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规定父母可用子女公积金买房, 是拆东墙补西墙

公积金买房别鼓励“拆东墙补西墙”。“西墙”倒是美好了,问题是“东墙”岂不留下了一个大洞?

文|郭元鹏

过去,职工的父母和子女在厦门购买非首套房,不能提取公积金使用;现在这一限制取消了。记者10月8日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使用力度,更好地保障职工刚性购房需求,厦门再次出台新规定:父母买房可以提取子女住房公积金。(10月9日《海西晨报》)

厦门公积金新政,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起到缓解无力购房的困扰。父母买房的时候,能够将子女的公积金一起提取出来,如果是子女众多,这困难解决的还可能很彻底,或许根本就不需要贷款了。这样一来,父母买房就减少了不小压力。当然,让父母住上新房子,也是子女应该做的事情,也是尽孝的一种表现。

问题是,这样的办法也会造成一定困惑。子女已经成家立业了,已经单独生活了,子女的公积金虽然在子女个人名下,而实际上并非个人财富,这也是夫妻共有财产。假如说,需要购买房子的是男方父母,他们想提取儿子的公积金,这个时候丈夫也同意。可是,妻子未必就同意。这种情况下,就会引发家庭矛盾。道理是同样的,如果想提取子女公积金买房的是女方父母,丈夫也未必就乐意。住房公积金就是实实在在的财富,对于已经结婚的子女来说,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父母买房可以提取子女公积金的时候,必然会引发这类家庭矛盾。

这是从家庭纠纷的角度考虑的。除了可能导致的家庭纠纷问题,还有一个问题是无法回避的。父母买房可以提取子女住房公积金,对于公积金管理来说,就犹如拆东墙补西墙。能够保障人们购房的公积金总体数字是不变的,父母买房的时候动用了子女的资金,子女买房的时候怎么办?他们又该去提取谁的住房公积金?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已经提取了,甚至还有可能为了买房欠下外债。这个时候父母无力帮助子女。而子女住房公积金也已经被父母提取了。他们面对买房的刚需,就很无奈。

表面上看,住房公积金的新政是柔情的,是人性化的,而实际上则是欠考虑的,属于脑子一热的冲动行为。是什么导致了这种冲动?很明显,这是为了刺激房产消费,是为了帮助开发商卖房子,是依然不舍得丢弃“卖地财政”。

一个健康的房地产事业,需要不断的发展。但是这种发展要想健康,则需要房产事业的落地,让房地产告别暴利时代,回归到公益事业,回归到理性赚钱的道路上来。指望歪门邪道刺激出来的房地产繁荣,是虚假的繁荣,最终只会是一堆泡沫。这种公积金新政能让天下寒士俱欢颜吗?答案是:不可能。让百姓能买得起房才是硬道理。

公积金买房别鼓励“拆东墙补西墙”。“西墙”倒是美好了,问题是“东墙”岂不留下了一个大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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