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公鸡

也许扯远了,也许扯近了。只是比较起来,像那只公鸡一样的人与那只公鸡,我总觉得后者可爱得多。

文/廖保平

诗人侯马在1989年写了一首诗《那只公鸡》,在1999年我写诗的年代读到,为之振奋,羡慕他怎么就把那只公鸡给写掉了呢,而且写得那么好,我有同样的乡村生活记忆,喂过鸡的,那些公鸡啊母鸡啊什么的,我再熟悉不过了,却没有那样的笔致写出来,有时就会感叹,写东西这玩艺,不以题材取胜,就要以功力取胜,两者都没有,那就只好当观众看别人给你表演。

那只公鸡

侯马

到今天我还能想起你

高傲 勇敢 从容 浴着血

踩着贵族的步伐

用浓缩的太阳做眼

一会儿用左耳

一会儿用右耳

谛听

打麦场是你的天下

整个村庄是你的天下

你君临的范围

是像梦一样隔绝的另一个区域

我只能是过客 漂泊者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五日

你故意走过庭园

渲染我七岁的孤独

无边无际

一只公鸡 生活在黄土高原

是许多公鸡的对手

众多的母鸡 爱着他

一个漂亮的超低空滑翔动作

使你的情人感受力之美 重量之温柔

用强奸的行为

满足伊的羞耻心和淫荡

没有过去 没有会议 充满定格

生来就是一只充血的鼎盛的生命

荣誉涨红了鸡冠 耸起

漫不经心地引吭高歌

冥冥之中和朝霞夕阳合拍

从从容容 自自在在

过着爱情的 闲散的 死亡的生活

你神秘地消失的那天

三股叉般的脚印

印遍了残墙颓垣

现在,我也想写那只公鸡,因为我觉得他并没有神秘消失,而是神秘地存活着。不过我不是用诗来写,也可以说,在一条道上超越不了别人时,你不妨另外走一条道,至于超与不超无所谓了,我跟别人不同也是一种有益的存在。我想用另一种文体,用杂文来写那只公鸡,虽然我知道,跟一首诗比起来,一篇杂文有时就像个大老粗。

那只公鸡还是那只公鸡,生来就是一只充血的鼎盛的生命,依然能做漂亮的超低空滑翔动作,君临着它的天下的那只公鸡。只是,它有过去,有深远的过去,有深远的文化。那就是,谁都得遵守一个道理:谁是群鸡中的老大,谁就占有鸡群的一切,包括对母鸡身体的占有,整个打麦场,整个村庄都将是它的天下。

一村不容二鸡,这是鸡群里一个颠扑不破的规则,如果有实力相当的两只公鸡,一定要打得血肉模糊,你死我活,分出胜负,决定最终的统治权。在鸡群的世界里没有民主,没有共和,没有选票,只有暴力。鸡群中的老大地位是靠暴力打出来的,是靠打败无数的对手得来的,暴力让那只公鸡获得君临一切的合法性。

一旦获得这种合法性,那只公鸡就是绝对的主子,绝对的权威,绝对的专制,绝对的服从。在鸡群的世界里,一个主子支配无数个奴才,无数个奴才一致拥护一个主子,是合情合理的,那只胜利的公鸡鸣啼是鸡群里最嘹亮动听的声音。

那只公鸡每天漫不经心地引吭高歌,目空一切地扇动他漂亮的翅膀,大摇大摆地走在村庄里,其他大小公鸡见着他要么躲得远远的,要么在他面前低眉顺眼忍气吞声,要有一个奴才的样子。

当乡村的农人撒下鸡食时,那只公鸡趁农人走开,就把其他的公鸡喙跑,霸道地占据所有的食物,然后热情地张罗着让母鸡来吃。他有时候捉到一只小虫子,以此作为小恩小惠送给小母鸡们,小母鸡们飞奔着朝他跑来,围着他团团转,咯咯咯咯地欢叫个不停,让他发泄自己的淫威,满足他做主子的虚荣。在母鸡看来,学会享受强奸,还要咯咯地大喊舒服,是天经地义的。在其他公鸡看来,只能在那只公鸡疏忽大意的时候,才能偷食和偷腥,而且要冒着生命的危险。

那只公鸡享尽了尊荣,其实也没有对他的奴才们尽到什么责任。在乡村生活的时候,我曾目睹这样一个场景,有一天,一只崖鹰从村头的大树上快速滑翔而下,要捕食一只小鸡,所有的小鸡都惊恐得呆住了,母鸡尖叫着,抖开全身的羽毛,奋不顾身地奔跑过去要保护小鸡。小鸡最终没有保护住,崖鹰叨着小鸡,飞得越来越远。就在母鸡奔过去那一刻,我发现原先像个大英雄一样陪着母鸡的那只公鸡,在崖鹰那片黑影移动过来时,惊惶失措地惊叫着落荒逃跑了。

为了避免公鸡们互相残杀,农人经常会把其他的公鸡杀掉,只留下那只最“雄头”的公鸡,这样,没有争抢,没有暴力,那只公鸡独自享受众多母鸡对他的爱。然而,突然有一天,农人要待客,也会把那只公鸡杀了,却并不见鸡群大乱,每一只鸡都安静地过着如水的日子,似乎只有人的世界里,才会觉得没有领袖是一件多么恐惧的事情。

说实话,很多人会羡慕那只公鸡,要是不被农人杀掉,得以寿终正寝,做一只君临天下的公鸡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那就等于渴望世界上只有我一个男人嘛。就像诗歌里写道的,从从容容,自自在在,过着爱情的,闲散的,死亡的生活。

可是人毕竟不是鸡,生物课上讲,人是高级的灵长动物,无论智力或文明都要高出鸡很多很多。然而谁又能说人不可能很像鸡呢,历史上那么多的帝王不是很像那只公鸡么。他们同样的一山不容二虎,同样的用暴力起家,同样的霸占财产和女人,同样的认为只有接受我的领导才有幸福,同样的将其他人变成唯命是从、忍气吞声的奴隶,同样的要求别人学会享受强奸,还大喊好爽……同样的多去了。

也许扯远了,也许扯近了。只是比较起来,像那只公鸡一样的人与那只公鸡,我总觉得后者可爱得多,因为他们就是公鸡,他们就是这个样子的,而前者像公鸡,却连真实的公鸡也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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