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能建立并维持关系的人数上限是多少?人类社会组织结构,存在数字上的内在共性吗?为什么有的人歧视、排斥某个群体,却又会与其中的个体保持密切关系?
文 | 辉格
数一下你不断增长的微信朋友圈,看看到底有多少人?有些社交狂人的朋友数竟高达五六千。也许你会想,总有一些人会有特别好的记忆力,能照顾得了更庞大的社交圈,能与更多人保持密切交往。
但是,假如一个人在一天中不吃不喝不睡不工作,按照每联系一人消耗10分钟来计算,他最多也只能联系到144个朋友。还有可能比144更多吗?
144,恰与著名的邓巴数基本一致。邓巴数是人类学家罗宾·邓巴(Robin Dunbar)提出的一个著名理论:受智力所限,大多数人只能与147.8人建立并维持实质性关系。当一个熟人社会的人口一旦接近或超出邓巴数限制,该社会就会发生分支裂变。
▍Robin Dunbar
从一些人类社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规律中,我们很容易观察到邓巴数的存在。
最典型的是狩猎采集社会。其组织单位——游团的规模一般不足百人,比如非洲西南部卡拉哈里沙漠的桑人(San),每个游团大约20-60人,邻近农耕区的游团则较大,100-150人。
从事游耕农业的半定居社会,规模会略大,比如缅甸克钦邦山区的一个500人游耕群落。然而这500人又分为9个村寨,其中最大的也只有31个家户100多人,依然符合邓巴数规律。
即便是完全定居且人口密集的农耕社会,若缺乏较完善的政治结构,其规模也接近或略高于邓巴数,这种情况在交通不便的山区尤为普遍,比如菲律宾吕宋山区从事灌溉农业并建造了辉煌梯田的伊戈罗特人(Igorots),其村寨规模常有一两千人,粗看是个大社会,但其实里面分成了十几个相互独立、互不统辖、自行其是的单元(ato),每个单元人数恰好接近邓巴数。
▍位于吕宋山区科迪勒拉山的水稻梯田
游牧社会则比较多样和多变,这取决于他们与邻近农耕者的关系以及该农耕社会的组织结构。通常,当远离农耕区,或者邻近的农耕者也缺乏大型社会时,游牧者的社会结构便与狩猎采集者相似,比如地处草原腹地的哈萨克和北部蒙古,正常情况下,一个典型的牧团规模大约五六帐,最多十几帐。
当他们频繁接触较大规模的农耕定居社会,与之发展出勒索、贡奉、庇护、军事雇佣等关系,并因大额贡奉的分配和劫掠行动的协调等问题而引发内部冲突时,才会发展出更大更复杂的社会结构。
在某些特殊地理条件下,游牧者即便与农耕社会长期频密接触,也难以发展出大型社会,比如青海河湟地区的羌人,其牧区被崇山峻岭分割成一条条难以相互通行的山谷,因而其社会结构也和在类似皱褶地带从事农业的族群一样,长期处于碎片化状态。
成熟发达的当代社会体系,也不乏能够印证邓巴数理论的事例。最典型的当属北美的胡特尔人(Hutterites)社区。胡特尔人是新教再洗礼派的一支,他们离群索居,拒斥现代生活,并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自我治理。
▍胡特尔人基本分布在加拿大与美国北部,定居点内实行共产主义,个人和家庭的日常供给来自教会
每个胡特尔人的社区由若干扩展家庭组成,人数在60-140人之间,过着部落公社式的生活。由于生育率非常高,每过十几二十年,当人口接近上限时,就会安排一次分家,拆成两个社区。类似的情况,在再洗礼派的另一个分支阿米绪人(Amish)中也可观察到。
定居文明出现之前,不存在比熟人社会更大的社会结构。邓巴数告诉我们,这不是偶然现象,而是人类认知局限所造成的结果。
脑科学认为社会化行为、表情处理和语言能力等社会性动物特有的认知能力与他们的大脑新皮层容量有密切关系。而邓巴对社会化灵长类的群体规模和脑容量的统计研究,也支持了这一观点。他发现,这些群体的规模和它们的大脑新皮层容量之间,存在强相关性,从新皮层的尺寸可以粗略推测群体规模。
群体规模基本上与大脑新皮层容量成正比。对于号称最聪明灵长类的人类,147.8看起来并不是很大的数字,但两两关系的衍生数量却可以非常庞大,以致我们很难处理如此庞大的关系网络和交往历史。
▍各种脊椎动物的脑
受制于这样的认知局限,人类不得不以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对待他人:对熟知者,我们会把他当作有血有肉的特殊个体,会关注他的喜好和秉性,揣摩他的动机和意图,并以此决定与其的交往策略。
而对于半生不熟者或陌生人,我们会做类型化处理:归类、贴标签,凭借刻板印象迅速决定如何相待。
计算主义认为,人类认知系统中处理社会关系的模块,有着两套相互独立的算法,用于处理熟识关系的那套,会为每个交往对象单独建模,据此预测其行为。另一套则只对每种关系类型建模,具体运用时,将个体对象作类型识别后套入其中一个模型,得出判断。
果若如此,某些社会现象便可以得到合理解释:比如许多人持有种族偏见,这种偏见却常常并不妨碍他拥有该种族的朋友。再如,当一个人进入文化迥异的陌生社会,起初往往会遭遇刻板化的对待,但时间长了,那些和他建立起熟识关系的人,就会改变态度。
这两种交往模式,在我们的称谓方式中也留下了鲜明痕迹。名字标识个体,姓氏则是标识家族、宗族或更大世系群的。对于和自己较亲密的人,我们会以名字相称,连名带姓就显得见外,只称姓就更疏远。昵称则是更亲密的称谓,最亲密的关系中需要换用另一个特殊称谓,以便将之与其它关系区分开来。
类似的,当我们使用比较客气的称谓以刻意强调与对方的社会距离时,就会选择一些标签式称谓,这些标签用于标识对方的社会身份,比如职业、职务、爵位、军衔等等。
▍金正恩元帅
有时也会存在一些微妙情形,当既要表示客气或尊敬,又要表示亲密时,则会组合使用标签和个体名字,比如杰克叔叔,小波老师,泰迪上校,等等。
当我们想要表达对他人的轻蔑,或强调自己和他的差异,以示自己与他根本不是同类人,也不屑于将他当作特定个体对待时,便会倾向于选择类别化称谓,常见的类别涉及种族、民族、地域、阶层、宗教、政治派别和亚文化群体,还有身体残疾特征。
当然,对交往模式的这种二分法可能过于简化,多层次渐变模型或许更接近现实,单独建模和刻板化处理这两种评估和判断方法,会以不同比例混合使用。
对个人而言,其关系网将按交往密切程度而构成一组由亲及疏的同心圆结构,其中最内圈大概只有小几十人。
最能体现这一点的是我们使用最多的微信,它是一个非常便于统计人际交往的虚拟的熟人社会。在构成我们朋友圈的名单里,很容易观察到它由不同类别的社交对象构成,它很容易远远超过邓巴数。比如有的社交狂人微信朋友圈关注的人数竟然超过一千。
但你不要相信他们真的能比你记住更多人的信息,有更强大的社交能力。由于微信朋友圈的人数总是处于不断上升状态,所以清理朋友圈是普遍现象。相信你一定经常收到过这样的微信:
▍“清理朋友圈了,不用回”
它其实反应的并不只是我们基于观念、趣味的原因而定期重塑自己的朋友圈——这是另外一个有趣的话题,更大程度上,和前述社会现象一样,可归结于邓巴数现象,而它竟然是由我们大脑先天的“硬件”设置决定的。
让我们回到邓巴数与人类组织结构的话题上来。
在人类漫长历史的绝大多数时期,小型熟人社会都是唯一可能的形态。然而,人类毕竟还是建立起了大型复杂社会。现代都市社会的规模,已超出邓巴数五个数量级,像大公司这样的机构,常拥有数十万成员,却仍可协调一致的行动,持续追求特定目标。
人类能够做到这一点,必定是找到了某些特别办法,创造出了与之相应的文化和制度元素,从而突破了邓巴数所揭示的认知局限。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在此过程中他们创造了什么?还有更基本的问题:社会最初为何会向大型化方向发展?是何种力量在推动着社会变得越来越大?敬请留意后续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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