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亲生婴儿如扔垃圾,人渣父母天理难容

河北省石家庄市有市民今午1时许发现1名女子在马路旁生子,而且随手就把婴儿扔到旁边的花丛。该名女子随后更与在旁等候的男子驾电动车离开。

河北省石家庄市有市民今午1时许发现1名女子在马路旁生子,而且随手就把婴儿扔到旁边的花丛。该名女子随后更与在旁等候的男子驾电动车离开。    (2015年10月8日《新华网》)

都说“护犊之情,人皆有之”,但读罢此新闻却让人感到怕也不尽然;世界之大,竟有此等禽兽不如的父母!这一幕发生在河北石家庄,日前一年轻女子在路边诞下一婴儿后,随手就将孩子扔到了旁边花丛。随后,便与在旁等候的男子驾电动车离开。整个过程算得上“干净利落”,如此对待自己亲生骨肉,实在令人发指而又匪夷所思。

丢弃亲生婴儿如扔垃圾,咋有这等人渣父母?

而令人颇为痛心的是,等到警方赶到,被遗弃婴儿已“没有生命迹象”。透视此事,孩子最大不幸,就是遇上如此缺乏责任心而又冷血的父母。若非事出偶然,既然选择在路边生养,那起码说明他们内心压根儿就没想要这个孩子,或者干脆说根本没有考虑孩子死活。无疑,每一个新生命降临,都应是家庭的希望,如获至宝,而不应是父母的“不速之客”;如若不然,为何去十月怀胎,又为何要将其生下?

诚然,作为男女都有谈情说爱的权利,但怀孕生育又是另外一回事;若没有准备好,或还不具备这样条件及能力,不妨理智一点暂且“放一放”或“搁一搁”。这是恋爱中男女必须面对及思考的问题,切不可任性胡为,更不可作出此类伤天害理事来。

尽管这对男女的荒唐做法很奇葩,但却并非一枝独秀,此类事情还是不时有所耳闻,并一次次刺痛公众神经。也许,这其中不乏确有难言之隐,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成为遗弃孩子的理由。人们常说“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肉”,“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跌了”;但做人差距咋就这么大,虎毒还不食子,而随便遗弃就意味不管孩子死活。相信,稍有一点人性的人都难以走出这一步,毅然决然并了无牵挂。

其实,就连老母鸡下个蛋,还知道围着窝“嘎嘎”叫上几圈,特别抱窝孵小鸡更是“母爱”了得,为了孩子那个拼命三郎劲儿,就连黄鼠狼也惧怕其三分。天大地大,父亲母爱,才是孩子幸福而温馨的港湾,否则一切的一切便无从说起。对此,那些遗弃孩子的父母该作何感想,不仅枉为人父母,恐能否算得上一个合格的人都要打上一个大大问号。

当然,对此现象光有谴责是不够的,为主法治必须果断亮剑。遗弃孩子就是违法犯罪,这于法有据;而随便遗弃主观恶意明显,造成孩子死亡,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因为,孩子再小也是一条生命,公安部门万不可不以为然或睁只眼闭只眼,而是要积极立案查处。还以本案为例,若不在路边而是到正规医院生养,还有不随便遗弃,那孩子即便不足月,或许也不会死亡,最起码会多一份生还的希望。

也就是说,正是他们的冷血与不堪,才使得一个幼小的生命还没来得及睁眼看世界,就飘然逝去。是可忍而孰不可忍?对此,法眼绝不可再等闲视之,而是要动真格的,尽早将这对男女捉拿归案,给死去的孩子及社会一个交代。

人人也许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但没有爬不过的“坎儿”。以丢弃自己骨肉去获得自己“一身轻”,是极端自私自利的表现,而说得不客气即是道德沦丧,当然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须对之实行“零容忍”。此类现象不时来袭,暴露社会对之容忍尺度还过宽,也才有了这样人渣父母及妄为。可见,对此依法严惩不可缺失或疲软,只有让枉法胡为者付出相应沉重代价,方可振聋发聩,一些心存歹念者才会心生敬畏,掂量出遗弃孩子所承担法律责任的分量。这善莫大焉,为天下孩子都能拥有父亲母爱计,须为之努力不懈,并“杀”出一条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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