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比原始人差在哪里?

原始社会常常被我们描述的落后不堪,如原始人茹毛饮血、近亲婚配、没有或只有简单的文字、为争得食物的屠戮,等等

文|卫金桂

原始社会常常被我们描述的落后不堪,如原始人茹毛饮血、近亲婚配、没有或只有简单的文字、为争得食物的屠戮,等等。确实,当人类将现有成果和自己的状态自以为是定为标杆时,他们当然是粗鄙不堪的低端。然而,在我们被现代文明的成果供养和摧残得没有激情和想象力、成为机械的痴呆患者时,反观原始人的生鲜和原创,现代文明的成绩反而相形见绌。

原始人几乎都是哲学家,现代人就差得非常之远。

他们不知雷电为何物,不知山洪为什么会爆发,不知大火突然燎原是怎么回事,不知泥石流的动力缘何而来,不知植物一枯一荣的原因……总之,有太多太多的想不通和不知道。而且由于信息和交通条件所限,一处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很难传到别处;个人发现的规律,也因文字和表达能力所限难以有效交流和推广。他们战天斗地求生存,几乎不停地苦思冥想解决人生观价值观宇宙观等深刻问题与自然现象,创建出形形色色的忌讳、讲究、神祗、信仰、仪式、器物。

而不像现在的学者那样,有人供养;有先人的积累可以参考;有媒体可以交流推广。尽管如此养尊处优,现代最有知识的也只是叫做专家的人,离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差不多就是文盲;自己这些地也未必耕种得有些新意,缺乏原创成了最大的文化病,所以才有了那么多奖项和荣誉刺激。至于普通人,热衷的是各种来路不明的方便和工具,对新事物几乎丧失了探究的兴趣和想象的意识、动机与愿望,每天对于新现象能问几个为什么的是凤毛麟角,构建理论体系的就更加稀有了。

原始人比现代人行为规范处事公平。

由于原始人处于比较单纯的生活环境,也由于文字和交流等方面的限制,习惯和部落首领的规定成为共同遵守的规则。关于食物与配偶分配,丛林法则是唯一可行也被公认的行为规范。这种弱肉强食的状态常被现代人指斥为血淋淋的残忍,可是,我们至今没有发现完全公平的规则,尤其在东方国家。即便在民主法制和社会救济发达的西方,丛林法则依然是隐形的、推动社会进步和体现公正的最大准则,只不过现代人将其换了名称,称其为竞争而已。

正由于现代人会玩各种文字游戏,也因为与大脑一并生长起来的狡诈,得以制定各种条文和法则,保护公平正义的真真假假不少时期成了掩护权贵多吃多占的工具和工事。原始人就不是这样。现代某原始部落发生的实例可以为证:此处规定酋长吃的和用的东西别的人一概不得接触。某日该部落一最强壮健康的男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起酋长吃剩的食物咬了一口,被同部落人问了一句“你怎么吃了酋长的东西?”此人大惊,日落前因为腹中剧烈绞痛而毙命。

虽然精神世界的各种玄妙不得而知,但我宁可相信此人死于恐惧,觉得自己做了天打五雷轰的错事。回观现实世界,违规违纪多如牛毛,那些拿了不该拿的物,杀了无辜的人,还谈笑风生口吐莲花的举不胜举。由此观之,法律条规完备的现代人比野蛮人又进步了多少?

如果从宏观的角度看,对于人类文化的奠基,后人的贡献实际甚少,比如犹太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三教同源,其中最早的犹太教早在其形成以前,很多宗教元素就已经流传,它们来源于部落时代亦即原始人时期。东方的春秋战国、西方的希腊罗马距离现今好远后人却无法超越。作为近代科学启蒙阶段的大师伽利略、牛顿、康德、波义耳等,都在宏观世界和现象世界的认识与研究方面颇多新论,这种学科口径以后的绝大多数科学家都无法望其项背。

这些当然不是说现今的科学进步与社会发展微不足道,而且处于信息爆炸时代的今人确实也无法对眼花缭乱的新事物新现象做出通盘结论。这里只是想说明,在工具主义所谓科学万能的被动状态中,个人创造力和精神生活的整体在不断萎缩,我们只是一堆躺在前人积累或抄袭复制件堆里蠕动的生物体,实在没有以怜悯的口吻同情古人的资格,也是现代人激情和生活乐趣稀薄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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