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已逝,义长存

曾经做过很多婚姻家庭的案件,尤其是离婚案件。但是,近些年已经尽量少接离婚案件了。因为发现离婚案件做多了之后,会让人感觉人生有些索然无味。

曾经做过很多婚姻家庭的案件,尤其是离婚案件。但是,近些年已经尽量少接离婚案件了。因为发现离婚案件做多了之后,会让人感觉人生有些索然无味。

每个咨询律师离婚的人都是下定了决心的。或许有些律师会劝解,看当事人能否放弃离婚的想法,珍惜家庭,珍惜孩子。也许,这是“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中国传统思想在他们身上的体现吧。但是,大多是徒劳无功。

每个打算离婚的人都有那么一段曾经美好的爱情。曾经信誓旦旦要海枯石烂,到后来却要亲自毁掉自己的誓言。人心易变吗?或许,当时的海誓山盟是真的,后来的“无情无义”也是真的。

不想离婚的一方一般会抱怨对方无情无义。不喜欢“无情无义”这个词,人可以无情,但是断不可无义。爱情总是与激情相伴,激情退后,要么是亲情,要么便是无情了——其实这么说也是有些绝对的。我这是做一般的推论,不是觉得爱情不能天长地久——相反,我倒是期望着每个人都会有天长地久的爱情。但是结过婚的人,尤其是又离了婚的人更会明白我的真意。人可无情,因为人心是善变的,用钻石来比喻爱情也许并不恰当,花儿可能更恰当一些。因为花儿有开有谢,这多像人世间的爱情呀!

但人不可无义,情去了,义长存。多少曾经的夫妻因为离婚成为了仇人,多少孩子成了父母仇恨的牺牲品。可爱的孩子在离婚时被当作宝贝在父母之间争来夺去,到手后又成了报复另一方的武器。

都说中国人特别的爱孩子,我觉得不是的,其实中国人特别的爱自己,孩子的存在有时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感需要罢了。他(她)能想到孩子也需要父母双方的爱吗,或许都知道,只是不那么做罢了。每当看到或听到没有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为了探望孩子费尽周折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我不禁感慨:人啊,又何必如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活着不就是为了下一代吗。也许,放手才是一种解脱,解脱了才能更加幸福。

有些律师在网上称自己为“离婚律师”,我不太喜欢。相比之下,更喜欢“婚姻律师”这个称呼。现在的感情和婚姻越来越不稳定,与以前的追求安定相比,现代的年轻人更追求质量。人们的心态越来越年轻化,不愿受到约束,尤其是婚姻的约束。“我的地盘我做主”,只认爱情不认婚姻。但是婚姻仍然是婚姻,离婚依然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所以,我倒是希望不要在婚姻亮起的红灯才想到律师。如果情侣在结婚之前就能来咨询一下律师和情感专家,做好充分的准备,或许生活会更美好。即使以后婚姻出现了问题,也不会那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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