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其美与柏文蔚的合谋绑架

沪军都督陈其美以及直接参与缔造中华民国的孙中山、黄兴、伍廷芳、程德全、徐绍桢、林述庆、陶逊、于右任、唐绍仪、赵凤昌等人,都优先选择居住在外国租界,却又不肯脚踏实地地虚心学习并且认真遵守外国租界所通行

陈其美与柏文蔚的合谋绑架

张耀杰,

【本文正式发表于南方都市报2015年6月14日,摘编自已经杀青的书稿《民初命案:陈其美的会党传奇】

陈仲瑀是前清浙江省的盐运使,辛亥革命爆发后避住于上海公共租界麦根路2号。1912年4月3日下午,陈仲瑀带领侄子和秘书郭仲明来到苏州会馆祭奠母亲,为陈仲瑀管理财务的庆华公司助理会计师陈景奇也来此会面。祭奠结束,陈仲瑀等人沿着新闸路徒步行走,突然间,十多个穿着中式短袄的人冲上来,抓住陈仲瑀的脑后长辫把他拖进了路边的四轮敞篷马车。

马车快速驶去,经过陈仲瑀家门口时,郭仲明叫上佣人周福和印度看门人伯辛格一起追赶。马车驶过麦根路桥,在靠近宝山巡警局的弄堂内停下来,陈仲瑀被带进弄堂内的征税公所,随后赶到的郭仲明和伯辛格也被抓了进去。

晚上11时,一名军官把伯辛格放走。郭仲明随后在一个小房间里见到了双脚受伤、头部流血的陈仲瑀。陈仲瑀说,军政府当天晚上要送他去南京,他要求郭仲明与自己一起去,同时希望郭仲明能够回家取一些现金和衣服。

4月4日下午,郭仲明被允许离开。他回到陈仲瑀家里,陈家让他到新闸巡捕房报案,新闸巡捕房又把他送到公共租界的中央巡捕房录取口供。郭仲明在口供中写道:“当我夜里关押在楼上一间房间里的时候,那军官曾来告诉我说,是广东蓝天蔚将军、浦口柏(Pah)司令和杭州蒋(Tsiang)将军要缉拿我主人。”

这里的“广东蓝天蔚将军”,应该是关东大都督蓝天蔚的误记。“浦口柏(Pah)司令”即驻扎在南京浦口、下关一带的第一军军长柏文蔚。“杭州蒋(Tsiang)将军”即浙江都督蒋尊簋。

同样是在4月4日,公共租界警务处总巡勃罗斯向沪军都督陈其美发出交涉信函,陈其美在回函中假惺惺地道歉说:“上海中央巡捕房C.D勃罗斯上校阁下:惊悉陈仲瑀被绑架,深为遗憾。此事敝人全不知情,然当采取有力措施,使其回归租界,请相信本人必将尽力为之。此种违法行为定是不负责任之辈所为,特致歉意。”

4月4日当天,陈其美致电柏文蔚:“南京陆军部长黄转第一军柏文蔚君鉴:有名陈清泉者,自称奉贵军长命令,率领多人在英租界强将陈仲瑀捉拿,乘下午一时快车解宁。现英领与唐总理及敝处严重交涉,若本日内不解决,恐将牵动大局,乞火速派兵在车站截留,即刻解回沪上。”

这里的“陆军部长黄”即黄兴。“唐总理”即刚刚当选国务总理的唐绍仪。柏文蔚在回电中表示说:“查陈清泉本军中无此人,亦并未与闻此事。但该陈仲瑀曾据浙江汤都督云,此人拐带盐运巨款,匿居沪上,委托联军兵站陶宾南设法代捕等情,敝处稍有所知。刻接尊处来电,即至车站询查,并未解有此人抵宁,敝处已电致陶宾南,令其就近解交尊处核办,免生枝节。”

柏文蔚在同一天发给浙江都督蒋尊簋的电报中,却暴露了他与陈其美合谋绑架而不惜自相矛盾欺诈说谎的真实面目:“蒋都督鉴:贵省拐运库巨款之逃官陈某,上年汤都督托联军总兵站陶宾南代捕,现为敝处所得,乞派员到下关与敝军军咨司接洽。”

陶宾南即1911年12月13日被陈其美残忍杀害的前镇军参谋长陶骏保的兄长陶逊,时任江苏都督府主管铁路交通的交阜司次长,并且正在要求陈其美为陶骏保昭雪冤案。4月5日,陈其美在致陶宾南的电报中兵不厌诈、半真半假地表示说:“下关柏军长转陶宾南君鉴:前晚有陈清泉者,在租界内强将前清浙运使陈仲瑀拘去,称奉柏军长及前浙汤都督命令。……并据光复军报称,此人昨晚到昆山,转解南京或浦口,特电乞派人严查。如有解到及查有下落,希照柏军长电就近解回敝处,转交租界,以息交涉。事关大局,务乞协助。至浙省公款关系,已有殷实商人向敝处担保,由敝处负责另案处理。”

事实上,陈仲瑀并没有于4月4日晚上被押解到昆山,而是滞留在闸北巡警总局隔壁的兵营里接受陈其美的当面勒索。所谓“已有殷实商人向敝处担保”,说穿了就是陈其美已经从陈仲瑀及其家人那时诈骗勒索了巨额赎金。

按照公共租界警务处《警务日报》的追踪记载,4月7日这一天,陈仲瑀正被陈其美的军队关押在一条小河的民船上,由真如往昆山方向行驶。4月8日上午10时45分,驻扎在宝山的光复军司令李征五,在上海县城某侦探的陪同下,把陈仲瑀送到公共租界的静安寺巡捕房。陈仲瑀因头部腿部受伤,先被送往山东路医院包扎治疗,然后回到巡捕房录取口供,之后再由副捕头吉布森和探目普罗瑟送回麦根路2号家中。李征五和他手下的马丁上尉要求陪伴陈仲瑀回家,遭到陈仲瑀婉言谢绝。

作为定居在外国租界的中国人,陈仲瑀宁愿选择外国警方的安全保护,也不肯相信中国本土的军警人员,这在当时是极其普遍的一种现象;就连沪军都督陈其美以及直接参与缔造中华民国的孙中山、黄兴、伍廷芳、程德全、徐绍桢、林述庆、陶逊、于右任、唐绍仪、赵凤昌等人,都优先选择居住在外国租界,却又不肯脚踏实地地虚心学习并且认真遵守外国租界所通行的一整套现代文明价值谱系和制度规则。

4月9日,上海各报公开报道了上海军政府公诉曾振卿涉嫌陈仲瑀案的审理情况。说是该案审判长是许继祥,代表沪军都督陈其美出庭起诉的律师是刘钦奇,陈仲瑀的秘书郭仲明、印度籍看门人伯辛格和一些闸北巡警出庭作证。审判厅译员吉敏奇当庭宣读了起诉书:“上海中华军政府谨在此庭控告曾振卿于4月3日非法拘禁陈玉麟、郭仲明以及一印籍看门人。曾在上述行动中未征得其上级官长的同意,从而触犯军政府法令。”由于被告方要求申请代理律师,法庭宣布推迟到4月10日上午10时再次审理。

像这样一场由幕后主犯陈其美公开起诉前台从犯曾振卿的贼喊捉贼的法治闹剧,说到底只是为了装模作样地演给租界区的外国人看。陈其美与柏文蔚等人针对陈仲瑀的这桩合谋绑架案,再一次印证了陶逊此前连载于上海《时报》1912年3月7、8、11、16日的公开信中,针对陈其美的严正谴责:“贵都督府而为绿林盗窟也则可矣,如其非也,无论何种之专制法庭,未有如是之草菅人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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