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与宪政国家的毁灭

长期担任大清王朝臣子奴才而没有直接经受过西方现代文明精神洗礼的袁世凯,依然不肯就此止步。他鬼迷心窍般怀抱着孤家寡人、天子皇帝的劣根旧梦,即使在亲友故旧反复劝告甚至于众叛亲离的情况下,依然自欺欺人地执

袁世凯与宪政国家的毁灭

压缩稿载2014-07-11 中国经营报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宣誓就任南北统一之后的“大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在亚洲率先告别帝制的中国正朝着真正意义上的五族共和、南北统一、民主立宪的方向迈进。

然而,做为当时推动中国宪政主要力量的国民党人,却为了权力之争勾心斗角、严重内耗。又以本来可以在法律范围内解决的“宋教仁案”为借口,冒然发动内战,给了袁世凯驱逐和消灭国民党以口实。中国民主力量的幼稚表现,以及袁世凯本人深入骨髓的专制梦想,最终联手剿杀了一个本来大有希望的宪政国家。

辛亥革命爆发后,在最为平稳保守的英国式君主立宪、虚君共和的光荣革命不被接受的情况下,中国社会只剩下两种走向民主法治、宪政共和的政制路径:其一是已经基本上成熟完善的美国式总统与议会与司法三权分立的共和制,又称总统制。其二是一直处于动荡变化之中的法国式政党议会与责任内阁共和制,又称内阁制。

同盟会成立时制定的章程,仿照的是孙中山比较熟悉的美国式总统制。制定《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所仿照的同样是美国式总统制。但是,自从1907年2月28日黄兴与孙中山之间发生激烈冲突之后,宋教仁对于“作事近于专制跋扈”的本会总理孙中山,一直保持着高度警惕和严重敌意。他于1911年7月31日联合谭人凤、于右任、陈其美等人在上海另行组织的不再承认孙中山最高领导权的同盟会中部总会,在《总会章程》和《总务会暂行章程》中借鉴法国及英国式政党议会责任内阁制的部分原理,明确规定“暂时虚位以待”的会长,当选之后必须经过“总务干事全体之署名”,才可以行使职权。

宋教仁在辛亥革命爆发后主持起草的《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草案》和《江苏军政府临时约法》中,继续坚持主要用于架空虚置最高权力的集体协商、署名限权的法国及英国式的责任内阁制。这样的对人立法的政制选择,显然不具备英国式君主立宪和美国式总统制的先进性。

1911年12月30日,已经于前一天当选为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亲自主持定稿《中国同盟会意见书》。这里虽然没有还采用“训政”二字,其中所张扬的恰恰是孙中山此后一直坚持的以中西合璧的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作为空头支票式的远期目标;以太上皇式的一人训党、一党训政、党在国上的党国体制,作为从事革命活动的实质内容和近期目标的专权训政方略。

在孙中山眼里,直接妨害他出任临时大总统的绊脚石,并不是大清王朝“虏巢尚在”的异族“鞑虏”及其“元凶”;而是革命阵营尤其是同盟会内部“冒托虚声,混迹枢要”的“败类”、“汉奸满奴”,所谓的 “败类”、“汉奸满奴”,就是针对同盟会内部“冒托虚声,混迹枢要”的宋教仁,以及光复会副会长陶成章和光复会军事首领李燮和等人极其严厉的警告。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是在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南北双方议和谈判已经取得初步成果的情况下,采取单边行动宣告成立的。这种公然破坏双边谈判的单边行动,严重缺乏以人为本、主权在民、权为民所赋、权由法所定的正当合法性。

作为具有世界性眼光并且拥有美国国籍的革命党领袖,孙中山对此是非常清醒的。1912年2月8日,孙中山在“清廷的退位诏书已经写好,只因南北双方的态度尚待协调,延迟未发”的情况下,向美国记者麦考密克明确承认:“我们有三亿六千万人民,我们在十五个省份行使权力——远达缅甸边境。我们有政府,但不合法。我们不能继续这样下去。”

1912年3 月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以全体起立方式表决通过“临时约法”。3月10日下午3时,袁世凯在北京石大人胡同前清外务部公署宣誓就任南北统一之后的“大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他的就职誓词——“发扬共和之精神,涤荡专制之瑕秽,谨守宪法,依国民之愿望,蕲达国家于安全完固之域,俾五大民族同臻乐利”——所依据的宪法性资源,首先是《清帝逊位诏书》中具备完整全面的宪法性权威的共和契约;其次才是他还没有读到一个字的、迟至第二天即3月11日才由孙中山颁布生效的“临时约法”。

袁世凯的宣誓就职,标志着《清帝逊位诏书》预约期许的“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的“共和立宪国体”,已经在中国社会得到初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五族共和、南北统一、民主立宪的中华民国,是应该从1912年3月10日开始算起的。

作为南北统一之后的“大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袁世凯的统治权力与政治资源,分别来自于大清王朝与南京临时政府的委托代理。孙中山及南京临时参议院勒令获得双份委托代理全权的袁世凯,“谨守”他在宣誓就职时还没有读到一个字而且还没有正式生效的“临时约法”,既是对于《清帝逊位诏书》中完整全面的宪法性契约的严重违背;同时也是对于“临时约法”本身的宪法性权威的严重败坏。缺乏孙中山那样周游各国的生活阅历和世界眼光的袁世凯,对于自己还没有读到一个字并且还没有正式生效的“临时约法”的宣誓“谨守”,同样是对于宪政法理和宪法权威阳奉阴违、言不由衷地严重亵渎。

由此可知,无论是当年的孙中山还是袁世凯、宋教仁、景耀月、马君武、张继等人,对于现代工商契约及民主宪政社会的普世法理,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正确理解;他们像前文明社会拥有专制权力的皇帝和拥有独尊儒术的话语权的儒教官员一样,通过抢占极不道德的道德精神制高点,带给中国人的依然是一条奴役之路。

3月19日,袁世凯通电全国,宣布于4月8日举行国会开会礼。3月20日晚上,宋教仁应袁世凯邀请前往北京,在上海沪宁火车站准备乘车时被凶手武士英持枪暗杀。现场指挥武士英执行暗杀行动的,是前沪军都督陈其美及其谍报科长应夔丞手下的主任科员吴乃文,与陈其美、应夔丞、洪述祖同为青帮“大”字辈大佬的前光复军司令李征五的老部下陈玉生,以及从北京来到上海的广东人冯岳君。

凶案发生后,国民党在上海地区拥有最大份额军政实力和情报系统的前沪军都督陈其美,紧急展开针对应夔丞和武士英的缉凶活动,却放纵了与应夔丞和武士英同等重要的犯罪嫌疑人吴乃文、陈玉生、冯岳君。

吴乃文、陈玉生等人,在安排武士英充当暗杀凶手的同时,还预先安排了到公共租界巡捕房举报应夔丞涉嫌犯罪的虚假线人王阿法。负责制订这项暗杀计划的最高层级的第一嫌疑人,显然不是被当作替罪羊出卖牺牲的前沪军都督陈其美的谍报科长、前临时大总统孙中山的卫队司令、时任江苏驻沪巡查长的青帮大佬应夔丞,更不是远在北京的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及其国务总理赵秉钧;而应该是应夔丞、吴乃文、陆惠生等人的共同上司陈其美。

但是,随着国民党方面调动所有报刊资源展开疑罪从有、嫁祸于人的宣传造势,这桩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被逐步放大升级为号称“二次革命”的国内战争,案件本身的证据链条及事实真相,反而被人为地掩盖遮蔽了起来。

由于得不到最低限度的民意支持加上军政实力过于悬殊,随着主将黄兴临阵脱逃,国民党方面的武装力量在“二次革命”中像落花流水一样一触即溃。流亡日本的孙中山在陈其美等人支持下,不顾黄兴、谭人凤、李烈钧一派人的坚决反对,另行创建秘密会党性质的中华革命党。宋教仁主持缔造的在宪政民主的制度框架内从事非暴力的议会选举、阳光参政的现代议会政党国民党,被彻底断送。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宋教仁案,也因此被强行中止并且被国民党方面充满党派偏见的各类写手以讹传讹地反复改写。

一举消灭国民党军政实力的袁世凯,在没有政治反对派监督制衡的情况下,一步步走向他所梦想的皇帝宝座。

1914年5月24日,袁世凯颁布由“约法会议”制定的《参政院组织法》,其中规定73名参政院参政,由总统像任命行政官员一样予以简任。5月26日,参政院成立,停止政治会议,黎元洪、汪大燮任正副院长。12月28日,“约法会议”通过《修正大总统选举法》,规定总统任期10年,连任不受限制,总统继任人由现任总统推荐。至此,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事实上,袁世凯都已经成为中华民国的终身制元首。

长期担任大清王朝臣子奴才而没有直接经受过西方现代文明精神洗礼的袁世凯,依然不肯就此止步。他鬼迷心窍般怀抱着孤家寡人、天子皇帝的劣根旧梦,即使在亲友故旧反复劝告甚至于众叛亲离的情况下,依然自欺欺人地执迷于人为制造的推戴民意,从而在帝制自为的政制歧路上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用骆宝善教授的话说,在袁世凯的知识宝库里,“就国内的经验而论,他不忘情于至高无上的皇帝之尊;在国际社会的现实,他十分艳羡日本天皇、德国皇帝、俄国沙皇既有近代化,又保有无上权威的成功楷模和样板。”

1916年6月6日,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的袁世凯,在羞愤之中尿毒症发作,死在了他所迷恋的大总统位置上。作为当时中国社会不可替代的威权人物,袁世凯执迷不悟的集权专权的帝王梦想,不仅是他个人的悲剧,同时也是整个中国社会和中华民族的巨大悲剧。随着袁世凯去世,军阀混战、南北分裂的中华民国,变成了日本与俄国在其本土之外从事政制实验和武力对决的角斗场。

本文节选自《中国经营报》,作者张耀杰为知名历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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