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非洲(叶倾城译·六)

在开始管理农场之前,我极其迷恋狩猎,参加过无数次远征狩猎,但变成农妇后,我就把来福枪放到了一边。

在开始管理农场之前,我极其迷恋狩猎,参加过无数次远征狩猎,但变成农妇后,我就把来福枪放到了一边。

马赛人①是游牧民族,喜好养牲畜。他们是农场的近邻,就住在河对岸。隔一段日子,他们中就会有人到我家来,向我抱怨有狮子在为害牛群,求我为他们除害。只要有可能,我一定照办不误。有时,星期天,我会徒步到奥龙基平原上,打一两只斑马给我的农场工人们打牙祭,一长串吉库尤少年们,兴高采烈地尾随在我身后。在农场上,我打鸟,彩鸡鹑和珍珠鸡②都是美味。但是,有很多年,我不再参加任何远征狩猎了。

然而,在农场上,我们还是常常谈起往昔的那些远猎,宿营地在你的脑海里扎了根,仿佛你已在那里度过漫长的一生。你的马车在草原上压出的一道车辙,依然历历在目,你记得,如同记得一张朋友的脸。

远征狩猎期间,我见过一群野牛,共有一百二十九只,在铜红色的天穹下,自黎明的薄雾间,一只接一只走出来,像一群黝黑、魁梧、钢铁铸就的巨兽,硕大的角在它们头上水平摇动着,它们好像不是一步步走近我,而是在我眼间,被刹那间炼就,一完工就落地成行。我也见过一群大象,穿行在密密的原始森林,阳光从藤蔓的缝隙间点点滴滴射下来。大象们从容迈步,仿佛与世界尽头有个约会。世界尽头一定漫无边际,如同一幅非常古老、极其珍贵的波斯地毯的边缘,绿、黄、黑棕色彼此交织。我也曾一次又一次,屏息注视着长颈鹿们成群结队穿过草原,它们的趣致、独特及植物一般的沉静,让人恍眼不觉是一群动物,而仿佛是一种罕见的花卉,抽着长长的花柄,花瓣硕大无朋,还洒满斑点,这花之家族正缓缓向前。清晨,有两只犀牛在闲荡,而我悄悄跟在它们身后,看它们在黎明的冷空气里,又打喷嚏又擤鼻子——如此寒意逼人,鼻子觉得不舒服吧?——看上去,它们像两块在山谷间滚动的巨石,棱角分明,且自得自乐。还有一次,我邂逅了一只雄狮,正是日出之前,残月当空,它刚完成杀戮,穿过灰色旷野回家去,它暗黑的身影投在闪着银辉的草尖上,被血染红的脸一直红到耳根。也有一次,我遇到的狮子,正在狮子家族的前呼后拥下,心满意足地午后小憩,短草如茵。在这片非洲狮的乐园里,金合欢树展开宽宽的枝叶,狮子就睡在它泉水般清凉柔和的荫下。

不管农场生涯多么沉闷,回想起这所有,都让人欢欣雀跃。大型动物都还在那儿呢,在属于它们自己的世界里;只要我想,随时可以去探访它们。它们的近在咫尺,像生活中的一道光,给农场带来了鲜活热闹。法拉赫——虽然随着时间过去,他越来越对农庄事务上心——以及曾随我打过猎的原住民佣人们,都日夜盼望着远征狩猎。

在野外,我学会了绝对不要突然动作。跟你打交道的这些生物,是害羞且警觉的,天生就想避开人类,虽然你非常不希望他们如此。家畜永不会像野生动物一般沉着。开化了的人类已经失去静默的本能,必须学会安静,才能被荒原接纳。猎人,尤其是手持照相机的那一种,要学会的第一课就是缓慢移动的艺术,绝不轻举妄动。猎人不可以自行其事,必须顺依荒原的规则:风、颜色以及味道,彼此步调也得保持一致。有时猎物反反复复,做同一个动作,猎人也得蹑足跟踪于其后。

一旦你掌握了非洲的节奏,你会发现,它们也深藏在非洲音乐里。野外狩猎的经验,当我与原住民打交道的时候,也派上了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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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赛人:是完全的游牧民族,终年成群结队流动放牧,几乎全部依靠牲群的血和奶为生,主要活动范围在肯尼亚的南部及坦桑尼亚的北部。其基本制度是年龄组制。每一级大约持续15年,包括低级武士、高级武士和低级长老,高级长老。但不狩猎,几乎不吃野生动物。

②珍珠鸡:鸡形目的一种,外观似雌孔雀,全身羽毛灰色,有规则的圆形白点,形如珍珠,故得此名。珍珠鸡有三个亚种,其中分布在索马里、坦桑尼亚的为“大珠鸡”,主要特征是只在其背部有几根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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