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7-18世纪,欧亚大陆有三个帝王,不但将自己的国家建设成为当时首屈一指的强国,文治武功虽不能说空前绝后,却也是罕有其匹。而他们的人生,也大有相似之处:他们都是年幼登基,少年时代便展现出远超常人的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淘到一本出版于1934年版的《徐氏初中公民》,该书由当时著名民营出版机构世界书局出版,编者是徐逸樵,时任国民党中央总部训练部总干事,并兼任国民党军需学院教授,以这样的身份编写的公民教材,自然值得今人关注。
《徐氏初中公民》是《徐氏公民》系列教材中的一种,初版日期是1933年7月,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已出到10版,足见此书受欢迎的程度。
《徐氏初中公民》内容共分“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两编,其中后者占全书三分之二的篇幅。“社会生活”介绍社会、家庭、学校、政党、民众团体的概念、起源及功用。“政治生活”编分七章,分别为:国家、民权和法权、三权分立制的政府、民权的运用、吾国中央政府的组织和职权、地方政府和地方自治、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对于民权、司法独立、选举及地方自治,编写者最为用心。
“民众团体”应该相当于今天所说的社团组织,关于它的功用,《徐氏公民》是这样看的:民众团体通过组织民众运动,来“实现某种特殊的利益,解除某种特殊的苦痛”,所以“社会上民众团体愈多,组织愈健全,运动愈发达,则民众的利益也愈增进,地位也愈提高”。
民权是贯穿“政治生活”编的主线,其它都围绕这一核心概念展开。对此,书中分别介绍了英、法、美三国争民权的历史,对于民权伸张过程中的关键事件、重要思想及法典,都有提纲挈领的介绍,如介绍英国时突出介绍1689年通过的《权利法典》中规定的国王不得停止或违背国家的大法,非经国会允许不得征税及增设常备军,不得干涉国会中之言论自由,不得废止陪审官制度,不得有逾分之罚金或刑罚,不得阻止人民之请愿这样的内容。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则是法国部分的主要内容。
民权与治权(政府权力)如何平衡?《徐氏公民》对此完全采用孙中山的设计,即用人民的四权,也即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来管理政府的五个治权,也即立法、行政、司法以及考试、监察五权。
对于三权分立制的政府,《徐氏公民》着墨颇多,其中对议院职责,强调其在立法、财政的预决算、募债、增税及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并介绍了“议会政治就是预算政治”这一说法。
教材中特别强调了司法独立及违宪审查的意义。编写者引用蒲莱尔的话说:“司法部的功效如何,是善良政府最好的试金石”,并引入了违宪审查的理念与实践:“在欧美各国,司法部的职权,不但在解释和应用普通的法律,以为民众伸正义,并且有许多国家,对于违背宪法的法律或命令,允许司法部有裁判之权,而这种权力,也可以说是司法部最重要的职权。”而正因为司法部身负如此重大的职责,就必须保持其独立尊严的地位。编写者接下来介绍了各国维持司法独立的三个原则:一)除了大赦特赦外,任何机关不得过问法院的判决,更无权推翻;二)法官的任期,或终身制,或任期制,除非受惩戒处分,中途不能免职;三)给予法官优厚薪给以养廉。笔者读到这部分内容时,感慨陡生。这些理念与思想,自己即使在大学阶段,也未曾被教育者所施予,但八十多年前的初中生却已经能如此完备地接触到,不能不令人一叹。
对于选举权,《徐氏公民》如是告诫:“选举时所投的一票,足以决定被选者的称职不称职。万一投得不得当,就无异自己雇佣恶吏来加害自己”,可谓苦口婆心。
地方自治与个人的权利与义务,是本册的最后两章。编写者认为,地方自治是国家政治的基础,一个国家的政治是否健全,地方自治是否健全是判断的标准,而县级自治,是地方自治的关键,也是宪政的起点。对此,编写者采用了《建国大纲》为中国实现宪政所设计的递进路径,从县级自治起步,逐步上延,实现省级、国家一级领导人的选举和宪法的制定,从而缔造中国的宪政大业。历史没有给那一代中国人实现这一梦想的机会,但彼时能将宪政梦想普及到初中生幼小的心灵中,就值得我们向那一代的教育者们致敬。
在个人权利与义务中的人身自由权一条中,编写者引用了《训政时期约法》第八条:“人民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者,其执行逮捕或拘禁之机关,至迟应于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审判机关审问,本人或他人并得依法请求于二十四小内提审。”
关于言论出版自由,则表述如下:言论是思想和信仰的表示,这种表示,无论出诸口头,或笔诸文字,或印刷为刊物,在法治国应视为个人神圣的权利,不得妄加干涉。对于言论自由的意义,编写者进一步写道:“政府如果不准人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不但个人的思想受到束缚,就是学术也不会因讨论而进步,政治也不能有所借鉴而利改进。”
徐逸樵早年留学日本,学养深厚,其政治生涯也不可谓不成功。《徐氏公民》出版后,他先后担任过国民党政府第二十集团军秘书长、政治部主任,第三十一集团军政治特派员,陕西省立政治学院院长,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训练处处长,国民党政府驻日本军事代表团顾问等职。三十年代他还与雷震一起创办过《中国新论》杂志,并任总编辑。1978年他从日本回大陆定居。
1980年10月,徐逸樵游泰山,途中遇见汗流不止、面色土黄的背砖人,回来后赋诗一首,题为“悲泰山负砖人”,中有“负砖人!负砖人!昔日‘爬山虎’,哪有你们苦!闻道已无苦役制,何以自甘如此苦?”“爬山虎”为解放前给有钱者抬轿达顶岭之人力夫。徐逸樵回国前后,曾受到过周恩来与邓颖超的接见,可谓座上宾,但他并不因此而蒙上眼睛,可谓不失公民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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