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新生的政权有安全感的话,比如西汉立国,那么这个政权就会纯朴厚道些,迅速地让百姓走向休养生息的平静生活;如果这个政权没有安全感的话,那么很遗憾,它就要胡折腾。很不幸,清朝属于后者。
清朝商业概说
——商业与商人文化系列10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的又一次大轮回。特别的是,它是少数族群进中原,心更虚,手也只能更狠。
如果新生的政权有安全感的话,比如西汉立国,那么这个政权就会纯朴厚道些,迅速地让百姓走向休养生息的平静生活;如果这个政权没有安全感的话,那么很遗憾,它就要胡折腾。很不幸,清朝属于后者。立国之初,由于陆地文明对海洋文明的本能性恐惧,由于对前朝海上私人商团的防范,政府颁布迁海令,强迫闽、广、江、浙沿海居民内迁50里,经过三次大移民,滨海地区无复人烟,商业一片凋敝。
羊毛出在羊身上,要想拨毛,首先得养羊,满清政府放牧种族,也明白这个道理,于是采取了一系列恢复与发展生产的措施:
第一,停止圈地。直到今天,对于中国人来讲,唯一可靠的生存资源还是土地。所以圈地就是圈钱。而且不只是圈地,它还圈人。相中你的地了,你田主就得走人。走人的时候,妻女丑者可以带走,被人家相中的,就不能带走了。让人感觉,中国任何时候的革命或改朝换代,都有那么一种下意识:打田主分田地,一人一个女大学生。
第二,奖励垦荒。这是传统中国政府的老办法了。所以在中国,你看不见西方那种养眼养神的绿茵茵的大片草地,有的只是家家户户见缝插针所种的各种庄稼与果菜。一切为了肚皮!
第三,实行更名田法,承认明末起义过程中,百姓对于明朝藩王土地的占有。
第四,减免赋税。结果当然很好,一是耕地面积增加,二是人口増加。当然后者比前者增加得厉害。人多力量大,农业、手工业迅速恢复与发展。商业在此基础上也有所恢复与发展,具体表现在:
第一,资本主义萌芽缓慢发展中,雇用劳动和手工工场比明朝有所发展,且受雇的帮工、学徒、工匠与雇主商人、手工业主之间的对立与斗争时有发生。雇主一方纷纷依靠同业行会保护自身权益;雇工一方也联合起来,建立或者要求建立自己的会馆组织,如苏州踹匠欲增加工价而建立踹匠会馆,结果被布商们联名上呈官府,把领头人重杖一番递回原籍了;苏州机匠发动罢工(当时称“叫歇”),政府一看这还了得,镇压后立碑勒石,“永禁机匠叫歇”。
第二,商业高度发展,全国性的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与商品流通配套的行业,票号与钱庄进一步发展。具有了稳定的货币制度,鸦片战争前以白银为主,铸成银锭和碎银使用;另有国外银元,著名的是墨西哥银洋;道光时期,政府按照墨西哥银币的图案,开始铸造鹰洋,成了中国标准货币;除此之外,还有铜币作为辅币使用。
第三,康熙二十二年(1683)消灭郑氏海上势力,统一台湾,政府安全感提升,闭关锁国政策有所放松,于第二年宣布开放海禁,在厦门、广州、云台山、宁波设闽、粤、江、浙四海关,海关制度取代了历代相沿的市舶提举司制度。从此中国的南洋贸易、东洋贸易特别是中日长崎贸易大大发展。同时,中俄在《尼布楚条约》之后,建立了中俄直接贸易关系。总的来讲,中外贸易中,中国严重出超,以英国为代表的西商严重入超。但是中国政府向来考虑的不是经济,而是政治。乾隆二十二年(1757),政府把四口通商改为单口通商,只留广州一个特区与西人交易(其它港口仍准与南洋贸易),所以有人认为,政府这不是锁国,只是对外贸的管制更加严厉罢了。是的,广东有专门的洋货行(俗称十三行),行商(洋商)被政府特许垄断进出口贸易,身家性命随时在政府手心里捏着。
第四,商业资本雄厚。最著名的有盐商、行商、皇商、米商等。盐商是政府特许的特权商人,垄断性质;行商是广东负责进出口贸易的,也是政府特许下的垄断性质;皇商是专门替政府、皇宫、军队采办物品的商人,也是特权商人。相形之下,只有米商还算是民间自发性质的。这些雄厚的商业资本有以下几个流向:商业流通;贿赂官方;自我挥霍;购进土地;高利贷等等。
第五,明朝时兴起的著名商帮继续发展壮大,商人组织有所发展,会馆与公所大量出现。它们不是具有地域性,就是具有同行性,或者二者兼而有之。此外,清末还出现另一种商业组织:商会。如果说商帮是地域性和血亲性的商业组织,行会是同业性和封建性的商业组织,那么,商会正好与它们相反。首先,商会是一种跨行业的统一和联合组织,不限地域和行业,从横向上把全城各个行业联络和组织成为一个整体。其次,商会具有一定的资产阶级民主性,有民主的选举制度、财经制度和会议制度等。当然,商会与商帮、行会难免还保留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商会本身就是由它们演变发展而来的,但它毕竟是中国近代化的产物,是新型的商业组织。
清朝商业发展的同时,也有诸多弊病,表现在:
第一,内地设常关13处,并且定有关税条例,但实际执行中却远不是那么回事。名义上是13关,实际上是31关,且苛征与乱收税乃普遍现象。
第二,商品流通受限。关内外贩运方面,由于关外东北乃满人发祥地,所以不许商人逗留;在汉族与少数民族互市方面,政府规定了互市的时间、交易额及禁贩物品;对于盐铁商品,政府规定了流通路线、销售范围与销售额等。
第三,对外贸易压缩为广州单口通商制;广州的外商通称行商,由政府特许,行的是保商制度,也就是行与行之间互保和行商保夷商;限制出口货物的种类与数量,严禁粮食、五金、书籍出口,丝、茶、大黄的出口有限量,军火原料硫磺则是绝对禁止出口;广州的外贸虽然是海关制度,但执行中的混乱与违法舞弊现象乃是常态,一直遭遇外商的抗议,就是中国行商也不胜其累,有发财者,更有倾家荡产者,至于其地位,更让外商们不胜其解:这么有钱的人,在中国却可以活得这么微卑!有英国商人在《加尔各答英人日报》上感叹曰:“世上竟然有如此富足又如此为世人藐视的人!”
详见端木赐香《有味的传统文化课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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