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地大小便”考

有考证说,早在新石器时代,中国已经修造厕所,令西方人望尘莫及。

文/廖保平

随地大小便几乎成了中国人不文明、不卫生的一条“罪证”,其实,有考证说,早在新石器时代,中国已经修造厕所,令西方人望尘莫及。春秋末年的《左传》记载:“晋侯将食,张(胀),如厕,陷而卒。”说是晋景公准备品尝新麦时,突然肚子发胀,去上厕所,不慎掉进粪坑而死。

我猜要不是晋景公得了急症,这粪坑得有多大多深才能将他给淹死?这是千古之谜了,但是,这事情说明,古人已经懂得大小便要去上厕所。问题是,知未必等于行,同样在《左传》里有这样的记载:“邾子在门台,临廷。阍以瓶水沃廷,邾子望见之,怒。阍曰:‘夷射姑旋焉’。”说是邾子回家,看见守门的人在冲洗庭院,很是生气,就问怎么回事。守门的说:“夷射姑在这里撒了泡尿。”可能是夷射姑来找邾子,来了尿意就在邾子的庭院里随地解决。

难道邾子家没有厕所吗?有厕所不上而在庭院解决,太不像话。不过,这不是独有的,你说那《红楼梦》里的大观园能没有厕所吗,那司棋内急了,不也在大观园的假山洞里小便。另有那丫环鸳鸯,晚上内急,直接“下了甬路,寻微草处,行至一湖山石后……”就解决了。还有贾宝玉,翩翩贵公子,应该讲文明讲卫生吧,却当着几个丫环的面,“走过山石之后去,站着撩衣……”,就地解决。

富贵人家都这样,穷人家更无须说;家里都能随地大小便,出到外面还能顾得了那么多;乡村郊外随地大小便常有,京师首善之区也是好不到哪去。清朝《燕京杂记》记载:“京师溷藩(厕所),入者必酬以一钱,故当道中,人率便溺,妇女辈复倾溺器于当衢。”说的是当时北京的公厕收钱,人们便习惯在街上随地大小便,女人在家里用完尿壶顺手就倒在街上。

齐如山先生的描述更是真切:“北京各胡同口,尤为群聚便尿之所,恒蹲两排,过往行人亦习见不怪。遇相熟之人,且彼此招呼。天旱道干,行人尚可在中间过往,一遇落雨则必走旁边,行人之腿往往摩擦便者之脸,便者亦恒尿湿行人之鞋,实怪现象也。乡下新来之人,以羞耻关系,往往不能在胡同中出恭,盖无此习惯也。”那样子仿佛随地大小便成了北京的习俗,就连粗放随便的乡下人都看不下去了。不过这种遍地大小便也能理解,据《北京志》记载,清朝初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北京城区仅有“官设公厕三座,私设公厕五座”,合计八座,怎么能够京城大都市那么多人公用呢。

城市这么大,随地大小便的人这么多,可想而知多么臭气熏天,所以1889年,《芝加哥新闻报》发表了一位刚从北京回美国的人的见闻,说“该城气味浓烈……,城市的污秽景象简直难以言喻。”想必不是故作夸张之词。

齐如山先生还说,北京大栅栏的同仁堂,“因其门面靠里,地面稍宽,故每日闭门之后,必有几百人前去出恭”,但主人并不不为介意,每天早上命人去冲洗一下,说是听信了风水大师的话,“谓其地为百鸟朝凤,最发旺云。”对随地便溺禁不胜禁,于是找个旺财的理由糊弄一下,这真是想得开。

上世纪四十年代,国民党元老于右任先生在国民政府监察院任职时,发现有人老在办公楼后小花园方便,就写了“不可随处小便”字条贴着警示。早有人看重先生的墨宝,将字条揭去剪开重新组合装裱,变成“小处不可随便”,倒是成了一个妙句。而且与于先生的原意结合起来,颇有意味:随处小便虽是小事,但小处真的不可随便。

其实,古代对在公场合随地大小便是有管理的,比如明代规定,随地大小便和破坏公共设施一样,一律“问罪”,“枷号一个月发落”,即被戴上刑具街头示众一个月,惩罚不可谓不严。但是,这类处罚作用有限,所以清末夏仁虎在《旧京琐记》中说:“行人便溺多在路途,偶有风厉御史,亦往往一惩治之,但颓风足不可挽。”可见,治理随地大小便这事儿,光靠处罚不行,还真是一个“系统工程”,尤其需要人的文明素质的提高、公民意识的觉醒和公厕设计的众多,方便人们“方便”才好。至于那些特别偏好随地大小便之人,恐怕要特别之方法对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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