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入驻”工商局,必须给公众一个交待

京东与工商局“联合办公门”这事,疑点太多,比如工商局为何会允许京东工作人员“入驻”?消费者的投诉是否直接交到了“被告”手中?公务员在京东免费购物7万元,究竟是怎么回事?现在仍然是没有给公众一个交待。

文|廖保平

京东与工商局“联合办公门”这事,疑点太多,比如工商局为何会允许京东工作人员“入驻”?消费者的投诉是否直接交到了“被告”手中?公务员在京东免费购物7万元,究竟是怎么回事?现在仍然是没有给公众一个交待。

不管怎么说,京东商城作为企业,直接入驻监管部门“办公”,肯定是不对的。你想,运动员和裁判员打成一片,亲密无间,难分你我,你相信比赛能公平进行吗?你不怀疑裁判员会偏袒运动员吗?打死你也不相信。

作为“运动员”的京东与作为“裁判员”的工商局走得那么近,搞得那么密切,居然在一起“联合办公”,这场景太令人愕然了,这是哪跟哪的事儿!

工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受理整个投诉过程中,均由工商的工作人员接收消费者投诉,反馈给企业进行核实,最后再由工商人员负责进行行政调解。这个流程有问题吗?好象没有问题,但是,在一起办公处理就有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非联合办公,京东的员工与工商局的公务员也可能亲密无间,但至少在场面上不会授人把柄,现在你们两家弄成一家,不可能不让人浮想联翩,而且这合理的想象你没有扑灭,因为你做得不够好,你没有办法息灭悠悠众口。

二,消费者到工商局投诉,工商局现场就“反馈给企业核实”,极有可能让企业知晓了投诉人的信息,你这不是将消费者卖给了电商吗?电商掌握了投诉者信息,会不会对其进行“报复”?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工商部门保护举报投诉人信息的职责在哪?就算京东与工商局背后没有猫腻,联合办公也是非常不妥的。

退一步讲,也许正如工商局所言,这种“联络员制度”是其针对电商企业展开的制度创新,为了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和企业。问题是,为什么基于办公条件的限制,只有京东派驻了联络员,而不让其他电商派驻呢?且不说消费有多少抱怨,就是同行的其他企业也会有意见啊,你京东是嫡出的,例如阿里等电商就是庶出的?你京东是亲娘生的,例如阿里等电商就是后娘养的?没有道理,没有公平可言,只能让人怀疑,京东在里面更有关系,或者下了更大的血本来公关。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013年至2015年间京东因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原因累计被处罚277次。这被查证处罚的数字,而没有查证处罚只会更多。这有可能是工商部门有点疲于应对,于是想出了一个“联络员制度”来,并搞起了“联合办公”,可是这个制度却变成了为京东量体裁身的服务。

更有可能是,工商局会将大量本该由执法部门自己严格核实督查处理的投诉轻易甩给京东去处理,京东出于自身利益考量,自然乐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了表达工商局的“不杀之恩”,不排除会向工商局以利相报。

由于才会有这样荒谬的一幕:工商局消保科科长王某峰的客户级别为京东的“金牌客户”,收货地址与北京市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地址一致,消费金额加起来大概7万多元,多张购物订单用“礼品卡”和“优惠券”抵销后,实际支付金额为0元。

我们暂时不能确认这7万多元就是京东的行贿资金,但是,京东这种礼品卡不仅不需要实名登记,可以随意选取发票名称,非常适合腐败勾兑,工商局与京东仍能逃瓜田李下之嫌。

如此可见,所谓的“联络员制度”及“联合办公”,确实大大降低了工商局自己的工作量,却是对消费者极大的不负责,纵容了企业的侵害行为,是懒政,因为导致了恶的结果,也可以说是一种“恶政”。

我们认为,这样一种懒政、“恶政”不能更继续下去了,同时,对举报人所举报,媒体所报道的一切疑问,工商局和京东都有责任站出来,以公开坦诚的予以态度回应,给公众一个交待。并以此为契机,将这一段腐烂的“盲肠”切掉,对工商局和京东,甚至公众来说地,都是好事而不是坏事。

本文原载无界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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