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央媒来说,只是一次不痛不痒的误报,对于事件的受害方来说却是一场无妄之灾。经过北京法院的审理,明确表明易物天下不构成欺诈,然而造成的影响却依然存在,公众对易物天下的怀疑目光使得该公司发出严正声明。
不得不说,互联网时代是一个信息纷飞的时代,受惠于媒介的即时性,生活中的任何事件都可能迅速传遍全世界,这一点在微博盛行的当下更为明显,有些以前几乎不受关注的对象可能仅仅因为一张图片就一夜走红。然而,信息的即时性也带来了负面作用,那就是它比之前更容易形成信息杂音,在很多时候我们面对汹涌而来的海量信息时根本无从判断真假。信息的复杂性使得谣言成为这个时代的常态,如何从法律层面上来规范谣言的传播就成为网络时代的新课题。
在信息不断呈几何级数翻倍的时代,主流媒介的观点就成为公众观众的中心,通过主流媒介发出的声音再经过无数次级自发媒介的传播很多时候就成为公共眼里的真相。因而,主流媒介的发音如果一旦出现不实时对公众的误导也就远远超过其它媒介。作为国内主要传播媒介央视新闻代表着某种信息流通领域的权威,然而在这次易物天下的报导中却出现了误导公共的嫌疑。
对于央媒来说,这只是一次不痛不痒的误报,但对于事件的受害方来说却是一场无妄之灾。如今,经过北京法院的三次审理,明确表明易物天下不构成欺诈,然而造成的影响却依然存在,公众对易物天下的怀疑目光使得该公司不得不发出严正声明。
从法律的判决结果来看,易物天下无疑是此次事件的最大受害者,而作为失实信息的报道方却不受任何制约。由此我们不得不进行反思,在媒体时代到底谁才是真相的裁定者?媒介传播技术越发达,媒体的力量就越明显,一旦发生失实现象所造成的危害也就越大,在此种情况下某些主流媒介的影响力可以说几乎是决定性的。虽然媒体不具有法律裁决地位,但在很多时候却扮演了道德裁决者的角色,这也使得部分媒介过度膨胀,如何规范当下媒体的队伍其实是一项相当严峻的课题,而法律才是最后决定真相的唯一根据。
就易物天下该次事件而言,作为受害者无法取得平等话语权地位,在强势传媒的攻击之下无法维护自身的利益,因而只能诉诸法律,而法律最终也还以清白,有关媒体的不实报道在法律层面上得到裁决。这也使得普通公众都需要注意,信息媒介并不能保证它的信息来源的公正性与可靠性,只有法律才是保证所有个体基本权益的手段。
其实,与互联网同时兴起的不仅有新媒体,还有新的生产与流通方式,此次事件中的易物天下本身也是网络所催生的物资流通机构。对于这些新兴事物公众对之好奇是必然的,然而媒体的报道尤其需要真实客观,因为这意味着新的生活途径,就如当初我们无法预测腾讯、阿里巴巴等网络公司能成为当今的大鳄一样,我们也无法预测易物的将来。对于新兴事物,我们呼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给予宽容,而不是一味地质疑或打压。对于易物天下此次官司事件,我们在对易物坚决维权的态度点赞的同时,也对法律的公正性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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