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认定标准岂能是“比谁吃的孬”?

多名学生证实,学校发布了过去15天校园卡食堂中餐、晚餐消费记录,餐费平均值在年级前10%的同学,将取消贫困生资格。按照这种算法,每餐超过6.2元就意味着可能不能成为贫困生。

文|郭元鹏

想被认定为贫困生,获得助学金,食堂消费水平成为助学金评定参考依据。华中农业大学的新规定引发讨论。难道贫困生就不能吃得好点吗?10月12日,记者来到该校采访,多名学生证实,学校发布了过去15天校园卡食堂中餐、晚餐消费记录,餐费平均值在年级前10%的同学,将取消贫困生资格。按照这种算法,每餐超过6.2元就意味着可能不能成为贫困生。(10月13日《武汉晚报》)

这个学校的想法是好的,公布吃饭消费记录,是为了推行淘汰制度。也就是说,餐费在年级前10%的学生,就可能无缘贫困生资格。想法固然好,办法却存在问题。贫困生认定标准不能只是“比谁吃的孬”。

人会因为个体的不同,而对食物的需求不同。同样年纪的人,同样性别的人,同样个头的人,在吃饭的时候,也会有饭量的不同。比如说,有的人饭量小,一个馒头就饱了。而有的人饭量就大,或许吃4个馒头还饥饿。饭量的不同,就会在餐费上出现不同。而且,饭量不同还有很多情况。比如说,男同学和女同学会不同。南方人和北方人也不同。农村人和城市人更不同。

花钱多,未必就代表吃的好。一个人的饭量大,买的饭多些,就要花钱多,可是他可能只是为了吃饱,并没有吃好,他购买的或许都是便宜的青菜等等,只是为了能节省资金多买点饭菜,为的就是填饱肚子。而花钱少,也未必就代表吃的不好。他可能饭量很小,但是购买的却有可能是学校食堂饭菜里最好的。

最为关键的是,人还有个特殊情况。比如说,有的人身体有病,虽然囊中羞涩,可是为了能够迅速恢复体力,也不得不买些带肉的饭菜补充营养。再比如说,有的学生原本就身体虚弱,需要常年补充营养,这个时候,吃饭也不能超过规定的价格吗?

这样的规定容易导致“互相攀比”。这里说的“攀比”不是比谁花钱多,是比谁花钱少。当吃饭消费被当成贫困生资格的时候,而且这个衡量的标准还是没有具体标准,而是 “谁消费排在前面就取消资格”的动态标准的时候,试想,想领取贫困补助的学生,是不是就会出现“比谁吃的孬”的情况?

你吃饭花了6元钱,我就花5元钱。你花5元钱,我就花3元钱。你花3元钱,我就不吃饭。因为这牵涉到能不能领到最终的助学金。如果所有家庭贫困的学生都如此这般“比着吃的更孬”,岂不很悲催?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关注。假如一个不困难的学生也想领取助学金,他装成贫困生,吃的很孬,却偷偷在校外购买食物,是不是也能因为他“吃的孬”就把助学金给他?

衡量一个学生是不是贫困,不能依据饭菜消费。最终还是要调查他的家庭情况,看看有无病人,看看收入多少。再说了,贫困生也有吃肉的权力,也有吃好点的权力。开着大奔都能领取贫困资金,贫困生就只能面黄肌瘦?如果因为这样的评选标准,催生了贫困生的“比谁吃的孬”也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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