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郎织女就是古代版“嫁给大山的女人”

“话说牛郎织女的故事也是细思恐极啊。山里的穷小子,在老流氓(老黄牛)的教唆下去偷洗澡小姑娘的衣服,然后逼她跟自己成亲,还生了俩孩子,后来天界来打拐救人了,男方还追上去,以孩子和亲情的名义要妹子回来,

转眼又快“七夕”了,最近在微信上看到这样一段话,深以为然:

“话说牛郎织女的故事也是细思恐极啊。山里的穷小子,在老流氓(老黄牛)的教唆下去偷洗澡小姑娘的衣服,然后逼她跟自己成亲,还生了俩孩子,后来天界来打拐救人了,男方还追上去,以孩子和亲情的名义要妹子回来,在银河边打滚不走,最后天庭为了维稳就真让他们相见……你说七夕那天织女心里得多腻歪啊。”

说白了,牛郎织女就是古代版《嫁给大山的女人》。类似神话真是一抓一大把。这些传说大都出自当时政治经济都极为不发达的山区(那里大都有水潭,树林和饥渴的壮劳力),所以没老婆的男人,为了能顺利地放空自己,就YY出一个又一个拥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仙女们,且这类龌龊想法还被一层层美化为喜闻乐见的玛丽苏——天庭木有好男人,天庭木有好风景,天庭木有好浴池,仙女的爹妈很势力,所以仙女下凡找屌丝!麻蛋!你骗你自己哪!

在屌丝们看来,王母和天庭就是一股超级恶势力!各种的不讲情理,硬生生拆散小夫妻。但王母凭什么不能拆散他们?闺女养了那么多年突然消失,她凭什么不能到处找找,凭什么不能失控发脾气。

在这一点上,雅典神话明显正常太多,最典型的就属哈迪斯明抢珀耳塞福涅的故事:

冥王哈迪斯看上了农业女神德墨忒尔的女儿珀耳塞福涅,抢了人家做压寨夫人,德墨忒尔那叫一个伤心,停下手头一切工作,离开奥林匹斯疯狂找女儿,使人间万物停滞枯死。太阳神赫利俄斯看不下去了,就将珀耳塞福涅的下落告诉了她,宙斯也觉着德墨忒尔太惨,跑去和哈迪斯讨价还价(毕竟珀耳塞福涅是他精虫撞脑后弄出的闺女),并派赫尔墨斯接回闺女。两家人家最终达成协议,每年8个月,珀耳塞福涅留在德墨忒尔身边,剩下4个月做压寨夫人。

据说这故事源于古希腊——丈人丈母娘觉着养了十几年的姑娘长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之时,某家臭小子名正言顺地将他们的心头地抢走,实在太操蛋,但女儿必须又要有个归宿,所以,只能希望女儿婚后多多回娘家。人是站在女方父母的角度,编出了这么一个神话,而且主角门当户对,和穷屌丝没有半毛钱关系,实在是高大上的神话典范。

再说回王母娘娘的“不近人情”,人凭什么不能要求找着的闺女回娘家?哪句话明确表示仙女下凡是为了找流氓过日子?还不是因为不谙世事,所以衣服或法器被流氓藏起来,迫不得已只能嫁了。

额……估计有筒子要和我谈谈《董永与七仙女》了,都说这是女神找屌丝的典范。是的,这神话最早出自曹植的《灵芝篇》。自古文人墨客是写YY文的好手,但人和人是不一样滴!曹植的出身毕竟摆饰在那儿,知道玛丽苏太不靠谱,所以给出以下正常结局——七仙女只呆了百天,就听从老爹玉皇大帝的召唤,轻轻地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地重返天庭。

当然,天朝也有三观正常的神话,比如干宝《搜神记》里的一篇《羽衣女》:

一仙子去水潭洗澡,把能升天的羽衣甩岸边了,被一专门偷窥妇女洗澡的流氓发现,二话不说把羽衣藏了起来。仙子迫不得已结婚生了仨菇凉,但流氓还是把她看得死死的,从不说羽衣藏哪儿。某天,仙子让孩子去问羽衣藏哪了,流氓毫无防范告诉了她们。于是仙子从干草堆里找到了羽衣,二话不说立马披上闪人。流氓回家发现孩子他妈没了,立马明白过来,带着娃追到天边,仙子忍无可忍,把仨菇凉一起收上天,把流氓气得嗝儿喽嗝儿喽的!

当年这故事可是进咱中学课本的,当然是以文言文的方式。所以说,别老叽叽歪歪吐槽说背文言文这没用那没用,现在看来,选这篇文章的老师三观太正了!么么哒!

除了充满屌丝气的“女神必定爱流氓”之神话故事系列,中国自古还有一批“键盘侠”,他们留下了渣男味儿十足的各种民间狗屁故事。集大成者,就是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个人觉着,以他的三观、见地和文笔,落第不中是正常!如果他是如今的记者或编辑,不是大把大把讹黑钱,就是专写没有一点职业素养的诱导文。

看看他记录的其中几个故事:

天朝南部的码头城市,来了个黑奴,人们都觉着很神奇,便给他找了一失足妇女做老婆。过了一段时间,黑奴得了一娃,皮肤白着呢。黑人认为自己“喜当爹”,分分钟把娃杀了,但仍然存有一丝疑惑,就把娃的身子劈开,露出骨头的那一刻,发现是黑的。黑人抱着娃的尸首哇哇大哭,说这真是我的孩儿!

估计蒲先森要说的中心思想是:“任何人都有羞耻心”,却硬生生加了段错漏百出的《洗冤录》,楞把孩子整成乌骨鸡的后代。伦理片瞬间变成国产惊悚悬疑剧,这编剧实在太失败。

还有一名叫《犬奸》故事:

说的是一妇人的丈夫成天在外,她寂寞难耐就养了条狗来放空自己。某天,丈夫归来,两人躺床上准备劈情操,狗冲了过来吭哧一口咬断了丈夫的脖子,后者立刻毙命。有好事者报官说,定是妇人指使的。官审问,妇人坚称自己清白。于是好事者把狗拉上堂,那狗一见妇人,就撕扯她衣服想耍流氓。众人一看似乎懂了,逼着让妇人说实话。后者只好把“放空”一事说了。官宣判:妇人和狗游街,且必须表演如何苟且。苟且完毕后再将一人一狗拉去闹事凌迟。

记述到这里,我手指和心里透出阵阵阴气。键盘侠蒲先森看来,妇人遭到这样的审判,活该!“这是极为丑恶的现象,就如同当时污浊的社会环境!”不过,为了增加阅读量让更多人知道《聊斋志异》这书,蒲先森还加了好一长段限制级文字,写得那叫一个啧啧作响。

所以硕,当时的社会环境,明显是审判官员和键盘侠造成的。这审判其实是满足无数人的猎奇欲。而妇人的行为说到底,连通奸都算不上,却落得如此结果——当年许多达官显贵的姨太太乃至宫里的娘娘,大多是独守空闺的悲情女子,不少人只能养狗以放空自己,这几乎已是众人皆知的秘密。

还有一《陆判》的故事:

一个叫小明的读书人,由于脑子缺根筋,所以只会喝酒,读书很差屡考不中,老师一天到晚吼他“出去”。恰由于他缺根筋,所以胆子大人缘特别好。有一次他听了朋友的教唆,半夜跑去判官殿,和判官像对饮了一通。

第二天小明又在自己家喝断片,醒来发现昨天对饮的判官坐在自己面前。他怕了一下下马上淡定下来,想大不了去阴曹地府好好读书呗。判官拍拍他肩膀说:“小明。你有种!咱们做个朋友!以后一起有酒喝,一起有肉吃!”小明大喜:“好呀好呀!”

从此以后,小明和判官成了好基友。有一天,喝大发的判官问他:“你咋老喝酒不读书啊?你会写文章不?”小明不好意思地把文章给了基友看。人边看边骂:“麻蛋!这文章有够烂!我实在看不下去!”小明对这种评价早就习惯,根本没往心里去。

晚上睡得迷迷糊糊时,小明发现自己被绑在床上,好基友正骑在他身上,用尖刀慢慢划开他胸腔。小明吓得大叫:“亲,我可以捡肥皂!可以做M!只求你别杀我!”判官道:“谁要杀你!我是给你换心!我给你换一幅咱们阴曹地府最聪明的鬼的心,换了以后你马上做举人!”

此后的故事就不赘述,反正就是一篇屌丝文人的超级玛丽苏文。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屡考不中的蒲先森是多么向往小明的遭遇,希望遇到一个像判官一样的人物,给他一条明路,亦或放他一条生路。但蒲先森一定没有想过,那个被挖去心肝的聪明鬼,他的结局是什么?

这让我想起胖哥曾说过某些偏远地区的高考风气——作弊已是共识,不作弊才不正常。你若不配合或举报,就等着被打断腿吧!所以了,许多闭塞之地的社会风气千百年来一直如此!

最后,献上东晋干宝的《宋定伯捉鬼》:

一个叫宋定伯的大胆人走夜路,突然遇到了一只鬼。这鬼有点傻了吧唧,问宋大胆:“哎,你是人是鬼啊?”宋定伯嗷了一嗓子:“鬼!”

鬼以为人回答了自己的问题,遇到了同类,高兴地说:“那就一起走吧!”宋定伯淡定下来:“好呀好呀!”

没多久,鬼问他:“哎?为什么你有影子啊?”宋定伯说:“因为我刚死啊!”鬼想想有道理,于是一人一鬼继续走。

又过了一会儿,鬼说:“咱们玩个游戏吧!你背我我再背你!”宋定伯说:“好呀好呀!”于是他背着轻飘飘的鬼走了一会儿,鬼背着死重的他走了几步:“哎?为什么你那么重啊?”宋定伯还是那一套:“因为我刚死啊!”傻鬼想想有道理,于是一人一鬼继续走。

傻鬼说:“你既然刚做鬼,我就告诫你一下,咱们鬼啊,一是怕太阳,二是怕人多,三是怕人朝我们吐唾沫!除此之外,爱咋咋滴!比如马上就要危险了,你看这天,太阳要出来了!”

宋定伯临机一动,说:“你累不累!我来背你去吃碗面!”二话不说背起鬼往人多的集市赶,任凭背后如何嚎叫。到了目的地,他往傻鬼身上呸呸呸地涂了三口唾沫星子。砰的一声,鬼变成了羊。

宋定伯把羊卖给了一屠户,看着人家把羊宰了,得了1500个铜钱。于是,“定伯卖鬼,得钱千五百文”成了当时最红用语,堪比“城会玩”。

古往今来,人其实比鬼恐怖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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