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残疾老人送裙裤,问题出在哪里?

“镇上说给残疾人发过冬福利,领回来竟然是一件超短裙和一件超短裤。”

文|木须虫

“镇上说给残疾人发过冬福利,领回来竟然是一件超短裙和一件超短裤。”陕西省岐山县蒲村镇鲁家庄村的孙先生给记者投诉称,他卧床多年的残疾爷爷,却领到超短裙福利的事情,让家人啼笑皆非,“这不是戏弄老百姓吗?”(1月4日《三秦都市报》)

冬送夏装,而且还是给七八十岁的残疾男士送少女裙裤,怎么看都别扭。况且,就算是女士到了夏季也不一定能用得上,如下肢残疾者。本是送温暖的爱心行动,着实让这些受助的残疾人冷了心,感了“冒”,甚至觉得尊严受损,而且赠非所用,使得物不能尽其用,造成资源浪费,这样的捐赠还不如没有。

当地镇政府的回应称,衣物系一家服装厂家捐赠,绝大部门都是女装。言下之意,给残疾人送裙裤是无奈之举。虽然,无法否认回应所说不是事实,但是没有合适的捐赠,不意味不可以送温暖,更不意味着爱心物资的发放,就可以不分季节、不针对受赠者的特点,不管实用不实用、能用不能用而一发了之。

无奈并不等于没有办法,厂家捐赠的裙裤通过某种方式是能够变成冬装和棉被的。比如,可以跟民政部门或者慈善机构进行物资对换,换取同等价值的冬装、棉被,使得物尽其用。又或者,可以进行爱心义卖,将受赠的裙裤变现,再采购冬装和棉被。这些办法完全是可行的,只是相对费些周折罢了。

冬天送残疾人裙子折射出基层关爱和帮助弱势群体工作简单粗暴,拿公益当福利,“送温暖”被当成了施舍,但为所送,不求所用,漠视群众冷暖,公益成了形式主义秀场的道具,让本是暖心的公益,却成了伤害群众感情的刀子。

同时,“雪中送凉”也暴露公益理念短板,把公益简单理解成为“二传手”的直线思维,而非真正从尊重公益慈善“雪中送炭”的基本要求出发,根据物尽其用、赠人所需来设计和处理捐赠物资的管理办法以及流通途径。类似的不是孤例,与冬送裤子一样的还有地震救灾时夏送棉被。此外,也有如救灾、救助物资囤积霉烂、过期的,还有的公益机构物资堆积如山,爱心过溢,反而发放途径受堵,不需要的拼命地发放,需要的则一物难求。

社会公益、基层政府和弱势群体“三位一体”,基层政府应当起到对接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一手托两家”,既不能是“捡到篮子都是菜”,不分好坏,捐赠什么照单全收,更不能“借花献佛”,照单全送,应当始终围绕帮扶所需来做文章,引导合适的捐赠下基层,为弱势群体争取急需的捐赠,发挥出统筹、调配的作用,才能使得公益温暖和关心弱势群体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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