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被“地铁哺乳为裸露性器官”言论陪玩

11月28日,注册名为@北京往事网站 的新浪微博称哺乳为裸露性器官,并称哺乳妇女把北京地铁当了“村里的公交”, 引发了网友声讨。

文|刘义杰

“公共场所注意举止,不要裸露性器官”,11月28日,注册名为@北京往事网站 的新浪微博称哺乳为裸露性器官,并称哺乳妇女把北京地铁当了“村里的公交”, 引发了网友声讨。这条微博在发布后数小时后,引来万余次转发和评论。在一边倒的质疑声中,@北京往事网站 删除了上述微博,并于29日凌晨发布致歉声明。(11月29日澎湃新闻)

地铁哺乳成为了“裸露性器官”,其言论受到了网友的联合围剿,网络的评论基本上是一边倒式的抨击,通过网络的舆情反应来说,公共场所妇女为孩子哺乳是正当且该受保护的。但问题是,既然公众对此意见是那么一致,为何“地铁哺乳为裸露性器官”这样的荒谬言论还能引发网友如此大的关注呢?

先分析下网友对以上言论的反驳意见,大概有三种,一种是以维护公共场所妈妈的哺乳权发声;另一种是对一个公众号发表言论的轻率进行批评;而更多的是一种道德上的批评,最终衍生出来各种各样的谩骂。与之相对的是,其官方回应,此条言论非其官方编辑,只是转发,目的只是为了讨论“公共场合是否适合无遮盖哺乳”。但笔者以为,双方的探讨都没有切中问题的要害,然而,如果不切中问题本质,最终骂来骂去,最终只会让探讨失焦。失去公共事件探讨的价值。

那么,“地铁哺乳为裸露性器官”问题的要害是什么?其实很简单,宏观来说,就是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的冲突。不管什么时代,婴儿饿了及时母乳喂养都是共识。在农业社会,由于妇女多是在家带娃,场合也比较隐私,也就不会出现这种公共场合带来的所谓“尴尬”的冲突。而现代社会,职业女性越来越多,人们活动的半径也越来越大,这就决定了,母乳喂养隐形性受到挑战。那么,究竟该怎么做?

其实,这就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了,两个文明的过渡需要政府部门及时调节政策和基础设施,因此引导和适应新的情形。比如,及时修法赋予公民这一项权利。比如,美国、英国、加拿大等,都通过了法律形式来支持当众哺乳,我国台湾地区“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也明定,各类机构、公营事业、铁路车站、航空站、捷运站及百货公司、零售量贩店达一定面积者,都须设置哺乳室。

规定公共场所哺喂母乳不应该被禁止,阻挡或驱离者最高会被罚3万元新台币。这样既避免了很多母亲的当众喂乳的尴尬,也及时的告诉了舆论,当众哺乳在道德上没有问题。当法律赋予了这一权利时,社会各方面才会做出相应的调整。比如公众认识到不应该以有色的眼光来看待乳房;公众也会对母亲当众哺乳宽容看待,这就是为什么阿根廷议员当众哺乳没有争议的原因,因为法律的赋予,就会对道德进行引导。另外,也会引导社会设计和生产和使用哺乳内衣哺乳巾。

可以说,“神经病”式的言论炸开了锅,但愿更多的人不是瞎起哄,但愿更多的媒体不是肤浅的搞“支持,还是反对”的调查,而是切入问题本质,不是成为“神经病”的陪玩对象。

(本文经作者授权发表百家,未经同意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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