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商业好景不长;唐随隋制,商业这才真正发展起来;五代十国时期,经济停滞,商业倒退。
隋唐五代十国时期的商业
---------商业与商人文化系列07
1.隋朝商业有所发展
隋统一以后,生产力大发展。政府修筑大运河,新铸五株钱,大大便利了商业的发展。具体表现为:
第一,西京长安与东京洛阳成为全国最大的商业中心,同时还出现诸多全国性的商业中心,如成都、建康、广州等。
第二,对外贸易分海陆两路,特别是西北陆上贸易,比较发达。通往西域之路有三条:南道、中道和北道。大大方便了中外交流。
第三,政府对盐酒采取开放政策,废止专卖,“百姓共之,远近大悦”。
可惜好景不长,到了炀帝时期,这家伙一是喜欢南巡,到处划圈,摊派勒索无数,官商民皆疲;二是征战高丽,让富人出钱买马供驴,让穷人出命当牛做马,所以商业迅速凋零。
2.唐朝商业大发展
唐随隋制,商业这才真正发展起来,表现如下:
第一,商业城市大发展。西京长安分为宫城、皇城和外郭二个部分。宫城是宫殿区,皇城是中央官署所在地,外郭城最大,划分为l08个坊,有东市和西市两个市。店肆多达数千,且按种类分为帛肆、酒肆、药肆、莱肆等。东京洛阳城内,设有南市、北市和西市,繁荣不亚于长安。另有扬州、成都、广州、南昌等,都是繁荣的商业都市,且不乏西域胡商及大食、波斯等国际商人的身影。
第二,市出现了扩展。首先,市与坊的界线被打破。原先居民住在坊区,商人住在市区,市区与坊区是有围墙的,市门有人把守,且开关有时。到了唐末,出现了夜市,市的时间与开关大大扩展,同时,坊区也出现了店铺,坊与市的界线开始打破。其次,市扩展到了农村。
唐初曾规定,市只能设在州县以上的行政机构所在地:“诸非州县治所,不得置市”。中唐之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打破了此禁区,农村也有了自己的市。
第三,相关的商业服务行业配套健全,有邸店、柜坊、飞钱等服务行业。邸店既堆积货物,又寄宿客商,店主还兼做经济人、放贷人等。柜坊又称僦柜,是从邸店中分化出来的独立的金融机构,代客商保管财物,并凭帖或信物替存钱者支付款项,收取柜租。飞钱又称便换,是中国最早的汇兑制度。
第四,民族间贸易发达,唐在诸多少数民族接壤处设有互市;海外贸易也发达,不论是陆路还是海路,都非常繁荣,唐朝时的中国,乃是整个亚洲的商业中心。
第五,出现了行业性的商帮。按行业不同,唐朝形成了许多商邦,著名的有南北杂货商、盐商、茶商、米商、酒商等。
第六,牙人普遍化。所谓牙人,就是居间商人,替买卖双方说合交易、评定价格、从中抽取佣金。最初牙人活动在邸店或者边境的互市上。之后大量出现,被称为牙郎、牙人、市牙子、牙侩、商侩等,他们渗透到各个行业,各种商市,广泛化、专业化,加世袭化。
第七,出现了行。所谓的行,乃是商人的同行业组织。唐市制规定,同行业的商人要集中在一处经营,这就方便了他们相互之间的接触、交流与组织。为便于对外保护本行成员的利益;对内规范商人行为,协调同行之间的矛盾与纠纷,行就出现了。行组织的领导人,由同行推荐、政府批准,称为行头或行首。
第八,商业资本活跃,有诸多投向:流通资本、贮存资本、高利贷资本、购买土地资本、手工业投入资本等。
唐朝商业的发达繁荣,离不开唐朝政府及统治者的开明,一是不搞专卖,允许民间自由贸易;二是免关税,减轻市税。
当然,唐朝也贱商、抑商,比如规定工商杂户不得服黄、不得乘马、不得预于士伍等。
安史之乱是个转折点,安史之乱后,唐朝政策财政陷入困境。羊毛出在羊身上,唐肃宗采取的商业措施有:
第一,实行盐专卖。
第二,开始征收关津税,并增加市税。
第三,勒索富商,向他们借贷,实际上是摊派,有借无还。
代宗时期,任用刘晏整顿商业。刘晏明白,既要马儿跑得快,还得让马儿吃些草,所以采取了一系列宽商措施。可惜德宗继位后,赐刘晏死,并且再次盘剥商人:
第一,利用和籴,强征民粮。
第二,利用和市,强征商品。
第三,利用宫市,由皇宫向民间直接征收物品。
第四,实行盐专卖。
第五,开征茶税之先例,并且一度实行茶专卖。
第六,开征酒税,并且一度实行酒专卖。
除此之外,还有关津税、房屋税、交易税等等。如此末世疯狂,最后迎来的必是灭亡。唐末农民大起义领袖王仙芝、黄巢等人就都做过私盐贩子。
3.五代十国时期商业倒退
五代十国时期,经济停滞,商业倒退。短命政府及各地割据势力在盘剥人民方面无所不用其极。所以不消细述。总体来讲,北方中原地区的五代,历时53年,更换8姓14君,鲜有政绩可述。南方9国,外加太原的北汉,史称十国,主要是南方9国,商业经济相对繁荣。
详见端木赐香《有味的传统文化课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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