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该关注环保志愿者“被嫖娼”背后的监督困境

两名NGO组织志愿者在福建省宁德市环保调研期间被当地警方带走,理由是“涉嫌卖淫嫖娼”

文|李英锋

12月3日,两名NGO组织志愿者在福建省宁德市环保调研期间被当地警方带走,理由是“涉嫌卖淫嫖娼”。4日,宁德市蕉城区公安分局刑侦部门称“今日八点左右,已放人”。 当被问及具体抓人事由与放人原因时,刑侦部门两名工作人员则表示“不知道”。(12月4日央广网)

两名环保志愿者突然被警方以“涉嫌卖淫嫖娼”为由“带”走,第二天又被稀里糊涂地“放人”,颇有些蹊跷,让人疑窦丛生。警方的抓人放人只是一场普通的误会吗?联想到环保志愿者此前在宁德对宁德鼎信镍业等企业的污染行为调研和监督时所遇到的或明或暗的种种障碍,我们的心中很自然地会闪现出一个念头——警方以“涉嫌卖淫嫖娼”为由“带”走两名环保志愿者恐怕不是误会那么简单。

我们固然有必要弄清楚警方抓人和放人的真实原因、依据,固然有必要对警方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固然有必要给警方挑挑刺,但我们更应该关注两名环保志愿者“被卖淫嫖娼”背后的环境公益监督困境。你看,环保志愿者徐某在宁德成了备受“关照”的“敏感人士”,当地的老百姓称受到压力不敢把房子出租给他住,有车辆还对他进行跟踪。

另外,环保组织赠送给当地志愿者用作调研的无人机,也曾被没收过。现在,两名环保志愿者被警方以“涉嫌卖淫嫖娼”为由“带”走,与他们之前遇到的种种阻力是否有某种联系呢?是否有某些共同点?或者说,对于环保志愿者的调研和监督行为而言,警方的“扫黄打非”举动是否也是一种新的阻力?显然,我们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

民间人士、环保公益组织以及媒体等参与的环境监督对环境保护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令人焦虑的是,大多数此类监督都会遇到阻力和困难,监督者轻者遭遇闭门羹、冷脸子、踢皮球、不配合、刁难敷衍,重者则会遭遇暴力抗拒、人身威胁或伤害、破坏监督器材以及种种报复,为了阻碍监督,一些企业、部门或人员甚至到了明目张胆、厚颜无耻、不择手段的地步。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绿色发展确立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国家通过了“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国家治理环境、保护环境、改变发展模式的决心已经体现得非常明显,而民众对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仍然有那么一些企业甚或政府部门、官员守着错误的发展方式、发展路径和发展目标不放,忽视环境保护,甚至不惜牺牲环境,把污染企业当宝贝,不遗余力地遮盖污染、护着污染、阻碍社会监督,既与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相悖,也违逆了发展的大势,违逆了民众的意愿,简直是冥顽不化、胆大妄为。

这股负面力量是阻碍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绊脚石,我们要建设美丽中国、生态中国、绿色中国,要让民众得到更多的环境福祉,就必须下决心搬掉这块绊脚石,就必须出重拳对阻碍环境监督的力量进行打击,就必须让阻碍环境监督的企业、部门或个人付出法律代价。只有搬掉这块绊脚石,才能为环境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才能让社会各界的环境监督更顺畅、更便捷、更安全、更高效、更有力,才能让公众对环境产生更多的信心和希望。

(本文经作者授权发表百家,未经同意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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