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高与正义往往被流氓恶棍所强霸

打上一个崇高的名义,什么民族大义、民主宪政、扶贫济弱、爱心助学诸如此类,就开始忽悠了,但实际情形却是耍流氓,不外骗钱、骗色、骗名之类。

崇高与正义往往被流氓恶棍所强霸

端木赐香

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根据《南京条约》,广州开放,英人可入驻广州城。但广州人民不服,抗上了。最典型的事件是1842年11月8日夜广州的夷馆突然失火,不用说,爱国人士干的。远近水车救援,百姓自觉的“挺刃而止之”;广州官府派兵来扑火,百姓万人投石,弄得官兵也救火不得,让大火烧到了第二天上午。

群情汹涌中有两位人物特出风头。一个是林则徐的前幕僚何大庚;一个是浙江学子钱江。广州士人、林则徐曾经的幕僚梁廷枏对钱江的评价是:“在粤不为士夫所齿”,“所交多为不平”。至于何大庚,虽然曾当过林则徐的幕僚,但林则徐一罢免,他就没事了,给人当书馆先生,穷极无聊,对于与洋人有接触的商人“切齿裂眦”。总之按梁廷枏的描述,江与钱这俩标准的失意文人处于典型的粪青状态。

针对南京条约,何大庚写出一篇《全粤义士义民公檄》,与钱江自费刊刻,遍地张贴。帖子的中心内容是:二百年来,蛮夷国家皆沾我风化,独出了个英吉利,“其主忽女忽男,其人若禽若兽”,他们要占据咱海口,可“华夷未可杂居,人畜不堪共处”;与英夷不共戴天,才算有“血气”,如与英夷共土,那叫“全无心肝”;俺们百姓“踊跃同袍,子弟悉成劲旅;婉娈如玉,妇女奕能谈兵”……

大字报的后面还注明:凡是胆敢揭此帖者,即系汉奸,见者即可拿获,交众纠办;读此文而感动者,虽是优隶也是忠义之士;读此文而阻挠者,虽是绅士也是贼子。望各位一定要自爱。看两人的意思,谁不按他们的方式爱国,就不是好东西,甚至谁看了他们的大字报没有出现他们盼望的那种红卫兵、义和团式的亢奋反应,也不是好东西。

当然,他们没有停留于文字上的忽悠,还有行动,忽悠了几千群众到广州府学明伦堂集会,与会人士“怒目切齿于英夷”,放言要组织团练,反抗英夷。问题是政府抗不了,民间更抗不了,口头抗英而已。钱江看动静不大,就到粤督门前请求,被逮。之后,何大庚也被逮。一般的史书,只说政府压制百姓爱国,根本不提判案详情。其实刑部判得很有意思:

一、钱江与何大庚,都是落魄穷鬼。(何是生员,也就是秀才,浙江江阴人士。年逾七十。可谓是超级老“粪青”了。钱年龄几何,不知。浙江长兴人士,是个捐纳监生。也就是说,他这秀才是掏钱买的。怪不得帖子让何老秀才写呢,估计自家写不出来)听说广东士绅团练自卫,也想搞个团练启个兵端,弄些钱花花,闹好了说不定能得个军功顶戴呢。遂招集无赖,捏称按户抽丁,并捏造广州府学明伦堂名目和粤首义民告白,刊刻散发。

二、钱、何造谣生事煽惑人心,大为地方之害。

特别是钱江,在督府禁止他们活动之后,挺身闯入督署,说揭帖就是他干的。以为办团练抗英夷系属同仇义举,政府不能将其办罪(典型的“粪青”,认为他的爱国可以超越一切)。他的意思很明显,以建言挟制地方政府。如此胆大刁民不严惩不行。

三、钱江借团练之名,向别人借得洋银650元,用于宿娼嫖妓,花用无存((可惜嫖的不是夷妇,否则都够现代“粪青”标准了)。

四、英夷已就抚,团练事宜,地方绅士自有办理。钱江说明伦堂之事乃是他首倡,曾与地方绅士会议。让他写出绅士之名,他又写不出,捏写出来的都是在广州的流寓人士。另问地方公正士绅,俱说不知其事,更未曾参与。明摆着,钱江这是假公济私。

五、何大庚着仗一百,徒三年。但听说七十岁了,可以免刑,查实后,递送回老家。钱江,吊销他掏钱买的那个秀才文凭,发往新疆种地去吧。

约翰逊曰:“爱国主义是流氓的最后庇护所”;赫尔岑曰:“在尼古拉的统治下,爱国主义成了某种皮鞭和警棍”!美国某报业大亨曰:“政客为了保住权位可以无所不干——甚至不惜变成一个爱国主义者!”对照一下,天朝这俩粪青是干嘛呢?

最后我们可以在这里发散下思维。我的意思是说,从历史到今天,包括目前的网络及其线下活动,你能不能发现类似的症候群呢?他们,打上一个崇高的名义,什么民族大义、民主宪政、扶贫济弱、爱心助学诸如此类,就开始忽悠了,但实际情形却是耍流氓,不外骗钱、骗色、骗名之类。一句话,在中国这样的国度,不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兜售的崇高、正义,我们还是需要保持一定的警惕与审慎的。不是说天底下没有崇高、正义,而是,崇高与正义往往被流氓恶棍强霸了,你得有起码的抗忽悠能力不是?一个个患了崇高正义饥渴症似的,过后再哇哇叫唤,俺被骗了。你咋那么好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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