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之为小说家,以及他傲娇的毒舌

毛姆是个非常聪明的作家。非常,聪明。

毛姆是个非常聪明的作家。非常,聪明。

写东西好的人其实不一定聪明。他是真聪明。

他是个非常认真的读者。比起其他毒舌,他读的书多到逆天。而且他还很八卦,看看他写的司汤达评传和福楼拜评传好了。他对作者心理的把握极高明。

也只有他敢说巴尔扎克、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们的文笔不好,但“伟大作家需要的不只是文笔,而是激情和叙述欲”。

他距离不朽,其实缺一点激情。他太聪明了,简直聪明到缺一点鲁莽。所以历史很难把他归类到托尔斯泰们中间去,但他估计也不在乎这个。

到了20世纪,他还在写19世纪式的小说。但他写得确实好。那些"我有个朋友"式小说,莫泊桑就写得很好,但毛姆写得不下于前者。

做个对比,董桥先生也喜欢“我有个朋友”。看看他和毛姆写的,就明白毛姆写得多好了。

毛姆不太会为了戏剧性刻意造巧合,也不会为了个情节硬拽着人物性格扭着走,瑰丽斑斓的手法也不多,又带点英国范儿不肯跳到前台讲大道理,点到为止。所以就像没有管弦搭配的钢琴单奏。有点儿薄,不厚润,但是滴溜溜溜溜明净流畅。

毛姆哪怕在企图说教之余,也不会丢了自己讲故事的文体,所以他讲故事时喜欢润物无声,带着英国式的浅笑抹过去。硬想插说教,反而很别扭,不像巴尔扎克和雨果说故事时间隙插话自然而然爱什么时候插什么时候插。毛姆对司汤达和狄更斯的巨大推崇,都是针对他们讲故事方面的。

在对政治正确的无视、对传统的刻意嘲讽方面,毛姆其实有点纳博科夫范儿——虽然他二人气质还不大同,而且真遇到一定会彼此掐起来。

但毛姆又不是个没情怀的人。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我”陈述了思特里克兰德(高更)的人生,然后,发生了以下剧情:

这以后我把我听到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在塔希提的情形给他们讲了一遍。我认为没有必要提到爱塔和她生的孩子,但是其余的事我都如实说了。在我谈完他惨死的情况以后我就没有再往下说了。有一两分钟大家都没有说话。后来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划了根火柴,点着了一支纸烟。

“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罗伯特说,颇有些道貌岸然的样子。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和朵纳尔德逊太太满腹虔诚地低下头来。我一点儿也不怀疑,这母女两人所以表现得这么虔诚是因为她们都认为罗伯特刚才是从《圣经》上引证了一句话。说实在的,就连罗伯特本人是否绝对无此错觉,我也不敢肯定。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到爱塔给思特里克兰德生的那个孩子。听别人说,这是个活泼、开朗、快快活活的小伙子。在想象中,我仿佛看见一艘双桅大帆船,这个年轻人正在船上干活儿,他浑身赤裸,只在腰间围着一块粗蓝布;天黑了,船儿被清风吹动着,轻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们都聚集在上层甲板上,船长和一个管货的人员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着烟斗。思特里克兰德的孩子同另一个小伙子跳起舞来,在暗哑的手风琴声中,他们疯狂地跳着。头顶上是一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烟波淼茫,浩瀚无垠。

《圣经》上的另一句话也到了我的唇边,但是我却控制着自己,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牧师不喜欢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域,他们认为这是有渎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尔教区做了二十七年牧师,遇到这种机会就会说: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他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

在毛姆看来,斯特里克兰德,一如《刀锋》里的拉里一样,求仁得仁,得其所哉,为了自己的梦想,在边陲之地,以一种文明人无法理解、他自己很快乐的方式,结束了人生。而直到书的结尾,文明社会的那些人,还在道貌岸然的评断他们。在这里,毛姆对激情燃烧的艺术家流露赞美之情(虽然还是很克制),而道貌岸然,拿着成型语录批判他们的人,都被他当成庸俗的魔鬼,不值一哂。

当然,毛姆表达得很含蓄。他对不喜欢的人会刻薄嘲讽,但对喜爱的形象,赞美起来很节制。

因为他是个聪明到有些扭的人。他不喜欢既定的虚伪情怀,喜欢嘲讽一切(对他在意的,他会嘲讽得温柔些),他太聪明了,对尺度和分寸把握得很好,让大家很难抓住他的把柄,明白他真正喜欢的是什么,但如果读细一点,你会发现他许多玩世不恭的毒舌聪明其实又是摆的姿态。骨子里,他是个情怀深沉的小说家。

只是他太傲娇,得用毒舌来遮盖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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