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场上的“六识”

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想到别人还没想到的、做到别人想做还没来得及做的,这就是足球场上乃至所有竞技场上“意识”的存在。

佛说六识,眼耳鼻舌身意,最后第六识,就是有点说不明白的“意识”——“意识生时,即能于五尘之境,分别善恶好丑也”。五识和身体器官相关,第六识似乎凌于前五识之上,汇聚而升华。

意识这个词的源本之一,恐怕就由此而来,也是一个中土文化和外来文化结合而成的复合概念。

在运动竞技场上,速度力量技巧等各种增加竞技优势的细节,在量化世界里,越来越好界定,唯有“意识”,似乎有点若隐若现、甚至虚无缥缈。区分一个优秀运动员和一个伟大运动员,最终往往会落到这无法量化的“意识”上。这既是对精神力量的一种非量化认知,也是对绝对科学主义的一种修订。

关于一个职业运动员的能力,由于“意识”的不可量化,可以归结于其“天赋”更高,也可以归结于其“悟性”更高。这“天赋”和“悟性”,似乎和“意识”的非量化性有些类似。“悟性”还好一点,积少成多、量变累积出质变,醍醐灌顶一下,职业运动员在长期磨砺求索过程中,多少都会经历过“瞬间开窍”的环节。“天赋”,尤其和“意识”相关的“天赋”,要想测算IQ那样去量化,就比较难了。

美国人在推行职业体育过程中,孜孜不倦地以量化方式去称量一切。当年做NBA编辑时,我对NBA历来浩如烟海的数据库充满兴趣,后来时间久了,有了些小疑惑:品评一个球员成就高低,量化数据是最有说服力的,可是要估量一个个体的“天赋”如何、临场“意识”和“创造力”如何,量化数据也给不出答案。

这样的疑惑,包括乔丹。成就论,在那个时代,无人能比“飞人”,但总会有一两个NBA老炮跳出来说,乔丹确实最伟大,但“天赋”他可能还不比“大O” 罗伯逊(Oscar Robertson ),“意识”和“创造力”,“手枪”马拉维奇领袖群伦……

这“意识”和“创造力”,用克鲁伊夫的体验,是不可能后天磨练出来的,他对足球这样的能力体现,归纳入“天赋”一类去。但是克鲁伊夫的学生博格坎普不这么认为,我曾经在采访中专门问过博格坎普类似的话题,他的回答非常坚决:“这一切都是可以通过不断地重复练习完成的……你不断将自己放入同一环境,去想像各种不同环境下自己的传球、接应和临门一脚处理,去不断锤炼各种技术细节,你肯定会越来越好,别人对你的观察,也会觉得你越来越有‘天赋’(natural talent)……”

“意识”在竞技场上到底是什么?我没有答案,不过最近两周看球,有一些画面能让我有所感悟——当因涅斯塔突如其来直传给内马尔那一脚球发生时,半夜看欧冠的困顿刹那间被击飞,这就是“意识”对吧?曼城战曼联,大卫·席尔瓦似乎看都没看,轻推一脚助攻亚亚·图雷,这似乎和罗西基经常有的反向传球假动作类似,这是“意识”不凡对吧?曼联联赛客战纽卡斯尔,胡安·马塔在禁区内左脚脚后跟回传,跟进的贾努扎伊轻松跟进左脚推射得分,马塔的后跟传球,何等超凡的“意识”!

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想到别人还没想到的、做到别人想做还没来得及做的,这就是足球场上乃至所有竞技场上“意识”的存在。这第六识,基于此前眼耳鼻舌身五识对于周边环境以及对手队友的整体观察,然后在最短时间内,计算和比较出最好的一种解决方案。如是看来,“意识”也是可以量化的。只是当“意识”都量化后,非要将最具人性色彩的一点泡沫也以冰冷数字挤掉,过于美国化的运动思维,多少变得有些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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