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我来给你示范一下“说人话”

读交通部文件太烧脑,我们来说点人话。

10月10日下午三点,交通部正式公布《关于进一步简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记者详读两份文件后感觉实在烧脑,努力用人话总结出几个要点:政府认可“专车”这个新事物的存在了,给起了新名字叫“网络预约出租车”,比出租车价更高,服务更好,当然也就意味着准入车辆门槛提高了;车辆要想赚钱必须拿到《道路运输证》,一大波私家车被挡在了门外,除非你愿意更改车辆性质;司机要想拉活必须考取资格证,兼职司机以后估计没戏了;以赚钱为目的的“拼车”被禁,以后拼车的车主都是“活雷锋”。

让我最心痛的是,快车、人民优步这种低价专车,居然被明令禁止了!

但素!这两份文件并非最终版。文件公布后会公示一个月,根据法定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正式出台。也就是说,最终版还存在很大变数。

既然是征!求!意!见!版!专家们的意见在这里。(艾玛,差评满满)

给交通部的管理办法打个差评。公权力应该改变监管模式,顺应时代潮流,进行制度创新,学会和平台企业共同治理,不能墨守成规。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信息社会研究所所长王俊秀

《暂行办法》中对网络约租车设立地方政府许可的规定,涉嫌违反上位法,属于增设行政许可的性质。将网络约租车的平台、车辆和司机三个资质都设立成新政许可模式,这不仅不是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反倒是起到了极大的阻碍作用,已经超出了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正常范畴,是典型的行政干扰市场的情形。同时,这也与国家行政体制改革中强调的简政放权大相径庭,这不是在放权,而是在变相抓权。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我对竞争公平、司机、乘客合法权益保护的内容没有异议,可一刀切把专车定性为出租客运性质不太认可,这是把共享经济模式给否定了。

——交通工程师顾潇涛

整个意见稿思路和市场变化是背道而驰的,专车最重要的作用是盘活存量资源,意见稿把这些都废了。一个是要求车辆有《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具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这样私家车就没办法做了。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

现在的征求意见稿中,各种许可条件,标准让人眼花缭乱。互联网将是对传统资源的整合,是一加一等于二,而不是说互联网再去做传统的产业,这个征求意见稿实际上把互联网企业做成了第二个出租车公司。

——东南大学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顾大松

事实上,政府部门对于专车市场的管理,无非就是三大主体,专车平台、车辆和司机。

第一,专车平台怎么办?

“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第一次得到了政府认可,企业可以名正言顺开展专车服务。但是有条件的:错位发展、差异化经营,价格和服务都高于巡游出租车。巡游出租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侯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专车平台必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服务器设在中国境内,平台数据接入当地政府出租车管理平台,信息随时备查。

第二,车辆怎么办?

网络预约出租车登记为出租客运,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网约车车辆应为七座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具体车辆标准、营运年限和车辆标识,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司机怎么办?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需经考核合格后取得从业资格。由驾驶员提出申请,按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类别为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与此同时,交通部在其官网公布了三份关于出行的提案:《关于立法治理专车市场的提案》、《关于出台小客车合乘(拼车)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出租车叫车软件的提案》。三份提案中分别提到,“交通部明确表示,加强网络约租车平台、车俩和驾驶员管理,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运营。”“交通部称,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共享,鼓励市民合乘(拼车)出行。”“交通部表示,鼓励打车软件有序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规范服务。”

早在两个多月前,文章开头提到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就已经在相关部门和企业间听取意见。《中国企业家》也在7月底拿到了这两份文件,并在第一时间联系了滴滴快的、Uber以及神州专车、易到用车、AA租车等多家企业。给予的回复大多是“高层参与了交通部的征求意见,目前还在沟通阶段,不方便接受采访。”

今天,两份新规发布后,滴滴快的方面回应,“网约车管理办法目前还在征求意见期间,我们对此表示关注,也会继续和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和反馈。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Uber官方回复称,“优步中国会认真领会管理办法的精神,并积极参与整个办法的制定过程。优步中国独立运营实体的建立、服务器的完全境内运营、有关互联网资质的取得和报备,都已经完成。我们会在地方试试细则颁布后,第一时间申请网络约租车所需要的资质和证照。”

早在两份新规下发前,专车市场两大主角滴滴快的和Uber,都在分头想辙。10月8日,滴滴拿到上海市交通委的第一张网络约租车牌照,但是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多次强调,“等国家的文件出来了,还是要看国家的。”

就在同一天,Uber正式入驻上海自贸区,Uber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名为上海雾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达21亿元人民币,并承诺在中国的投资总额将达到63亿元。

而坚持B2C“重模式”的神州专车,应该是最大的受益者,在10月9日的媒体沟通会上,神州租车CEO陆正耀曾说,“神州专车从战略和业务上不会有任何的变化。”

热门文章HOT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