相反的了。老子主张没有市场交换的自然经济,哈耶克则主张自发的市场扩展秩序。这是我反思自己和决定重读哈耶克的动因。我在原稿中讲了这一转变,《新京报》的发表稿没印出来。另外我引《周书•泰誓下》的那句话,完全是借用或言转借的,意思说:现代良序社会的基本条件和原理今天看来是明摆在那里的,我们当走的路在那里。是违背不了的。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意思。有机会再面聊!”特此说明并致谢忱。张耀杰,2014年7月31日星期四。】

上海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韦森教授新近出版的《重读哈耶克》的代导论《良序社会运行的基本原理》,是他此前为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新中文版所写的导言;其中引用的篇首题记“天有显道,厥类惟彰”,出自《尚书·周书》的“泰誓下”。像这样的引用方式,让我联想到曹禺创作于1936年的四幕剧《日出》,其在正文之前先是引用老子《道德经》七十七章“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接着又引用了源自基督教《旧约》和《新约》的七段经典语录。

总体上看,曹禺在《日出》中展现了三个层级的社会形态:第一个层级是由潘月亭主导的“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的现实社会。第二个层级是由一手抓权一手抓钱的“阎王”加“财神”的官商大佬金八,主宰操纵的既要“损有余”又要“损不足”的人间地狱。第三个层级是由方达生连同砸夯工人所代表、所追求的号称是“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的乌托邦式的彼岸天堂。

而在事实上,随着潘月亭的大丰银行破产倒闭,被曹禺和自传性人物方达生歌颂为拥有阳光天堂的砸夯工人,必然要沦落为像黄省三那样下岗失业、走投无路的不足者。套用哈耶克的话说,第三层级的“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之道”一旦强制性地付诸实现,必然是比金八所主宰的既要“损有余”又要“损不足”的人间地狱更加恐怖黑暗的“奴役之路”。1958年前后用人类社会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乌托邦式的极端高调,强制几乎所有中国人天下为公、大公无私地吃大锅饭、过集体生活的人道灾难,就是最有说服力的事实证据。

放眼已经充分世界化的现代地球村,为包括曹禺在内的绝大多数中国人所不愿意虚心接受的社会现实是:在《日出》所呈现的三个层级的社会形态之外,部分发达国家已经建设完善了另一种社会形态,也就是哈耶克等西方思想家坚决维护的既要“奉有余”也要“补不足”的现代工商契约及民主宪政的文明社会。

在《通向奴役之路》第二章篇首,哈耶克引用了诗人荷尔德林(F. Hoelderlin)的经典语录:“总是使得一个国家变成人间地狱的人事,恰恰是人们试图将其变成天堂。”这样一句经典语录在反复创作阳光天堂东方红式的宗教化戏剧的曹禺身上,得到的是最具说服力的事实验证。

一直以神道设教、替天行道的儒教先知加抒情诗人的特权身份创作阳光天堂东方红的宗教化戏剧的曹禺,1949年之后马上变成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义主旋律的精神奴隶,以至于在精神高压下陷入精神崩溃。他在社会主义新时代里所创作的包括《明朗的天》、《胆剑篇》在内的戏剧作品,再也没有贯穿于《雷雨》、《日出》、《原野》、《北京人》、《艳阳天》之中的被他形容为“原始的情绪”和“蛮性的遗留”的生命张力和艺术魅力。

据曹禺的女儿万黛、万昭回忆:“现实生活并不完全像爸爸所期望的那样,政治运动、文艺界的批判和斗争年复一年,一个接着一个,永远没个头儿,涉及的面越来越广,人越来越多。……他服用大量的安眠药,50-60年代出现了强迫性神经官能症的危险精神症状,因而不得不多次住进协和医院治疗。”

参照哈耶克所描述的多层级、多元化、多维度的自由路径和价值思考,以及胡适所提出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念,我在新近出版的《曹禺:戏里戏外》、《民国红粉》、《北大教授与〈新青年〉》等多部学术性传记作品的相关章节中,归纳概括出了现代工商契约及民主宪政社会的共同价值四要素:第一要素是个人层级的自由自治;第二要素是二人世界及当事双方之间的契约平等;第三要素是公民社会的民主法治;第四要素是政治制度及政权建设层级上的宪政限权。

在我看来,1840年之前的中国社会的文化传统和制度框架,完全不存在所谓天人合一的中庸美好,无所不在的其实是“存天理,灭人欲”的二元对立、一元绝对的以天为本、天人对立。能够享受天人合一的特殊权力的,只有以天子自居并且像金八那样一手抓权一手抓钱的皇帝、准皇帝,以及像方达生或者曹禺那样自以为掌握着神道设教、替天行道的天道天理的儒教先知帝王师。绝对大多数连读书识字的机会都享受不到的中国人,所面临的是随时随地像待罪羔羊一样被抄家征地、罚没财产、充军当差、砍头示众、灭门抄斩的“存天理,灭人欲”的悲惨命运。老子所标榜的似是而非的“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的乌托邦理想,比起他谴责诅咒的“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的现实社会来说,在“存天理,灭人欲”的反人性、反人类方面,表现得更加恐怖黑暗;与哈耶克所倡导维护的既要“奉有余”也要“补不足”的现代工商契约及民主宪政社会,其实是格格不入甚至于背道而驰的。中国传统儒教经典中的天道天理天命天意,更是直接为以天子自居的专制皇帝提供神道设教的愚民教育的;中国社会开始被动接受并且顽固抗拒来自西方社会的工商契约及民主宪政的现代文明,是1840年以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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