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资本才是互联网金融主推手

产业资本和金融的融合程度不同,是海内外互联网金融热度不同的根本原因。

文/陈文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以P2P、众筹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是舶来品,为何在国外发展得不温不火,到了中国就异常火爆,甚至引发创业浪潮?

产业资本和金融的融合程度不同,是海内外互联网金融热度不同的根本原因。国外的产业资本早已与金融高度融合,一方面大量产业资本成为银行控股股东,同时许多银行也是实体企业的控股股东。

反观中国金融市场,金融产业与实体产业在股权融合方面是设置了“防火墙”的。银行限制控股实体企业,产业资本也被限制控股或参股银行。德隆事件后,监管机构对产业资本控股商业银行的限制更加严格。

在严格管制下,产业资本借助互联网切入金融领域是一种被动选择。对于很多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产业资本而言,如果获取了金融牌照,理论上完全可 以不借助互联网开展目前的所谓“互联网金融”服务;而在金融牌照严格管制的当下,产业资本如果借助传统线下渠道开展金融服务,则很容易陷入非法资金的质 疑。

在国家推进“互联网+”战略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目前更多被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受到鼓励和提倡,这为产业资本提供了较好的政策保护。因此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本身可以视为产业资本的一种监管套利行为。

尽管互联网金融颠覆传统金融的言论沸反盈天,但对传统金融构成挑战的并非互联网金融本身,而是产业资本借助互联网大举进入金融这一现象。

这些年,由于利率市场化的持续推进,商业银行的存贷息差不断压缩,面临客户下沉的战略转型需要。商业银行提供针对小微企业与个人消费者的金融服 务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控制信贷风险的同时,使金融服务的收益覆盖成本。其中,一个重要的解决方案就是商业银行强化与产业资本的合作,通过切入供应链金 融降低金融服务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

先前,受限于金融牌照管制,产业资本想对上下游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借助其上下 游客户信息获取优势,产业资本完全可以通过搭建P2P平台,独立开展授信业务,商业银行和产业资本合作的基础将逐步削弱,这对商业银行的战略转型构成极大 的冲击。

真正能让互联网金融回归健康理性发展的,是放宽金融牌照管制。在重启民营银行牌照迄今,银监会仅批复了5家民营银行牌照,金融牌照的供给还远远 没法满足产业资本对于金融牌照的需求。因此,国家有必要进一步放开牌照管制,在强化风险防范的基础上,让更多的产业资本能够开展合法合规的金融服务。

与此同时,应建立健全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否则,产业资本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开展的金融业务将游离在监管之外,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

此外,应促使持牌金融业务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对称,从而减少产业资本开展金融业务的套利空间。只有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以及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增速才能回归“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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