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儿童色情照片”在国内有没有人举报?

在美国新泽西州泽西市留学的一名25岁中国留学生,将自己的电脑交给韦恩市一个维修店修理时,被发现硬盘内藏匿儿童色情照片。

文|郭元鹏 

在美国新泽西州泽西市留学的一名25岁中国留学生,将自己的电脑交给韦恩市一个维修店修理时,被发现硬盘内藏匿儿童色情照片。电脑维修店经理向警方举报,警方随即将其逮捕,并指控其持有儿童色情影像罪。(1月3日《三湘都市报》)

绝对没有崇洋媚外的意思。恰恰相反,我是一个“始终以为中国月亮最大最圆”的主儿。但是,看到这则新闻之后,我还是滋生出了“有点羡慕”的感受。第一感受就是:人家对儿童的保护真重视。

我在想这样一个问题:假如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国内,会有怎样的结局?我想,如果这位研究生抱着同样的电脑在国内一家维修店维修,应该有如下几个结局:其一,维修店的老板发现了儿童色情照片,感到并不稀奇,因为他早就看到过很多这样的照片;其二,这个老板很是高兴,于是就自己拷贝了下来,进行传播;其三,如果国内也有类似法律,老板会恐吓这位学生,多给点钱不然就举报你;其四,到了警方环节,罚款1000元,没收电脑,教育教育就放人了。

虽然,以上四种情况都是假设,不过这几种假设会是一种常态。在我们国家,类似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只不过对于储存儿童色情照片这样的事情,大家也都是习以为常的。这是因为大家认为这充其量属于道德范围,而和违法没有半毛钱关系。大家也会认为这只是自己看看,只要不进行传播就可以了。

可是,大家也忽视了这种行为的危害。首先来说,电脑了储存了儿童色情照片,很有可能不仅仅是一张照片如此简单。照片从何而来?是在网络上下载的,还是自己拍摄的?有没有可能存在性侵儿童行为?其次来说,即使这张照片不是他本人拍摄的,只是在网络下载的,那么这张照片的背后,是不是也可能是他人性侵了儿童?最后来说,这张儿童色情照片是不是被恶意传播了,对没对照片中的儿童造成伤害,是不是侵犯了隐私权?

美国是一个性开放的国家,他们的性开放程度甚至是我们的传统认知和羞耻感难以接受的。可是,我们通过这起事件也看出了他们的执法文明和法治底线。他们能坦然接受“互换老婆”,却不能接受“性侵儿童”。“互换老婆”,他们认为是自由,“性侵儿童”,他们认为是强迫。所以,对于违背他人意愿的性侵害,美国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自由与胁迫的法律底线就应该是泾渭分明的。

遗憾的是,在国内性侵儿童的案件多发,却在一直不断的上演着。不仅一些社会败类在危害孩子,就连一些为人师表的人也伸出了黑手。这反衬出我们在维护儿童权益上的缺失。是打击的力度不大。如果仅仅是电脑里藏着儿童色情照片,估计警方都懒得去管,别说是逮捕了。这还反衬出人们的公德问题,当我们发现有人藏了儿童色情照片会举报吗?

我想如果是在国内,“电脑藏儿童色情照片”的主儿,兴许还会以侵犯隐私权的名义,去起诉举报他的维修店店主呢!这真还不好说。厚颜无耻的人多了。

(本文经作者授权发表百家,未经同意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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