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敌为镜:美国眼里的中国形象

关于美国对中国的感觉,美国的中国通哈罗德•伊萨克斯在书中列了这么一个阶段性的编年史:1.崇敬时期(18世纪);2.蔑视时期(1840-1905);3.仁慈时期(1905-1937);4.钦佩时期(1

“大米饭,炒鸡蛋,撑得王八满地转”——六七十年代故乡出生的孩子们,都会熟悉这句童谣。它明确地表达了两层意思:一,大米饭和炒鸡蛋,是我们心中最好吃的东西;二,对于那些能吃上大米饭炒鸡蛋的家伙,我们毫不掩饰的羡慕嫉妒恨,他们是“王八”。

童年“吃的记忆”,其实就是“馋的记忆”。七十年代的工业城市,挨饿是不至于了,但实在没什么好吃的。那时候的粮食都是定量供应,十来岁的孩子月定量28斤、30斤,不够吃不说,基本都是粗粮。所谓粗粮,就是玉米,偶尔还有高粱。东北人有关于玉米的各种吃法:玉米面调水做成两巴掌大的扁圆,蒸,叫“大饼子”;馒头状的下面挖坑,叫窝头;整粒玉米煮粥,“大馇(音茶)子”;玉米磨成小颗粒状煮粥,“小馇子”;玉米面煮粥,名字好玩——“糊涂粥”;还有一种满族吃法,玉米面挤成条状在水里煮,曰“酸汤子”。有的人觉得它美味无比,我觉得又酸又臭,根本没法吃。

玉米可是倒足了我的胃口,记得那时爹妈双职工,中午饭没时间做,我和姐姐午间放学就掰冷的大饼子吃,又粗又干,噎得直翻白眼。大饼子是我一生最痛恨的东西!长大后参加饭局,人们图个粗纤维,贴饼子窝头这种东西竟然摇身一变,成了高雅玩意。反正我是一口不吃,并且心里暗骂那些点主食的人从小没吃过苦,是天天吃大米饭的“王八”。

八十年代之前,想吃大白馒头基本没戏,只能寒暑假到矿上的奶奶家解馋。奶奶家经常吃馒头,因为爷爷是矿工,那个年代,矿工的工资最高、福利最好。后来生活见好,城里时兴吃“两掺儿馒头”,即白面和玉米面按一定比例混在一起做的馒头,我对它还是深恶痛绝,为什么?好好的白面被玉米面玷污了。

至于主食中的顶级精品大米饭,更是所有人遥远的梦。记得都八几年了,电视都有了,有一次看一电视剧,说的是解放前南方的事儿,农民开饭了,女儿端上来的竟然是米!饭!我震惊了:这是万恶的旧社会么?南方的穷人竟然也顿顿吃米饭,还让不让北方人民活了?长大了去了南方才明白:那是籼米,比沙子还缺水,更不要说蛋白质和脂肪了,这也能叫米饭!就此心里原谅了当年那部电视剧。

八十年代开始,生活的确好转了,好转的标志,就是我们全家每周能吃一次大米饭了。那时爸爸每周三休息,这天中午他会去厂子的副食店买一盆米饭,再来一点荤腥:猪头肉、或者炸带鱼,给全家改善伙食。那时候,周三就是我的节日,为了这一顿,一星期的苦也值了。若是爸爸哪天咬咬牙,带回来的是只烧鸡,那就上了天堂了。

说到烧鸡,我小时候认为世界上两样东西最好吃——烧鸡和香肠,尤其是烧鸡!一家人对一只鸡有分工:大姐吃鸡胸脯,二姐吃鸡腿,我一定要吃爪子翅膀,为什么?这地儿耐啃,我要尽量把享受的时间延长,一只鸡爪子我能啃俩小时。我啃出来的鸡爪,绝对的“狗气杀”,骨头上面不要说肉丝儿和筋,连个细胞都不会剩!

妈妈专吃鸡头,说吃了补脑、聪明,爸爸专吃鸡屁股,说是最香、广东人专门吃这个。小时候真信了,大一点明白了:那是爸妈把好肉都让给我们啊。

相比两个姐姐,我最馋。女孩子好像是天生的素食动物,爱吃青菜、也能接受粗粮,吃个烤地瓜就美滋滋的。我不行,不但是纯粹的肉食动物,还挑食、越没得吃越挑。那时候的东北,菜也没得吃,夏天三样:黄瓜、番茄、茄子,这还是一年中短短三个月的恩物,其他九个月,就老三样:土豆、白菜、萝卜。那时候的油也是限量供应,炒菜舍不得用,菜都不香、味道寡淡。我是白菜只吃叶、土豆只吃丝儿、萝卜怎么都不吃。据妈妈说,我小时候一上饭桌就绝食,还掉眼泪儿,可把爹妈愁坏了。爸爸那时候总说:你这么个馋鬼,要是出生在姜凤山家就好了,就能吃上肉了——姜凤山,当时的鸡西市市长,我活了四十岁,鸡西估计也换了十来届市长,但我唯一能记住名字的,就是这位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在任的姜凤山,这名字一遍遍从爸爸的口中冒出来,成为我幼小心灵中美好生活的代名词。

1984年以后,生活真的变好了,我记得这样一个镜头:那一年的一天,叛逆的二姐离家出走了,爸爸叫我出门去找,而他当时正在炒着一锅蛋炒饭——那天既不是周三,也不是中午,可见我们家当时已经能经常吃到米了。虽然蛋炒饭比“大米饭炒鸡蛋”还是差了一个档次,但我还是很开心,终于挤进了“王八”的行列。

二十一世纪初,一个朋友踢球摔断了腿,在家养伤。我去看他,表示要给他做一顿好吃的以示慰问。我问他:“想吃什么啊?”他说:“我爱吃的东西总结起来就四个大字——鸡、鸭、鱼、肉!”我笑了,心里觉得这哥们更亲了。因为我一下子就看到了他的童年,和我一样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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