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铁腕办案:一个案子杀人数万

郭桓案影响之大,杀人之多,成了朱元璋反贪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

文/廖保平

固若金汤的城池也禁不住内外勾结而消失于无形。内外勾结是犯罪常用手段,容易得手,一旦施行,往往数额巨大,危害极深,历史上从来不乏此事,比如明初四大案件空印案、胡惟庸案、郭恒案、蓝玉案,其中的郭恒案,就是一起内外勾结,侵吞国粮的大案。

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户部侍郎(财政部副部长)郭桓被人告发,他说与人勾结,吞盗官粮。朱元璋是穷孩子出身,江山得来殊为不易,颇为爱惜,深知贪腐洖国,规定“凡官吏贪污获赃六十两以上者”,一律处以“枭首示众,剥皮实草”。所以他一听说这郭桓居然大胆吞盗官粮,火冒三丈,立即下令成立国家检察院副院长(右审刑)吴庸为组长的郭桓案专案组,进行彻查。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以郭桓为首的犯罪分子一共有五大犯罪事实,都被朱皇帝写进了自己编的《大诰》里。

第一条,应天、镇江等五个州、府,是朱元璋早期的革命根据地,在朱元璋闹革命的过程中,这些方曾给予过无私的援助,为了回报这份恩情,朱元璋决定免除这些地方所有民田的夏税秋粮,官田则减半征收。而郭桓等人勾结地方官员,私自瓜分了这些州县几十万官田的夏税秋粮,无一粒收缴上仓。

第二条,户部本该收浙西地区的秋粮450万石,郭桓却只收了60万石粮食和80万锭银钞。这些银钞可以抵200万石粮食。剩下的190多万石粮食,被郭桓勾结当地官员私分了。

第三条,郭桓等人征收皇粮国税时,还巧立名目,收取五花八门的费用。比如收沿江神佛钱,即运输官粮的时候需要求神拜佛,以保佑官粮押运平安的钱。

第四条,郭桓等人收受应天等地富户徐添庆等人的贿赂,私自免除他们的马草(战马所需的草料),将负担转嫁给已经交纳马草的安庆百姓。

第五条,郭恒等人还搞纳粮入水、纳豆入水的勾当——每年都大户伙同仓库官在豆、粮中拌水,以增加重量。而这些搀水粮豆经湿热一蒸,往往将每间粮仓不下万余石的粮食弄坏掉。

最后查明,郭恒利用职务之便与同僚及地方官员、豪绅相勾结,不仅将地方上交的官粮侵吞,还盗取国库中的金银、钱钞,折合粮食达2400万石,相当于当时整个国家一年的收入。

更令朱元璋没有想到的是,于内,几乎中央所有六部的官员都成了郭桓的同犯。其中包括文化部部长(礼部尚书)赵瑁,司法部部长(刑部尚书)王惠迪,国防部副部长(兵部侍郎)王志,建设部副部长(工部侍郎)麦至德等部级高官员都参与了此案。于外,竟有十二个省政府的官员涉入郭桓案,至于小官小吏,如参与盗卖官仓粮食的仓官,更是数不胜数。

朱元璋彻底震怒了,一不做二不休,不但将郭恒处死,将六部各个副部长以下数百人也处死,“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民众人之家大抵皆破。”郭桓案影响之大,杀人之多,成了朱元璋反贪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至今读来仍让人脊背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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