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音创作灰色地带仍存在,Dancing K.认为数据是未来

现在,电子音乐正在逐渐成为全球音乐的流行趋势,但电子音乐创作的灰色地带仍然存在。单人电子乐队Dancing K.与音乐财经分享了他将电子音乐作品数据化的一些思路和实践。

现在,电子音乐正在逐渐成为全球音乐的流行趋势,但由于电子音乐的特殊性,其制作者可能会在自己的作品中引用他人的音乐素材,这使得电子音乐的版权较非电子音乐部分更难管。

早期电子音乐的版权较为混乱,电音文化也还没有成长起来,许多大的唱片公司对电子音乐的版权管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流行音乐开始收费之时,电子音乐仍然以免费的形式出没在年轻人的MP3中。但随着该文化的普及,电子音乐的版权问题也逐渐得到重视。由此出现了一些含有授权音乐素材的“素材库”,或是像Beatport这样专注于出售电子音乐的网络商店。电子音乐制作人们可以通过购买授权后的“素材库”或是电子音乐作品,来合法的使用这些素材。

但据音乐财经了解,电音制作方面仍然存在着问题。比如年轻的DJ们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素材库,就只能盗用他人的音乐素材。或是新人的原创素材被名气较大的DJ购买而失去了自己成名的机会,因为人们只会关注到知名DJ的作品却不会知道他是购买了哪个新人的素材。

所以即使建立了合法的素材引用渠道,也并不能完全解决电子音乐制作中的侵权问题。DJ之间互相指责抄袭的官司仍然比比皆是,电音创作的灰色地段也还是存在,这就是目前仍然需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中国的音乐版权意识仍在逐渐苏醒状态,电子音乐版权的管理还难以被提上日程,所以有些电子音乐制作人尝试探索一条新的路径以解决该问题。单人电子乐队Dancing K.就与音乐财经分享了他将电子音乐作品数据化的一些思路和实践。

单人电子乐队Dancing K.是2010年组建的,目前是新迷乐声音乐公司的签约音乐人,音乐风格是偏科技感的电子舞曲。在其组建后一年就举办了“The Beat One星际行走”20城巡演,之后保持每两年巡演一次,2015年“The Beat One穿越冥王星”巡演也在进行中。目前Dancing K.的成员还担当喜来兽乐队及张弈凡的键盘手,他本人表示,电子音乐是他表达自我的一种形式,他只是一个选择了电子音乐形式的音乐制作人。

中国音乐财经:您是如何想到组建一个单人电子乐队的?

Dancing K.(以下简称为DK):当初乐队的创立,是基于我这么多年想做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在此之前我一直在各式各样的乐队,担当键盘手,加上高中学的就是电子音乐制作,那么很容易和电子音乐发生一些摩擦。我认为电子音乐的表达方式,在中国来说首先是更引领潮流的,其次相对于大编制乐队在创作上也不显得那么拘谨。大概五年前,从我创立这个乐队的开始,那么电子音乐就已经风靡欧美,我觉得中国应该跟上,从去年和今年这个角度来看,中国好像是在往上走,但是表达方式又显得很局限,视野又不够宽广。

我喜欢的音乐风格其实是有很多种,古典音乐尤其是歌剧和钢琴协奏以及民族音乐,电子乐不过是我创作音乐的一种表达方式,像M83、天空大爆炸、静电X、林肯公园,都不是电子乐队,有一些是后摇乐队,还包括一些新金属乐队、工业电子乐队,这些乐队都对我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中国音乐财经:除了做这个电子乐队之外,平常还做什么呢?生活靠喜来兽乐队吗?

DK:就是以音乐为生。做音乐不可能只有乐队本身,可以说从上游到下游我都有涉及。最上游就是乐器,我目前代言了四个品牌,从这四个品牌都有一定的收入。除了这四个品牌,我还做音乐培训。从几年前的飞行者音乐学校到现在我个人工作室的附属个教室。iOS系统音乐制作是我的强项,所以除了常规课程外还会教一些iOS设备上的音乐制作及演奏。除了刚才说的上游,中游的音乐制作和下游的演出及乐队周边产品也是平时要做的。

中国音乐财经:学这个的人大概都是什么年龄?学完制作就都可以有作品了?

DK:基本都是刚入职,或者是大二大三的大学生。学习之后也还要练习。等创作出了作品之后就是作品的分发。作品的分发新迷乐声在做,现在采用的方式跟别的音乐公司不太一样,主要跟音乐制作软件合作,作品做完了之后,通过软件中公司的接口直接上传到云端。并不像大家都上传虾米,传豆瓣,我的作品不这么做,因为(上传)挺坑的,不但步骤多,而且也获得不到一定的价值,更甚者他们再用宣传跟你交换,你几乎就不会有收益。

我干的是什么呢?是跟某些软件合作之后,这个歌曲就储存到云端了,这个云端接口我们再开放给开发者,直接就相当于一个数据库解决方案,开发者如果想用我的数据库,那么你可以来用,目前是免费的,之后如果说数据库越来越大就可以收费了。

目前公司是上传音乐制作软件的云端接口,以后可能就在国内落地了。比如音乐软件的开发者想做一个像虾米的这种播放器,或者说想做一个音乐游戏,因为它没有曲库,如果去找曲库还要花钱,它就可以从云端使用我作品的数据库。

中国音乐财经:现在你有来自版权方面的收入吗?

DK:目前没有太多收入。云端现在是免费的。但是公司会做一些置换。之前我们本来是跟阿里云合作,阿里云有很多解决方案,比如说政府解决方案,媒体解决方案,我们也是其中一个解决方案,再把这个解决方案提供给一些阿里的开发者,它租阿里云的服务器,一天一块多钱,如果再加上我这个增值服务,就是一块五毛钱一天或者说更多钱,我们是用这种方式来呈现版权问题,后来也是种种原因就没能跟阿里云继续合作。

我们在淡化版权,以数据的形式寻找一个新的方案,这一块一直在这么做。就是音乐数据化了,不再是版权为先了,在我这里版权不再是版权的概念了,版权就是数据增值的概念。所以这个是跟国内所有的音乐人不一样的一点,因为数据可能是未来的天下。

而且还有一个好处,如果别人用的是跟我一模一样的软件,他可以直接下载到原工程文件,参考我是如何做音乐的。如果我开放权限,他还可以进行remix。比如说你有一台iPad,你也有我这样的音乐制作软件,然后你就可以在那个软件里面下载我完整的歌曲,完整的工程文件。

中国音乐财经:那么你上传的过程相当于把音乐数据化了?

DK:对,上传就是把音乐数据化。而且我们通过这种模式,可以避免数据泄露,你的数据别人永远不可能拿到,(上传后)它始终是一个解析格式,就像虾米现在下歌,不可能下到本地,你只能下到它的应用是一样的,因为解析格式是不能被还原为传统的音频格式。

它其实就是缓存,不清理缓存它就存在,你不能还原为音频格式。我们和虾米的下载也是一样,都是在应用内下载,即使开放了接口,使用者不会接触到你的音乐数据。所以说这种模式就避免了你的数据泄露,只有你授权给谁,谁才有资格获取你的音乐数据库接口。

中国音乐财经:你刚才说的这些都是公司帮你做吗?

DK:是的,歌曲做完了之后,直接去上传云端了,不用再去跑发行了。我和公司不是一个签全约的关系,就是很松散一个合作的关系。相当于我整个从头到尾他们都要拿分成,但是从头到尾都是他们有投资的。我这个其实超过简单的签约范畴了,我在培训里获得的钱,包括在乐器厂商那里获得的钱,就是广告费这一系列费用他们都会拿走提成。所以他们也不会给我发工资,只是我的收入中会有一部分是给公司的。我们最后要把这个模式开放给所有的音乐人,我只不过是一个典型例子。

中国音乐财经:那么你如何看待目前中国音乐版权?

DK:在中国,几乎95%以上的流媒体,都会拿版权跟你做宣传交换,这个事情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我们的这个模式是能够避免版权的问题的过渡性解决方案。咱们什么模式都想从美国拷贝,但(我们)这个模式拷贝不来,为什么呢?美国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它不需要有这些东西,那么这个东西就是根植于中国,而且唯一的在中国能发展起来,因为中国(版权)这一块是支离破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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