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霸占”五保户房屋,于心何忍!

甘肃榆中县特困户房屋被村委会“霸占”10年——10年前,榆中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下发专项财政资金,为五保户杨树兰一家建房。

文|乔志峰

甘肃榆中县特困户房屋被村委会“霸占”10年——10年前,榆中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下发专项财政资金,为五保户杨树兰一家建房。没想到,三间新修的房屋建在了村口的小学旁边,成了村委会的办公场所,而真正的房主人还住在破旧的危房里。近日,榆中县中连川乡政府相关人员表示,目前正在协调五保户村民搬入专项财政资金修建的房屋。(12 月 11 日《西部商报》)

据悉,现年80岁的杨树兰和49岁的智障儿子相依为命,30余年前丈夫离世,杨树兰已经丧失了基本的生活能力,但还要照顾残障的儿子,生活难以为继。无疑,这娘俩理应属于救助对象,而拥有一座安全的房子来遮风挡雨更是必不可少。这也正是当年相关部门要下发专项资金为其建房的原因。可是,好经却让歪嘴和尚念歪了,五保户并未享受到这份应得的关爱,关于房子的事情杨树兰一直蒙在鼓里。直到前不久有人发现娘俩所住房屋太过破旧无法过冬,看着于心不忍,向乡上县上相关部门反映,这才有人过问此事,乡上和村上才承认此事,委实令人唏嘘不已。

当然,村委会可能确实存在实际困难、缺少合适的办公地点,所以才出此下策。可是,村委会再困难,也不能打五保户的主意。人心都是肉长的,自己占用新房,让五保户一家住在破旧不堪的房子里,干部们心里真的就踏实吗?宗旨意识又体现在哪里?万一危房出点啥闪失,谁负得起这个责任?更何况,此事还涉嫌到违规违纪,至少存在挪用专项财政资金等问题。

事情已经过去10年,不能再这么继续下去了。眼下最重要的,是以最快的速度腾出房屋,让其真正的主人搬进去。村民向上级反映后,相关部门已经在协调处理,相信问题很快就能得到解决。这是必须的。另外,不能因为时间很长了便既往不咎,该追究的责任还是需要追究。唯有如此,方能增强某些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为老百姓服务的意识。

同时,还要以此为契机做两件事情:其一,查查那些为五保户下拨的专项财政资金,其他村和其他地方是否也存在挪用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如果有,要及时纠正和处理;其二,冬天到了,还有没有其他特困户还住在破旧的房屋内苦熬?要及时采取冬季救助的措施,为他们送上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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