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精神

很多事情并不是仅靠“精神”就能解决的,靠的还是实打实的周密思考和落实执行。

文/贾树新

难民们高举着默克尔的巨幅照片奔向德国,“妈妈默克尔”——这是难民们给德国铁娘子总理默尔克的新昵称。有人说德国最终会被难民拖垮,也有人反 驳说,德国需要大量外来人口填补国内的劳动力空缺,这些说法目前很难评价孰对孰错。但最有趣的说法是,西方国家当初给这些地区的人们许诺过一个民主自由的 天堂,那么他们现在接受来自这些地区的难民就是在履行当初的承诺,这就叫做“契约精神”。

这其中当然有些嘲讽的意思。但是说起德国的“契约精神”,给我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很多事情都会签一个正式的合同:开通互联网,会得到一个合同;开 通水电燃气,会在相关部门得到相应的合同;租房子,当然也会有租赁合同;工作就更不用说了,肯定会得到一份很详细的合同,诸如此类。合同的内容大致都会说 明甲乙双方各自需履行的责任和受到保护的权利,当然,都是罗列在很详细的条款里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完合同后,合同便不能随便更改了。

一次租房,由于着急把房子租下来,我没有看房便去找中介签合同。中介是个老太太,很热情地把租房合同拿出来,我掏出笔来就准备签字,她问了一句 “房子都看过了吧”,我随口答道“房客度假去了,不过我已经在电话里了解过房子的大概情况了”。老太太听完,很严肃地收起递给我的合同说,“不行,你必须 看过房之后才能签合同。”为了避免麻烦,保证合同是在双方充分了解房子的情况后自愿签的,她宁愿不跟我签合同,也体现了她对合同的一个态度。

也正是因为事事基于合同的习惯,很多人觉得在德国生活要简单得多。因为一个人不可能有精力去搞清所有行业的所有规则,而合同签订就是要做到双方 充分知情,并遵守协约,因此只要在签合同时认真读一下合同细则,或者要求对方解释说明一下,基本上也不会有太大问题,事后再有问题,双方就可拿着合同说话 了。这样纠纷解决起来也很简单,翻出合同来对照一下就行。这套做法其实就是契约精神的一个体现,是西方社会的一个主流精神,很多事情,不这么做就会无章可 循。可是,它真的是完美的么?

很多在德国生活过的人一定会对一些网络公司印象颇深,最让人恼火的就是工作人员入户开通线路。几乎所有网络公司的做法都是第一次上门服务免费, 第二次上门将收费约50欧元(约360元人民币)服务费。而在周末,网络公司是不提供上门服务的,且工作日上门也不会告诉你具体时间。也就是说,在通知安 装的那天,你必须早早起床在家候着,而且一定要事先检查好门铃的状态,万一工人按门铃没人开门,对不起,你会得到一张单子通知你工人来过了,再来?准备好 50欧吧。有意见?翻出合同来读一下,可以帮助消气。

还有些时候,有些合同中隐含的细节则让你觉得简直有欺瞒的嫌疑了。有一次我寄送包裹去另一个城市,因为怕包裹里的东西损坏,特意买了保险,果不 其然东西在寄送途中摔坏了,但当我拿着保单去快递公司索赔时,对方的答复是:保险所担保的是包裹丢失的情况,并不包括损坏,如果有疑问可以去找律师交涉。 我们回来又仔细研读保单,果然也是这个意思,虽然不忿,但只好作罢。还有朋友在租车时买了保险,车刮蹭后才搞清楚保险只赔付修车超过800欧元的部分,一 番理论后,他只好自己掏了800欧元给车行。

这类事情在德国并非绝无仅有,使用合同的方式对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显然让事情规范了很多,保证了双方的基本利益。但是,很多大公司凭借多年的行 业经验以及法律团队,在与个体消费者的交易过程中占据较明显的优势,仍然有机会觊觎消费者的利益。当我们看到这套做法在西方社会发挥的巨大积极作用,努力 学习其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其业已存在的一些大大小小的问题。

毕竟,在对难民敞开怀抱没有多久,德国就对难民匆匆关闭了边境,可见,很多事情并不是仅靠“精神”就能解决的,靠的还是实打实的周密思考和落实执行。

(作者为德国马尔堡大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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