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有所值,天价幼儿园有何妨?

江苏省物价局对外公布,将把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35项经营服务收费向市场放开。

文|木木

“改革的目标是保障群众的基本需求,在群众的基本需求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天价幼儿园等高档需求的出现则是市场化原则的体现。”30日,江苏省物价局综合处处长许伟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解释道。当天,江苏省物价局对外公布,将把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35项经营服务收费向市场放开。

看到“天价”二字自然不自然与前段时间曝光的旅游天价餐饮、住宿宰客相联系。同样的商品因为在景区,销售商违背市场行情肆意抬高价格,可以讲“喊的是黄金的价格,卖的是萝卜”。对于这种哄抬物价,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作为物价部门应该加强监督管理。

乍一看“江苏省物价局官员:天价幼儿园的出现体现市场化原则”,笔者认为,作为物价局的官员怎能为天价幼儿园找说辞。其细细想来天价幼儿园只要不是垄断,是你情我愿,更有相应的服务质量,花天价享受天价的待遇,又有何不可呢?

为人父母的都愿意多花点钱给孩子送到条件优越学校上学,不愿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但是因为政府控价,严格限制民办幼儿园的收费与发展,最终公办幼儿园数量有限,不能满足孩子上学的需求,而民办幼儿园又因为收费较低,没有政府支撑,为压缩成本,民办幼儿园只能在教师质量及教学场地上降低要求。最终民办幼儿园提供的教学质量差、教学水平低,服务态度更是低劣,因此常爆出幼儿园教师虐待儿童、上课不教学等事件。

天价幼儿园存在需物有所值。不同教学质量、教学水平、教学环境的幼儿园理应收取不同的学费。物价局作为市场价格的监督部门,不是一刀切的要求不同的幼儿园收取相同的费用,而是应该去衡量幼儿园提供的服务与收取的费用是否成正比。消费者花的是白银的价钱,买到的是白银;花的是黄金的价钱,买到的是黄金;花的是萝卜的价格,当然买到的也是萝卜,自然无话可说。物价部门应该加强监督天价幼儿园提供天价的服务,这样物有所值,才能得到社会群众对政府行为的认可。

允许天价幼儿园的存在,更要保障公办普惠性幼儿园的数量。市场自由竞争法则,不能扼杀天价幼儿园的存在,但政府有责任与义务为老百姓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有天价幼儿园的存在区域同时能为百姓提供上学方便、服务质量优异的普惠性幼儿园,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自由选择权,才能让老百姓对政府的价格放开政策点赞,才能不至于物价改革成为物价乱像的开端,才能真正实现市场化原则,实现价格改革的成功。

天价幼儿园是否真能出现,目前还是未知数,但是只要出现的天价幼儿园能与天价的服务相匹配,天价又何妨。天价幼儿园能得到家长的认可,天价更无需过度惊讶。

(本文经作者授权发表百家,未经同意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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