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坑”不是天灾是人祸

湖南一村庄被挖空,遍地“天坑”多处坍塌。

文|乔志峰

湖南一村庄被挖空,遍地“天坑”多处坍塌。从今年9月起,湖南省邵东县黄陂桥乡七井、光华、南元三个村庄陆续出现地表塌陷。16日晚,更是出现大面积坍塌。坍塌点共50多处,总面积超90亩。这些大而深的“天坑”,造成水井干涸、田土塌陷、房屋倾倒。三个村庄均处于石膏矿采空区。而事实上,采空区坍塌在县内早有先例。目前,三个村庄已有32户村民撤离。(12月29日中国青年网)

灾害发生了,眼下最重要的,当然是积极而科学地进行善后。一方面,要对塌陷区进行科学的处置,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另一方面,要不遗余力做好村民的安置工作,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该赔偿的要赔偿。同时,对造成目前局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也要在公开透明调查的前提下,拿出令人信服的结论,该追究的责任一定要追究。

我注意到新闻中有个细节非常耐人寻味——涉事的石膏矿属于资质齐全的合法企业。既然是有资质的合法企业,为什么还会出事?由此可见,即使是有资质的合法企业,也可能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和严重的安全隐患。那么,当地的监管部门是如何对企业进行监管的?如果未曾发现企业可能存在的隐患,那么就是失职失责;如果发现了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疑就涉嫌渎职甚至其他更严重的问题。安全制度必须落实到位,而非停留在纸面上和口头上。对企业的监管,也不能仅满足于办证,而是要真正管起来,否则既是对工作和社会的不负责任,也是对涉事企业的不负责任。表面上看采矿挖空的是村庄,实际上同时挖空的更是责任和执政的“官念”。“天坑”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据悉,当地20年来因采矿导致坍塌近50次,村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请恕我直言,这背后,是否存在一些政府部门不作为的问题?挖矿把村庄挖空了,不仅造成了房屋开裂、桥体塌陷等严重的问题,还给当地的百姓今后的生活带来了长期的麻烦和不确定性。说不定,他们真的要因此而背井离乡,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村子,这是多少钱都弥补不了的。为了挖矿、为了一点眼前的经济利益,捅了这么大的漏子,真的划算吗?平时不少人在谈到科学发展观、可持续性发展的时候,可能只是一种表面上的认识。现在,看到了现实中这种只顾赚钱、不顾环境的不负责任行为所引发的惨痛教训,不知道能不能让某些商人特别是某些官员对怎样处理环境和发展之间的关系、如何依法办事,产生新的、更深刻的认识和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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