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查岗”是不可取的“钓鱼式管理”

“抢还是不抢?”4日上午10点左右,杨海(化名)所在的微信群里,董事长发了一个红包,他按捺住了内心激动,没好意思吃这第一口螃蟹。

文|木须虫

“抢还是不抢?”4日上午10点左右,杨海(化名)所在的微信群里,董事长发了一个红包,他按捺住了内心激动,没好意思吃这第一口螃蟹。接下来,他的不好意思就转化成了庆幸:当天下午,公司下发一纸处罚通知,抢红包的“前三甲”,每人罚款500元。理由是上班时间玩手机。(1月6日《成都商报》)

上班禁止玩手机、刷微信,既然公司有规定在前,被发现并处罚,可谓咎由自取,怪不得老板。不过,发红包查岗,“测试”员工到底有没有玩手机,怎么看怎么都象是在“钓鱼执法”。红包的诱惑自不必言,容易引发员工的自觉不自觉用手机,同时,也会造成老板也在玩手机的假象,潜意识会弱化制度的严肃性心理暗示。如,员工压根就没有想到抢红包就是在考勤,或许还在为老板的人情味所感动。

其次,处罚本身未必公道。罚款500元额度大不大倒在其次,抢红包“前三甲”被罚,而同样抢了的其他员工却不处罚,显然不是制度应有的本义,在制度面前抢红包没有快慢之分。很明显,这是抢打出头鸟,杀鸡吓猴的策略,是管理对“术”的迷恋,而非对“道”的遵从,有个人“任性”的色彩。这也从他私访所下属高压站,发现一员工玩手机将地劝退故例中得到充分体现。员工工作时玩手机固然不妥,但是如果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玩手机者“丢饭碗”,劝退的处理显然不是制度的本义,况且就算有制度,也需要员工充分知晓。

事实上,一个偌大的燃气供应企业,员工的工作考勤由老板亲自来抓,显然是不可思议的,按常理这应当是人力资源或者行政管理层该履行的职责,用“红包查岗”是越俎代庖,就算是“测试”检查,应当给予处罚的不是抢红包者,而该是负责工作纪律的管理人员。更重要的是,燃气企业需要员工有责任心,时刻都不能疏忽,这是行业特点决定的,这样的认识不只是老板个人的,而是企业所应共同形成的。也就是说,员工需要的是对企业理念与文化的认同,而非对老板良苦“用心”的领会,老板需要将良苦“用心”注入制度,通过制度来管理员工。

“红包查岗”是不可取的“钓鱼式管理”,本末倒置,目的虽然达到了,但却在员工心中留了一个结。应该来说,员工将老板拉入微信群,带有一定的信任成分,并属于私人空间,更有助于雇用关系之间联系沟通,反而用来监督员工,植入“公务”的因素,本身就颠覆了约定的规则,成为了“不守规则”的人,到头来员工真正惧怕的可能是老板,而不是公司的制度。看似高明的“测试”,其实很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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