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烟喝酒更易被性侵”算哪门子专业结论?

针对近3年涉及162名被告人共151起强奸案件,北京海淀法院法官总结分析强奸案件发生的原因,发现完全是陌生人犯罪的很少,一些是网聊、网游的“网友”约见下手,而抽烟喝酒女子更易成为强奸对象。

文|李记

针对近3年涉及162名被告人共151起强奸案件,北京海淀法院法官总结分析强奸案件发生的原因,发现完全是陌生人犯罪的很少,一些是网聊、网游的“网友”约见下手,而抽烟喝酒女子更易成为强奸对象。(10月27《北京晚报》)

看完报道,如果说,海淀法院法官总结分析的强奸案件发生的原因中,诸如“外来人员生理需求难满足”“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男女双方很少完全陌生”“女方有利益需求态度暧昧”,更多属于常识,公众现实中熟知,也更容易理解。但此番得出“抽烟喝酒女性更易被强奸”的结论,在让人倍感惊诧的同时,也着实让人大跌眼镜。

根据报道的陈述:部分被害人存在抽烟、喝酒等不良嗜好,这无疑使被告人更容易将其视为施害对象。据统计,21时至凌晨3时发生的强奸案占60%,此阶段被害人中有一部分性观念开放,面对陌生男子“挑逗”,并未第一时间采取保护措施。同时,被害人的“夸张”行为增大成为受害目标的风险。多起案件被告人供述,看到被害人年轻漂亮、穿着暴露,就起意强奸。

抽烟、喝酒被称为“不良嗜好”,穿着暴露被称为“夸张”行为……尽管海淀法院法官的本意,可能是为善意提醒。但这种明显带有偏见意味的说法,历经公共传播,还是给人以不好的印象,并且给人以很坏的心理暗示。那就是,搁置“女权主义”不谈,即便社会发展到当前阶段,抽烟、喝酒仍被认为是男人的专利,而女子一旦“涉足”,有着这样的生活习惯,就应该被“有色眼镜”看待。这显然是欠妥的。

更大的问题,出在“统计学”层面。众所周知,在统计学中,样本量的选取非常关键。尽管不能一概而论,但通常的情况是,样本量选择越多,调查以及结论得出的精度就越高,也就越具有可信度与说服力;反之,如果样本量过少,调查以及结论得出的精度就越低,可信度和说服力注定非常有限。而海淀法院法官,基于近3年涉及162名被告人共151起强奸案件进行总结分析,便得出“抽烟喝酒女性更易被强奸”的结论,最大的问题,就是样本量太少。

以此而言,海淀法院法官此番“抽烟喝酒更易被性侵”结论的得出,并不是严谨、专业、科学的分析,难言可信度与说服力。而且,作为“公共表达”,即便是作为善意提醒,诸如抽烟、喝酒被称为“不良嗜好”、穿着暴露被称为“夸张”行为,这样的明显带有偏见意味的表达,也是欠妥。

当然,尽管存在瑕疵,但就事论事,类似的基于现实社会的“社会学”案例分析,现实而言还过于稀少:相关方面和相关机构,当有更多专业介入与专业作为;当然与此同时,提升适于公共传播的专业表达,也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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