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这事情政府只能劝不能限

离婚这事情,政府部门能做的是劝,而不是限。

(漫画来自广州日报)

据悉,西安长安区民政局对离婚实行“限号”,一天最多发10到15个号,排完不再办理。相关部门表示,此举意在挽救盲目离婚的家庭。

离婚也限号,可谓奇闻。而实际上,这种措施在一些地方已实行有年。例如青岛、广州、大连、南京等地都实施了离婚限号。有的地方采取这种办法,针对的是那些因房子限购、小孩上学而动“假离婚”脑筋的家庭。像西安这样,纯粹是为了挽救所谓盲目离婚的家庭,比较少见。

人们到民政局离婚,究竟是不是盲目,又是否心里揣着什么不良动机,并不好判断。民政局该履行的职责,就是依照《婚姻法》,问清楚是否双方自愿,如果是自愿的,顶多例行其事,劝说一番,也就是让双方明白离婚的后果,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除此之外,恐怕就没民政局什么事了。

换句话说,离婚这事情,政府部门能做的是劝,而不是限。结婚是一种自由结合,离婚当然也是一种自由“散伙”,公权力过度介入,哪怕名义上是为夫妻双方着想,也有干预个人生活之嫌。再说了,哪怕是要限也是限制不了的。真想离婚,今天不离可以明天离,明天离不了,后天还可以离。民政局不受理,还可以找法院,到最后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没有财产纠纷等问题,还是得给人家判了。

离婚限号还可说是出自于一种简单粗暴的懒政思维。如果因为每天能办理的离婚数量有限,而推出预约措施,省去当事人不必要的等候,这倒也罢了。但限定具体数量,只能是一种低效率的行政办公手段。办理离婚有快有慢,慢的话可能10对都办不完,快的话或许可以办二三十对。从其他地方离婚限号规定数量的不同,如少则12对多至30对,也可看出这一点。那时候,难道让办事人员都闲坐一起嗑瓜子、看报纸?

所以,包括西安长安区民政局等一些地方离婚限号的做法,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哪怕是出于好心也着实是办了个“坏事”。当地还试图证明,这一招确实有用。据了解,长安区从2012年3月起就开始实施限号措施。数据显示,当地2011年办理离婚的有1900多对,实施规定后,2012年办理离婚的夫妻比上一年少了140对,2013年又比上一年少了40对。相对于接近2000对的离婚数量,少个数十上百对,这更可能是随机结果,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说白了,限号不限号其实对当事人不会有多少影响,倒是这种行为背后的行政思维值得反思。对一些政府部门来讲,总是学不好怎么去提高业务水平,真心实意为民办事。其中关键就在于,一些部门官员心中根本就没有为民办事这个概念,装也装不出来,也就难免作风失之粗暴,做法失之简单。限号离婚这种土办法都能实行这么长时间,就是一个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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