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静美阶段

什么是生命的静美阶段。

文|刘义杰

日前,深圳一女子举牌控诉,呼吁“将熬夜衰老列入工伤范畴”。该女子穿着光鲜靓丽,但容颜憔悴衰老。据了解,该女子今年25岁,因公司经常熬夜加班,容颜加速衰老,导致爱情事业双失意。她愤愤不平当街控诉,呼吁“衰老算工伤”。(10月22日人民网)

熬夜班衰老也算工伤,这对多数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来说是够夸张的,也许是这个原因,有些网友认为这个女子的控诉就是个笑话。但浏览网友的评论发现,有很多夜班族在感情上是支持女子的行为的,在他们看来,就算不是工伤,进行一定的补贴也是应该的。

在一些行当中,上夜班十分常见,电视台记者、工人、保安、护士、警察等等,夜班是他们工作中的一部分。普通人都知道,熬夜会对身体不好。这些夜班族们经常上夜班,身体损伤自然是难以避免的。加拿大科学家发现,长时间上夜班的人的退色素分泌时间会发生紊乱,科学家对加拿大和美国的3000多名倒班的警察跟踪发现,他们中有40%确诊患上了某种睡眠障碍症。美国《国家科学院学报》刊登的一份新研究表明,睡眠不规律会对超过1000个基因造成“严重破坏”,这可以解释为什么老上夜班、时差失调会导致一系列健康问题。

虽然夜班会带给人们危害,但我国法律对夜班却缺乏相应的补助性规定。《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则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2年5月8日,人社部、国务院法制办出台的《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夜班”,意见稿明确,是指企业在22时至次日6时这一时间段,安排劳动者工作且时间达2小时及以上的情形。但是,这一意见稿尚未正式颁发。

总的来说,法律上对夜班补助的法律缺位,导致了夜班族们权益上的缺失。比如一些地方虽然发放一点夜班津贴,但多数都是执行的十几年前的规定,如,上海、江苏执行的是1995年的政策,福建、山东执行的是1997年的政策。一些地方甚至出现职工连续工作12小时,夜班津贴最低为4.4元的现象。

随着人们权利意识的提高,近些年来,最低工资、高温补贴等频繁被人提及,相对来说,法律也有了明晰的规定的。但上夜班无疑也是一种特殊环境下的工作,法律也应该与时俱进,跟进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应该让夜班津贴成为员工们被遗忘的权益。

在如今,社会已经成为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机器,夜班族们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同时,更付出了身体的慢性损耗,如同新闻中的女子所言,长期的夜班无疑会导致皮肤的不好,也不利于家庭生活的和谐相处。对此,劳动法规不应该长时间无视。

优衣库"啪啪啪"事件你所不知道的细节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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