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当少年在“监护”中死去

.之所以抱病写完不仅因为约定,更因为此文中的案例和国内刚刚判决的南京虐童案恰好构成一枚硬币之两面,提醒我们时刻记住——任何最好的初衷和设计都可能有致命的漏洞

文|郭元鹏

10月1日起,武汉市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收取停车费,如有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由物价、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武汉市目前已划定且实行收费的路边停车位近2万个,取消收费后,现有停车位仍然保留。(《新京报》)

有服务就要有收费,这看上去挺符合情理,很符合市场规律。但是,道路停车收费和商业服务的收费还是有区别的。商业的服务收费,是因为商业的投资是个人的,投资就是为了赚钱。而道路停车收费则与这种商业模式的收费不同。城市道路是用全民资金建设的,城市的管理者是纳税人养着的。全民资金建设的道路,全民资金养着的公职单位,为市民服务还要收费,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武汉叫停道路停车收费,实际上是一种对错误规定的纠错举动。尽管说,这是纠错的举动,也是值得我们叫好的。这是因为这种纠错也需要勇气。要看到的是,就目前情况来看,道路停车收费何止武汉?各地城市,有哪一家没收费?

需要追问的是:这种纠错岂能只是一个地方百姓的幸福?对于能不能在道路停车收费,需要从全国层面,给一个具体说法。不能是谁想收费就收费,谁想取消就取消。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就此问题,进行一次涉及全国的调研。假如,这种收费确实存在巨大问题,应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叫停,统一纠错。

在对武汉叫停道路停车收费叫好的同时,笔者还有一种担心。按照原来的职能分工,道路停车收费是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负责的。这次叫停收费之后,这个管理中心的职能就转变了,他们只是负责协助交管部门做好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工作。

问题是,在我们国家出现了一种现象:能收费的时候,都争着抢着说属于自己,也都精神抖擞去监管。当无利可图的时候,也就都不愿意监管了。民间所说的职能部门“踢皮球”就是这种原因造成的。那么,在取消了道路停车收费之后,会不会出现甩手掌柜现象?

按照以往发生的情况来看,这是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利益的时候,都说属于自己的职能,甚至为了一个收费权,几家职能部门会找市长告状。可是,当不能收费的时候,也就成了自由市场,谁都不愿意往身上揽事。不能收费了,职能转变后的公职单位,还会心甘情愿维护道路停车秩序吗?这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叫停道路停车收费是纠错之举,是职能管理的本位回归,这走出了“服务就是收费”、“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收费”的困局。

问题是,没有好处之后,会不会出现更多的甩手掌柜?如果只是停车位保留了,秩序的管理却也随着收费的终止而消失了,岂不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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