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开罗惊魂和西奈死结

“地头蛇”和“国际势力”的“双剑合璧”,令埃及反恐形势骤然紧张。

要说大魔都如今最受文艺青年喜欢的展览是啥?新自然博物馆?那里熊孩子比标本还要多。梵高展?没有一幅真迹,多媒体再多算个逑?!所以,只能是披头士展了——即纪念披头士乐队成立55周年主题特展。嗯,我已经看过价格,比梵高展划算很多啊!

是滴,大家应该知道了本篇文章的大致主题了。先说一下,披头士和甲壳虫车车其实一开始木有半毛钱关系。因为当初腐国语中Beatles这词儿是木有滴,据传是列侬灵光一现的产物。而甲壳虫的英文是Beetles。差一个字母呢!据说让当时的天朝音乐迷好为难(对手指ing),想来想去,又看到他们那如同金龟子外壳的刘海,就抓了最像的“甲壳虫”来垫背(甲壳虫:怪我咯)。

而今天的正文主题,不是车,而是四个男青年的各种情史,且都是能敲定的那种。

当然,咱先从……低调的鼓手林戈·斯塔尔说起

MaureenCox

造型师

人家最大的贡献就是在乐队早期,设计出了那朵拢在额前梳成碗状刘海。从此,这成为披头士的标志发型之一——神似扣在头顶的一只甲壳虫。林戈和她有三个娃:Zak,Jason和Lee。10年后离婚……

离婚的原因是……林戈被最好的兄弟乔治·哈里森戴了绿帽子(那三个娃……喜当爹的可能性不是没有哦)。事情其实是这个样子滴,让我喝口高碎慢慢说:话说披头士之中列侬和保罗的地位一直是超然的,所以林戈和乔治的关系自然而然最好了。而Maureen当时在披头士的老婆军团中资格虽然不是最老,却是最稳固的——她是披头士尚未出道时,在利物浦时代的歌迷,因怀上了林戈的娃而结婚。

然后Maureen显然不仅仅只爱敲鼓的。有可靠路边社说乔治和Maureen是公开勾搭上的,两人在男方家滚床单,任由男方正牌老婆Pattie小姐在门外绝望拍打:“你有本事抢男人,你有本事开门呐!”然后是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渣男当着老婆面向好兄弟摊牌,痛哭流涕着说:“我爱上了嫂嫂Maureen……”

最后,两对夫妻离婚,乔治和林戈依然都是幸福快乐的好兄弟……

还需要我多说吗?

芭芭拉·巴赫

邦女郎

这是林戈的第二任老婆,好眼熟的辣妹——对,她在1977年的007电影《海底城》(TheSpyWhoLovedMe)中出演邦女郎。

1969年披头士解散,林戈和其他队员不太一样,有一段极为顺利和顺畅的单飞经历,出了8张专辑和13支单曲,同时在许多的电视做秀演出,包括他个人的特别节目“RingoStarr”。

不得不说,好人有好报,有时候,人还是平凡低调点,活得更松快。

既然是先说林戈·斯塔尔,那就顺便把他好兄弟乔治·哈里森一起说了。

PattiBoyd

ITGirl

这就是之前提到的PattieBoyd小姐,前面你们只看到她凄惨的一面,人家的生活……怎一个乱字了得——她的情史,绝对可以算是当时摇滚圈里最传奇的。

她金发碧眼,身材细瘦,有着巴掌大的小脸,小女孩一样的眼睛,是当时最典型的“芦柴棒小妞”。1960年代和妹妹Jenny都曾是登上过Vogue的模特儿。1964年,她参与了披头士的第一部电影《AHardDay’sNight》的拍摄,与四人结识。

Pattie原来最喜欢列侬,但人家当时和辛姑娘结婚了,嘴一张那条毒舌还把芦柴棒吓得半死,就放弃了这个念头。于是,吉他手乔治趁虚而入。那时候是1964年,披头士风潮如同如今的韩流般,在西方的千百万少女中蔓延。被乔治追求的Pattie很理所应当地踢掉了原男友,和人家好上了。

没多久两人在电视上宣布订婚,然后结婚,由当时队中仅剩的单身狗保罗做伴郎。乔治成了队里第一个并非奉子成婚的Beatle:之前列侬和林戈都是奉子成婚,之后保罗也是在老婆琳达怀孕时举行婚礼。

顺便说一句,看当时留下的照片,伴郎对Pattie似乎一直不老实,但其实保罗是当时那个圈子里少数几个对Pattie没啥兴趣的摇滚巨星——因为人喜欢典型的性感女郎,不喜欢芦柴棒。

Pattie传奇的人生从此开始……当时,乔治和Pattie算得上是标准的“金童玉女”

但是披头士是无数少女的偶像,他们的那活儿似乎天生就不专属于某一位,必须处处播撒爱的种子,他们对婚姻的不忠,可谓是全世界皆知的秘密。早期巡演频繁,在乔治的要求下,Pattie结束了自己原本如日中天的模特事业,开始了空虚寂寞冷的闺怨生活。

人一闺怨,无数SuperStar都想来安慰!第一个就是列侬大兄弟。他对Pattie的追求是从人正式成为人妻开始(什么人啊),一直持续到披头士解散前(就连和洋子热恋时,还要看锅外的)。但即使是和乔治感情破裂,Pattie也始终说No。

滚石那几个从不知道裤子是啥玩意儿的老流氓自然也不会放过她。主唱MickJagger就曾大方承认,他当年一直想睡Pattie但人就是不乐意。而得不到的恰恰最好——Pattie与他们的关系不错,一直是几个老流氓的座上宾。

1967年,披头士停止巡演之后,小乔和其他人一样,疯狂依赖大麻和LSD。Pattie一开始应该还算是贞洁烈女。但小乔爱毒品、爱印度文化(后一项却是她带来的)、爱嫂嫂超过她太多太多,让两人的感情越来越稀疏,尤其是最后那一点,简直是羞辱!于是,Pattie报复性地与后来的滚石吉他手RonnieWood勾搭上了。

与此同时,又有一个老流氓爱上了Pattie——吉他之神EricClapton。一直以来,Eric都是乔治最好的朋友,好到什么程度?两人外出吃饭,餐馆老板问小乔,你是不是那个有名的乐队里面的?小乔摇摇头羞涩地说,我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我旁边的人是,他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吉他手。

不过Eric也乱。在追求Pattie之前,他的女友名叫JennyBoyd。是的,就是Pattie的亲妹妹。但逐渐的大家都意识到——不对啊!Eric的爱好诡异!他爱的不是妹妹而是姐姐。Eric对Pattie追求得非常疯狂。他认定了是小乔对印度宗教的信仰而让Pattie不快乐,所以自己戒掉了宗教。他对Pattie说:“偶滴生命已经乱了套,偶滴心里只有你和毒品。”(啥表白啊)在疯狂单恋中,Eric写出后来最有名的吉他神作:Layla。说白了,就是对一个得不到的女人的爱。Eric拼了老命地给她弹曲子,向她表白。(想到几年后他们婚后,Eric到处乱搞搞出俩私生子,其中一个挂了,他写了首歌叫《TearsinHeaven》……)

于是,在小乔夫妻经历了一场车祸之后,Pattie彻底想通,开始和Eric外出。在一场仨都在场的Party上,Eric对小乔说:“我爱上了你老婆”。George很冷静:“好的,拿我老婆的妹妹来换。”——Janny太可怜了。

1977年,小乔夫妻散了。离别时,小乔居然不舍,他告诉Pattie会等她回来(麻蛋,早干嘛去了)。Eric终于抱得美人归,并写了另一首情歌《WonderfulTonight》。

Pattie嫁给Eric,小乔和Eric依然都是幸福快乐的好兄弟……

接着就是重口的约翰·列侬。

辛西娅

前妻

一次下课,约翰对着辛西娅弹吉他,唱起当时最流行的一首歌,Ain’tshesweet?教室里只有她,她吓得马上跑开。辛西娅曾说,要么喜欢他,要么讨厌他,但绝对不会忽视他。这就是列侬,而辛西娅选择了前者。

辛菇凉真是极为作孽。作孽到如今只要说到列侬夫人,咱首先想到的就是小野洋子——是的,人不叫大野杨子(似乎有哪里不对),大野的读音是oono,小野的读音是ono,绕死你绕死你绕死你!

辛西娅是一个平凡的英国菇凉,列侬的大学同学。他们之间的爱情是典型的玛丽苏:在利物浦艺术学院,女方是优等生,男方是小混混,两人的生活轨迹几乎没有任何交点。忽~然~有~一~天~他在她面前弹起了吉他……

在一部名叫《约翰列侬的理想世界》的纪录片,你中可以一窥她的样貌,神情困顿着,语气却总是柔和的。曾有一个豆油这样形容辛西娅和洋子:“小家碧玉如何驯服得了列侬?能巡抚野狼的只有女巫,而那个女巫,便是小野洋子。”

说白了——渣男渣,另一半必须比渣男还要渣(后来的事实证明,小野洋子是“渣”过头了)。

纪录片里,辛西娅有一段最伤心的记忆——不是男孩坏笑着为她弹吉它;不是她默默看着丈夫的台上风光;不是列侬在家里对着幼子大吼大叫;亦不是他们的离婚过程;而是在火车站,辛西娅没赶上开往印度火车的那一段。她眼睁睁看着乐队其他成员和他们的爱侣在车上你侬我侬,眼睁睁看着火车开走,听见列侬隔着车窗怒吼:“辛西娅,为什么你总是这么迟钝?我本不该带你去的,你走吧!”那一刻,辛西娅的眼泪断片了。

小野洋子

遗孀

列侬的爱情观究竟是什么?应该和咱们普通人倒个个儿——他认为辛姑娘辛苦做的饭不值五毛钱,而洋子轻飘飘递来的大麻价抵万金!在辛姑娘面前他是“养家的男人多辛苦”,在洋子面前他却像熊孩子般“欢乐奔奔跳”——貌似后一点很容易得到男同胞的认同。

所以很多人会说,洋子才是列侬的真爱。后者在遇见洋子的瞬间——她在伦敦表演行为艺术,公然让观众用剪刀剪光自己的衣服直至赤裸。列侬当时就坐在观众席中,瞬间被迷得五迷三道:“麻蛋!这才是配得上我的女人!”接着,又在一次艺术展上“偶遇”了,于是,列侬不假思索地和辛姑娘离婚,并带着洋子去直布罗陀搞了二婚。

列侬对洋子的表白,布鲁斯摇滚。

是不是和浪漫?是不是很传奇?想~得~美~多少人真正知道列侬和洋子的真实婚后生活?真的是列侬深情地唱着《IWantYou》,挽着洋子的腰迷失在大雾中,躺在床上说着不着边的情话?要知道无数正史野史路边社都在暗示说,两人成婚后,他们家就开始了“母鸡打鸣”的岁月,这个反复无常优柔寡断的天平男被具备强大精神力的妻子控制,甚至今天相关他的一切,似乎都被刻上“MadebyYoko”的印章。

直到现在,有资格当列侬遗孀,继承其爱与和平理念的,只有洋子。辛姑娘拼死也就是个前妻,相当于EX而已。

庞凤仪

情人

有人说做列侬身边的女人很幸福。做他背后的女人好辛苦,比如辛姑娘,又比如……洋子。是的,一报还一报。之前咱曾说过,小野洋子“渣”过头了。

估计是洋子的控制欲实在太强,强到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地步,在1973年的宁夏,两人终于出现情感危机。那时他们连4年之痒都还没过便暂时分居。不久,列侬空虚寂寞冷,便和自己的私人助理,时年23岁的华裔菇凉庞凤仪(MayPang)天雷勾地火了起来,直到1975年初结束。

在列侬被刺那一年,他曾参加过一个访谈,说他与庞凤仪在一起的日子是“TheLostWeekend”,并为自己的那段渣男岁月感到沮丧和后悔。个人觉着吧,这番话挺有可能是洋子授意的,因为咱得从事实看:那段时期列侬的确酗酒,但他没有只玩耍不干活呀,况且恰是他单飞后创作力最丰富的岁月,一共发行了三张经典专辑:《MindGames》、《WallsandBridges》和《Rock“N”Roll》;并与RingoStarr、HarryNilsson、DavidBowie、EltonJohn和MickJagger等摇滚明星一起写歌录音。

这首个源自WallsandBridges专辑,后者在美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专辑榜最高到达了第一。并且产生了列侬生前唯一一只美国冠军单曲"WhateverGetsYouthrutheNight"——亦是列侬用来攻击保罗的歌曲。

保罗·麦卡特尼

基友

曾有筒子说:列侬那些女人只是保罗的替身……在这里,给你点一万个赞!

现在来说说列侬的好基友,披头士另一灵魂人物保罗·麦卡特尼那会子勾搭的菇凉。

简·阿什

缪斯

简菇凉无论从那方面来说都堪称完美——出身贵族又不颐指气使,从小顺利又才貌双全,父母恩爱又通情达理,兄妹要好到爆……哪方面看都是羡慕死人了!直到她遇到前世的讨债鬼保罗。

那是1963年4月,简去做披头士的采访。工作之余她和四个人在休息室里聊天。这姑娘简直就是“静若处子动若脱兔”的典型,委实太过耀眼,瞬间就俘获了四枚花心大萝卜的小心脏。萝卜们都想占这个坑,就一起邀请她去宾馆劈情操。当时屋子里充满了各种酒精,萝卜们明显喝high了,开始对简姑娘进行车轮战般的调情。但人家贵女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分分钟就把他们按回自己的位置。

讨债鬼保罗说:“我们每个人都问她:‘Willyoumarryme?’那时候我们对每个漂亮女孩都这么说(为了播撒爱的种子)。但简对我而言不一样!她是那种很罕见的伦敦女孩,我们原来只听说过,从来没有真正遇上(所谓出生高贵,教育程度极好的美人正是保罗梦寐以求的)。”

还需要我多说吗?

傻瓜都看出来这两人很不一样,于是纷纷撤离现场,腾出房间和床。然后就是等啊等啊等,几个人回房间一看,麻蛋!床单完好,他们的衣服也完好,两人正在大谈特谈吃的(相信我,对于吃货而言,这种事儿太正常)。他们正式恋爱,保罗甚至还获得了阿什家的“永久居住权”。

就如同王大锤的梦想一般,保罗在简一家的引领下,瞬间“就会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彻底迈入上流社会。不过,简更是披头士全盛时期,保罗的Muse。如果留心保罗那会子的创作,可谓是处处都有Jane,比如《AndILoveHer》、《Here,ThereandEverywhere》、《yesterday》、《I'mLookingThroughYou》、《AllMyLoving》、《YouWon'tSeeMe》、《WeCanWorkItOut》、《ForNoOne》……

1967年圣诞节,保罗买了一个巨大的钻戒,他们对外界宣布,两人订婚了。然并卵,订婚其实是拖延战。因为保罗清楚知道两人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保罗喜欢的,恰恰是列侬讨厌的,但一心要做严肃艺术家的贵女简给不了。所以他要重新考虑。

1968年,萝卜们从印度回来,一个叫FrancieSchwartz的女人向保罗寻求经济援助。后者则以一种故意的姿态,与之招摇过市。尽管瞎子都知道,讨债鬼只是将她当靶子而已,但依然……很~气~人~

不久狗血剧情发生:贵女提早归家,将两人捉奸在床……但贵女就是贵女,成不了怨妇:“我不想这样,但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我们的关系结束了。我知道这听起来很土,但这是真的。我们仍然会见面,仍然爱着对方,但是爱已经不能解决问题了。也许我们会像那些childhoodsweethearts一样,很久以后再想见,也许是七十岁时,再结婚。”

琳达·麦卡特尼

亡妻

其实,保罗大萝卜离开简,除了想要“老婆孩子热炕头”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一个无怨无悔等待的备坑,第一任妻子琳达·麦卡特尼。琳达是一个极有个人魅力的备坑,两人结婚后一直是携手烂漫看潮起潮落,直到她1998年去世。

当然,咱要说的是她如何成为备坑且抗压上位的故事。真的好邓文迪!

其实琳达家也不简单,母上大人是Lindner百货公司的继承人,但由于她过于叛逆(早婚生子又离婚),所以20岁时被老爹扫地出门,带着女儿独自跑纽约闯天涯。她应该也算是一名贵女吧,但外表上真看不出来:一头被太阳晒得干枯的头发,和一张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脸,不讲究穿着和外貌(这是真·女汉子故事!好好学着点,少看玛丽苏)!

1966年,琳达凭其杂志记者身份和过硬的摄影技术,参加了一场规格甚高的装逼会,主人是当时名噪一时的滚石老流氓米克·贾格尔。在那里,她拍下了一组照片,被公认为是当时最能展现滚石乐队成员气质内涵的作品。在聚会现场,贾格尔就被这个单亲妈妈迷住了——因为琳达是少数几个在贾格尔调情时,依旧逻辑思维正常的姑娘。

为毛如此淡定?因为琳达老李把早就对朋友说:“我以后一定会嫁给保罗。”然后……她做到了。

她的事业从此起步。当时很多摇滚明星都说,琳达有某种魔力,能让他们在躁动不安的情绪中安静下来,当他们还未砸吗过味儿时,她已经把工作完成,动作敏捷且自然,不搞花腔。

1967年5月,宿命。琳达遇到了保罗·麦卡特尼,聊了一个小时英国超现实主义画家勒内的作品,之后的情节很大陆,一夜情。萝卜显然司空见惯,但琳达明显上了心,新世界的大门从此打开,单亲妈妈的逻辑思维开始飞速运转——保罗已有了简,但琳达明显更懂男人。

几天后,她没有邀请函却成功提前进入爱泼斯坦家举行的《SgtPepper》的记者试听会,并别出心裁地做了发型,穿着昂贵的黑色衬衣和超短裙,显出修长的双腿,集中火力冲向萝卜。之后,在发布会正式开场前,如同午夜12点的灰姑娘般离去,留下一个袅袅婷婷的背影。从此,保罗彻底认了这个备坑,并定期打电话问候,离开后的琳达决定等等看,同时又认真工作(所以说,别光做白日梦玛丽苏梦)。等着等着,机会来了——前文所讲的“不忠门”上演,琳达上位,搬去洛杉矶和萝卜同住。

不过话说回来,琳达这个备坑有点让人摸不透,一开始她其实只是萝卜数个备用坑之一。说憋屈吧,她走得是欲拒还迎路线让保罗发起猛攻又久攻不下;说高明吧,她又被保罗的死忠粉骂“死缠烂打”,是一个“邪恶、离婚、毫无魅力的美国女人”(我就知道你们要说XX婊的feel来了)。

保罗觉得最憋屈的是他自己,于是开始玩Willyoumarryme的把戏,不过是对着琳达的女儿希瑟(见了鬼了,琳达死后,萝卜的第二任老婆就叫希瑟)。希瑟颇有乃母之风:“不行,你太老了。”“说得对,也许我应该娶的是你妈妈。”

1969年3月,琳达和保罗结婚,他们的婚礼几乎酿成一场暴乱……没办法,当时满世界人都已经将贵女简和保罗送作对,披头粉披头散发地抹泪大呼“我们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因为在他们看来,这就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当然保罗是花,琳达是牛粪。

当然最后的结局你们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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