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器剔除广告并不当然违法

浏览器剔除广告可能违法也可能不违法,具体要看产品设计细节以做行为合法性分析。互联网竞争的司法评价需要区分市场手段解决的问题和司法手段解决的问题,司法的手不能伸得太长。

10月10日,交通部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拟对目前正在蓬勃发展的网络预约出租车进行管理。

概略《办法》,除了正常监管之外,还特别规定,不管是专车平台、车辆、司机均需取得许可证;专车必须具备服务唯一性,不允许同时接入两个或以上平台;拼车必须是“雷锋式”而不能是带有经营性质。

并不意外,《办法》让所有满怀期望的人无不大跌眼镜。因为《办法》几乎全面否定了“共享”经济,并未考虑互联网+席卷全球的经济与社会现实,仍然在行使资源配置非市场化的行政监管手段,规定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与服务平台要成为一个跨地区运营的高级版“出租车公司”。

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信号,它可能成为互联网+改造传统经济领域的恶例,甚至有引发某些恶法出笼的风险。

首先,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国内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历程。因为出租车行业具有较强的公共属性,这一领域一直以来均是以牌照制进行专营,1980年代末,出租司机开始按月向出租车公司缴纳承包费;1996年前后,出租车企业与出租司机签订营运任务承包合同,月承包金控制在行业水平的15%左右;1998年左右开始确定单班司机每月交纳4500元左右“份子钱”给出租车公司;2006年前后,全国出租车“份子钱”普遍上调。

这种体制一直延续到今天,但打车难、堵城、环保与生态破坏等问题正在出现,出租司机也在抱怨收入实质性下降,就连全国出租车行业的典范—上海,也出现了出租车司机难以招到的困境。

一方面,私家车的剧增、打车难、出行难与城市交通压力不断上升;一方面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共享经济下的专车等业态出现,一定程度上合力缓解与解决了出行的公共属性问题。

10月8日,上海市交通委颁发了滴滴出行公司的“网络约租车牌照”,接入监管平台,不限司机数量、私家车可以接入专车等管理方式被称为“上海模式”,这一模式甚至被一些学者称之为“上海失去阿里”之后的最重要的一个决定。

掌声刚刚响起,但冷水随之而来,按照《办法》规定,上海模式已失去其执行效力。

其二,让我们来聊聊共享经济。

共享经济源自发展经济学,这一概念来自于发展经济学教授达德利·希尔斯,指民众公平、有偿的共享一切社会资源,彼此以不同的方式付出和受益,共同享受经济红利的一种经济形态。

共享经济无疑是一种利国利民的好事,它是以市场化进行资源配置的一种典范,能够进行有效的“红利转移”,解决发展的问题,而不仅仅是经济增长的问题。

共享经济的发展高度依赖技术进步,移动互联网作为媒介的信息技术让共享经济蓬勃发展。滴滴出行之类的公司应运而生。

专车的出现,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促进作用,让出行变得更加便利,节约与环境友好已是无庸置疑的现实,它以市场的方式让更多人选择放弃自驾,也相当大程度上解决了出行难的问题。

既然专车有如此多的好处,为何《办法》却做出了“开倒车”的决定?

这就是要聊的第三个方面,专车改变了什么?

专车,或者说《办法》规定的网络约租车的出现,确实改变了出租车行业现状,这符合共享经济的特征:以市场化配置资源。要求政府职能实现转移。

既有的出租车行业已不能满足与适应当前“地球村”形态的人口流动与出行现状。我们可以从经济属性与公共属性去谈谈这个问题。

从公共属性上,专车的出现切实缓解了当前的打车难、出行难问题;减少了堵车、堵城的状态,显然是有利于环保与环境友好的;而出行的便利促进了发展已是常识;同时,对于消费而言,减少成本,本身就是一种发展红利。

凡此种种,它不仅对经济增长,甚至对于发展都是有极大帮助的经济形态,这一点并不违背其公共属性。

也许有人要问,私车接入专车平台,安全问题、治安问题、服务问题等怎么解决?它是否也带来了巨大的社会问题?

实际上,市场的手段在经济领域经常优于行政手段已是常识,专车平台比谁都重视用户体验,其一系列的先行赔付、身份约束甚至司机信用的建立等等维度,都会超过现有出租车公司的管理与运营。

安全问题等并不因为专车而出现,这一方面,在专车公司监管平台之上,再加上政府的一个监管平台,是非常必要而且很具备操作性。

“上海模式”是这样的思路,但《办法》不是,那么就得从专车的经济属性维度上来做一做分析。

在经济属性上,专车无外乎两个问题,利益与发展的问题。发展的维度,专车的出现能够实现科学而有效的管理,亦能与传统出租车行业兼容相当长时间,似乎不是问题。至于产业链,如汽车制造行业等,似乎是更宏大的命题。

那么从利益上来看,既有专营牌照的方式,司机在抱怨“份子钱”过高而收入菲薄;消费者则抱怨打车难、出行难,仿佛一个“囚徒困局”。

问题在哪里?我们得了解一下“份子钱”,一线城市的份子钱基本由出租车折旧与维护成本、出租车企业成本、燃油补贴、各种税费、车辆保险及出租司机的“五金”构成,按照北京曾经公布的一份数据,出租车公司净利润率只有3%,但一辆车一个月却要交纳差不多五千元的份子钱。

这个账广受置疑,不管是“钱袋子说”还是“垄断论”,说明民众对此极不满意。

而专车的出现大大改变了这一现状,更低的成本、更低的费用,更加好的服务,成为了现实。

那么,可以推论出传统出租车行业属于既得利益者,他们并不愿意拥抱专车,各地频发的罢工、约架就是逻辑证据。

显然,专车动了很多的既得利益,破坏了现有的出租车行业格局,但这个破坏可能意味着政府必须从某些经济领域逐步更新理念,甚至把行政的手从某些经济领域拿开甚至退出,恐怕这才是习主席所讲的“互联网管理要跟上时代”。

吴敬琏教授最近在复旦有个演讲,认为经济发展从需求侧进行分析就是三驾马车---消费、投资、进出口;而从供给侧分析则是生产函数,即劳动、资本和效率提高。

他认为转型已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主命题,也就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那么依靠创新提高效率成为了发动机。

要让这架发动机高效运转起来,改革是成败的关键,比如简政放权、审批制改革等。

很可惜,《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里,看不到这些影子。

正因为此,《办法》正成为一个可怕的信号!

PS:如果你对专车新政有自己的看法,可以到交通部网站上提交:http://hudong.moc.gov.cn:2517/opinion/display/fillForm.jsp?topicID=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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